为什么有些人到外地待一段时间说普通话后,家乡话就不会说了
根据我个人亲身体验,如果能说一口标准普通话,也不会忘记自己的家乡话。凡是回到老家说不了家乡话的人,都是说不了标准普通话的人。
以我个人的经验,学普通话不能一味的模仿,而是要知道家乡话和普通话的区别在哪里,找到家乡话与普通话发音的不同点,根据汉语拼音发音学习普通话,这样学习出来的普通话标准,家乡话也不会忘记。
很多人不懂汉语拼音,学习普通话就是模仿别人的口音,这样就容易出现“山西骡子学马叫”的问题,让人听起来不伦不类。模仿习惯了,把家乡话硬别到不标准的普通话上,成为一种掺合了家乡话和普通话的“夹生饭”,南腔北调就是这么来的。南腔北调造成的结果是外地人听不懂,家乡人也听不懂。
由于模仿普通话的人不是正宗学习得来的普通话,没有掌握普通话和家乡话的发音规律,而是硬把舌头拉直或扭弯,就形成了一种强制性语言习惯,这种语言习惯就是家乡话中有普通话,普通话中有家乡话。
这种混搭式语言导致了方言和普通话的混淆,使说话的人自己也分不清什么是普通话,什么是家乡话。因此,回到家乡还是说一口南腔北调。如果他们要想说好家乡话,还需要一定的时间重新模仿。
不可能不会说。母语是一辈子都忘不掉的,理论上讲,只要你不是一个人呆在荒岛几十年,就不可能不会讲了。但时间长了会生疏倒是真。比如一些词语、俚语等确实会拐不过弯来。但这也是要一年讲不了几次的情况下连续二十年以上,才可能。
我是0新说0,我来回答。
语言环境是一件非常具有影响力的客观条件。
我是江苏人,有一次去广东一带出差,和几个香港人、东北人共事,那边人大多喜欢说粤语,我耳濡目染,也会说那么一两句,比如他们喜欢叫U盘手指,我一开始还听成手纸。
但因为我和那几个东北朋友经常在一起玩耍,神奇的事情发生了,我很快说话就变成了东北口音,一口一个哎呀妈呀让东北哥们都直呼纯正无比。
后来我终于逃离他们的魔掌,花了好长时间才回复了正常普通话的口音。
然后我有一阵子去淮北出差,他们本地话其实和北方话差不多,就是带点口音,然后我突然有一天发现自己正宗普通话说不利索了,就在淮北口音和普通话之间卡壳。
这种现象持续了很长时间,我感觉是因为我的说话习惯和淮北某些字的发音不兼容导致的。
总体而言,你在一个地方待久了,自然而然就会被身边常用的语言影响。
不光是方言,外语也是一样,我有一朋友,在国内读书考四六级,上了这么多年,口语糟糕的很,比日本人还差。
但他出国一年后回来,英语叽里呱啦,跟老外一样利索。后来才知道,这货不光上了语言大学,还特地去了一家白人的餐厅打工,耳濡目染,英语口语水平自然大幅进步。
而且之前关注一些方言的保护,一些研究人员搜集纯正方言的对象,也基本上是找那种在本地生活了很长时间,没有去外地呆过太久的人员,因为他们说在外地呆久了的本地人,方言就会被“污染”,无法完整纯正的体现当地方言特色。
这就是语言环境的魔力,所以如果想快速的学习一门语言,不管是方言还是外语,就到那种语言环境下吧,一定会事半功倍哦。
说直白点就是装逼吧!我们同学有三个,一个去西安五年一个在杭州八年,一个在上饶,在上饶的待了十几年了,回家前三天普通话,第四天方言,外面待的久人能理解,但是前两个都回老家他妈快十年了还装逼普通话,不知道咋回事今年过年聚会,两个都改成方言了,不是你忘了方言,而是为了你装逼的需要,假装忘了你曾经的方言。
因为身边没有一起说家乡话的人,出来工作以后,我的普通话有进步,说的一般标准吧。只是回老家去买东西,有的时候拐不过弯,会说普通话。说完之后就后悔了,每说一次就打自己一巴掌,告诫自己,这是在老家,不是在外面。然后和老板说不好意思。
也不排除这个可能性,有个别人,尤其是年青人,在外边立一段时间后,把普通话管了,到自己家乡一时改不了,但大部分人就算在外地干什么,做多少时间活,都忘不了母语,必定是生活的地方,有些有文化的人,在外边说普通话,到家乡说家乡话,更亲切,有一首古诗好像是贺智章写的,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无论年龄多大,在外边多长时间乡音都不会变,我去过5新疆哈密,兰州西固,武汉武昌,青海西宁大通,都在外边说家乡话,当然关中话也接近普通话,大部分人能听懂,就是咬子重些,所以中老年人家乡话很难改变
上海站外女子抱起女童就想跑,涉嫌拐骗被刑拘,称其可爱想带回家, 你怎么看
好可怕,这可是个危险份子,不能因为三言两语就把她放了,还好女孩的母亲在身边,这可是名副其实的抢小孩子啊!还是在车站附近,时刻警惕孩子的父母,在人多的地方一定要看好自己的孩子,稍不留神就会被坏人抱走,我想孩子的母亲肯定会惊出一身冷汗,想起来真的令人感到后怕。
对于这样的人一定要严肃处理,不能因为她没有抱走别人的女孩就轻易放她回家,一定要让她受到法律的制裁,对于这种人就应该像过街老鼠一样人人喊打,不能对他们发慈悲心。
先了解一下事情的经过吧,12月17日的下午,上海车站东南出口处肯德基门口,王女士和她的母亲带着她自己两岁的女儿,肯德基门口一般人流量特别大,他们本打算回郑州老家,正在车站出口处休息时,有一名穿着黑色外套推着婴儿车的中年女子靠近。根据描述,这个女人肯定是有预谋的,中年女子推着婴儿车,还穿着黑色外套,看起来好职业,这要是把别人家的孩子抱上婴儿车,因为穿着黑色外套又很难发现,加上是在人多的地方,对孩子说了一声跟妈妈走,很难引起别人的怀疑与注意。
让我们看一下这名中年妇女对警方是怎么说的?她说她到亲戚家去做客,回来的时候因为行李多便拿走了亲戚家的婴儿车,又说自己的孩子已经20岁了,现在重新找了一个男的想生小孩但是怀不上,看到别人家的小孩可爱,便打算抱走。
不过她说的我不信,这明显是博取别人的同情心,到底是想抱走别人的孩子而精心准备着,还是看到别人家的小孩漂亮猛然间产生抱走别人孩子的想法,好在孩子的母亲在身旁,如果只有孩子的奶奶,小女孩也许会真的被这名黑色外套的中年妇女强行抱走。
目前警方已经抓捕了这名女子,案件正在审理中,这件事再次提醒大家,带孩子外出时,尤其是在人多的地方,比如火车站附近,一定要看好自己的孩子,千万不能让孩子离开自己的视线,像这种两岁的小女孩手最好都不要放开,坏人脸上是不会刻字的,同时对于这名黑色外套的中年女子一定要严加审查,不能再让她去伤害别人家的孩子。
看到别人家孩子可爱,又以为落单就想抱起来带走,这明明就是拐骗人口,有什么看错人的借口呢。在法律上抢夺他人小孩,即使自己带回家抚养,虽然不是贩卖人口牟利,但也触犯了拐骗儿童这个罪名。
事情经过:前几天上海站外,一个妇女和她母亲带着两岁的女儿回老家,被另外一个中年妇女看到,觉得小女孩可爱一把抱起来就走。结果被拦了下来。中年妇女自称看错人了,结果被民警拆穿,其儿子已经20岁了。
在法律上这个行为涉嫌的几个罪名,我来解释一下,这种行为可能涉嫌拐卖人口罪和拐骗人口罪,其中拐卖人口罪是以欺骗等手段拐走小孩最终出卖牟利的行为,而拐骗人口罪,既然只强调了骗,主要意思是诱拐人口之后自己收养为主要目的,题目中的案子涉嫌的就是这个罪名。
考虑到是否牟利对社会危害性不同,拐卖人口罪一般情况下会被判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拐骗人口罪相对较轻,会被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但不管如何涉及人口的犯罪,都是被群众深恶痛绝。
说的那么冠冕堂皇,人贩子就是人贩子,就应该承担人贩子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青天白日的上来就抢孩子,这名人贩子猖獗到了何种地步,让人不寒而栗,这样的人不管怎么狡辩,都不能原谅她的这种丧尽天良的人贩子行为,必须给予最为严厉的法律处罚。
说实话,谈起人贩子,那是多么令人讨厌的一群人,这类人伤害了多少家庭,让多少孩子流离失所,让父母一辈子都活在伤痛中,这一切都是人贩子造成的结果,所以说人贩子就应该千刀万剐,都不能解失去孩子父母的心头之恨。
本事件发生于12月17日,上海火车站外,来自郑州的王女士和母亲带着两岁的女儿,准备回郑州,这个时候一名身穿黑色衣服,手推婴儿车的女子突然抱起王女士两岁的女儿就跑,当时人流很大,王女士赶紧护着孩子,当然,这名黑衣女子被警方抓获,而这名黑衣女子则给警方交代,自己孩子20岁了,特别想要一个孩子,可是不能生,看到王女士两岁女儿可爱,便一时起了歹心,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说的多么冠冕堂皇,用这种蹩脚的理由想替自己开脱,明显不可能,她的行为非常严重,从她的一举一动不难看出,并不是她说的那样,自己孩子二十岁还推着婴儿车,用她自己的话说,是用来推东西的,这有些根本让人不能相信。
毋庸置疑,她就是一名实实在在的人贩子,说破大天也不能姑息她的这种恶毒行为,人贩子就像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她既然已经被抓,应该好好调查一下,她是否以前得逞过,是否能根据她找到那些被拐骗的孩子,还有就是她的背后是否还有团伙,这都是很关键的问题,需要她有一个交代。
说说你在农村老家遇到过的奇怪事情
遇到千奇百怪的事儿,我倒是遇见过,可是也不知道算不算千奇百怪的事儿啊,我记得是前两年吧前两年的事儿,那年我还在卖衣服,嗯,早上要去上石家庄上货去,因为我们上火车比较早就是两点多就开始出门,凌晨两点多钟,那天我记得我也是早早就出门儿了,骑着电车到我们村儿,那个学校门口的时候,我那个手机响了,大家想想,凌晨早上两点多钟,四周静悄悄的,黑咕隆咚的,连个人都没有我的手机响了,当时呢我也没想太多,看看那手机号是我那伴儿,我就接了电话了,她就问我你在哪儿?我就告诉她,我在我们就是学校门口那边儿,那时候就是接电话吗?是低着头,我也没抬头,然后她告诉我在哪儿聚集,我就把那个电话就撂了,撂了电话吧,我一抬头,一个80岁的老大爷个不高,推着那种老式板车,车上放着很多的木头块,一点儿一点儿一点儿冲我挪过来,其实当时我也没害怕,我把手机装兜儿里,骑着电车就找我那伴儿去了,去了一后跟她一说把她吓着了,后来这事我谁也没说过,今天跟各位说一下,其实没什么大事,让人们一说,小事就变成了大事,要坚信自己,不要人云亦云,很多事儿,如果不去想的话,什么事儿也没有,各位说对吧?
今天讲一段七只小乳猪的怪异故事:
太行山脚下有个于家庄,出了个能人叫于得水。于得水在外边干包工头儿发了大财,他老婆在村里搞了个小型养猪场也挺兴旺,养了一头公猪、几头母猪生猪崽儿卖钱。两口子都有能耐,在村里第一家盖起了楼房,这两年又在县城卖了花园洋房,准备过几年给儿子结婚。
去年十月底,于得水在省城又揽了一个大工程,回家来拿点东西准备搞开工仪式。可巧当晚一头母猪生了七只猪崽儿,千不该万不该于得水看见七只猪崽儿起了个怪念头。
于得水每次开工仪式都敬山神、土地爷、和财神爷。贡品是猪头,鸡鸭和水果点心。
这次于得水突发奇想,要是把这七只小乳猪敬献给神仙们,众神高兴,我是不是财运滚滚呀。
于得水把七只没吃过母猪几口奶的小乳猪装到车上就拉到了工地,让先到的七个工人把乳猪宰杀,收拾干净,扎上红绸带备用。
转天晌午,于得水在工地现场摆好七只小乳猪和其它贡品,还把土地公公,财神爷的画像用图钉按在一块木板上摆放整齐,恭敬祷告。
突然起了一阵狂风,图钉按住的土地公公和财神爷的画像飘到空中,不知去向。
这时来捧场的客人中有人嘟囔了一句:神仙们不受这礼呀。
搞完仪式,于得水要陪客人们去酒楼吃饭,就对七个工人说:七只乳猪,你们正好一人一个,弄熟了吃吧。
工人二狗说:听说烤乳猪是道名菜,咱就烤乳猪吧。
几个人也不知这烤乳猪咋烤,就先用盐把乳猪腌上了,中午在小店里吃了碗炒面,买了些白酒和木炭回来,晚上要喝酒吃烤乳猪。
看了很多回答,好象、做梦、觉得之类居多,真实性不强。我亲历过不少难以解释的事情,尽量从科学角度去解释,勉强也说得过去,唯独一事至今难以忘怀解释不了。 那是十岁左右时放学回家,忽然看见一个小矮人在面前的床上慢慢走过,我大声喊叫,母亲和另一个孃孃在场却什么也看不见,还呵斥我打胡乱说,我纳闷了,足有两三分钟的时间,这么大的东西这么近的距离,就是麻雀耗子偷油婆也能看见,为什么她们不能呢?五十几年了,我惶惑不解。
其实我不信鬼神,心里还巴望不得有鬼神多好,能惩恶扬善,世间也少一些丑恶,但有些事确实无法解释,最典型就是我上文所说这事。我唯一能做的就是平生不能亏心,做人做事善行,头顶三尺真有神明也能心底坦然。
我读初中的时候一年暑假,我回农村外公家住。外公外婆那时候和我四舅住一起,我读书的时候每年都会回农村帮我外公和舅舅他们收稻谷插秧。那一年也不例外。
我记得很清楚,那一天,我和四舅还有我老表和他家的狗那天晚上出去到田里照黄鳝,到了差不多晚上十二点多才回来。回来的时候,四舅家的狗就叫个不停,鸡笼里面的鸡也扑腾闹个不停。四舅家的狗一般不怎么叫的,就是有陌生人来了也不怎么叫,但那晚很奇怪,一直叫个不停。为了不让鸡叫,外公还朝鸡笼里面泼了一盆水,鸡安静了片刻还是继续扑腾闹事。闹了差不多一个多小时才安静下来。那一夜外公说他彻夜没睡好,眼皮总跳。
到了第二天,我们突然得到一个消息,我小舅舅(五舅)病故了,就是昨天晚上转点(十二点)的时候走的。这时候外公才知道,昨天晚上是小舅舅的魂回来了……
说说你在农村老家遇到的奇怪的事。
你的这个问题蛮有趣的。让我想起我在老家暑假的时候遇到的事情。
那是一个炎热的暑假。我一天干啥事儿都会遇见它。直到现在都让我记忆犹新。
夏天的早晨,正当我还想贪恋清晨的一丝凉爽,再睡一会儿时。我听到院子里传来啪啪的很响亮的声音。一咕噜爬起来就往外跑,眼前的一幕让我惊呆了。
我家后院是靠着一个土崖而建。土崖上面长满了郁郁葱葱的树木。那响亮的啪啪声。居然是爬在树木上的蛇掉下来的声音。有三条蛇趴在地上蠕动。我尖着嗓子喊着母亲。父亲和母亲一块儿都过来了。只见父亲果断的进灶房,拿了一个铁叉出来。把铁叉伸到蛇跟前。那三条蛇都乖乖的爬上了铁叉,缠绕在了一起。
父亲将那些蛇轻轻挑着出了院门,一直走到村子外面,那条大沟边,将蛇放生了。
早上的惊吓还未定魂,下午。我又按照母亲的吩咐去给鸡拔草。拔完草回家,热的我满头大汗。走到门口,我习惯性的就想在门口的石头上坐下来休息一下,更当我要坐下去的时候。我看见石头,心里闪过一丝疑惑。咦。今天这石头咋看起来怪怪的,好像变小了。我在定睛仔细一看。妈呀,一声怪叫。自己都蹦的好高。
原来石头变小的原因是,这个石头下边被一条蛇缠了一圈又一圈,最后只露出了石头的表面,一点点。幸亏没坐上去,坐上去必死无疑呀。
到现在都觉得很奇怪。一天之内遇到了两次蛇。那时候虽然说蛇很多,但也不至于一天遇到这么多次。这是我感觉到很奇怪的一件事。所以现在的我对这件事还是记忆犹新的。
这个事情我得说几句:
那一夜,我从两点直到天亮也没敢闭眼,一闭眼那女人披头散发都在我跟前站着。
到现在记忆犹新哪!!
那时刚过了春节第三天,农历初三,几个姑姐来走亲戚,又去了她们姥娘家,又在那去上了坟,他姥爷不在了。
回来后谁知又都来了我家,都下午了。
也就是那天夜里,我刚迷迷糊糊睡着,都有污鬼在掀我被子,还看到我家的门被那些污鬼撞的晃荡响,非要进来,我瞎的要死要死的。
迷迷糊糊,似醒非醒,看到一个女的披头散发占我床前,我终于迷迷糊糊起来,恐惧,好怕,急忙找灯的开关,在哪里,在哪里,
找了好久,最后终于找到。
打开灯,看看手机才深夜两点,我的心依然无法平静,整个人给吓死了一样,一下子瘫软了。
一切历历在目,我再也不敢闭眼,好怕好怕那个披头散发的女人。
一直睁眼睛到清晨,天还没亮我就起床,去了婆婆家,告诉她,谁在去上坟,千万不要再来我家来,我一夜差点吓死过去了!!!
《红楼梦》中称晴雯不知父母家乡,为何还知道多浑虫是自己表哥呢
因为晴雯的身份很特殊,所以才会有前后矛盾。
晴雯究竟是什么身份呢?
第六十三回中,林之孝家的巡园至怡红院时,听到宝玉直呼丫鬟们的名字,说了这么样的话,透露出晴雯的来历。
“这才好呢,这才是读书知礼的。越自己谦越尊重,别说是三五代的陈人,现从老太太、太太屋里拨过来的,便是老太太、太太屋里拨过来的,便是老太太、太太屋里的猫儿狗儿,轻易也伤他不的。这才是受过调教的公子行事”。
她说的这些人中自然包括晴雯,因为她说完之后,晴雯和袭人忙为宝玉辩解开脱。这里面透露:晴雯是贾府三五代的陈人。换句话来说就是一直在贾府里的老人,世代家生子的那种。
但这与书所写晴雯是被赖家买了之后送给贾母,贾母再派给宝玉的事实有矛盾。
第七十七回中,曹雪芹这样写的:
“这晴雯当日系赖大家用银子买的,那时晴雯才得十岁,尚未留头。因常跟赖嬷嬷进来,贾母见他生得伶俐标致,十分喜爱。故此赖麽麽将她孝敬了贾母使唤,后来所以到了宝玉房里。……目今晴雯只有这一门亲戚,所以出来就在他家”。
这里又明明在说晴雯不是贾府旧人,而是赖麽麽买来的,后来才孝敬给了老太太,这才进了贾府。她也不记的自己的父母了。
那么两种说法究竟哪种更靠谱呢?
除了这两种身份这外,晴雯其实还有另外一个神秘的身份。
第二十六回中,小丫头佳蕙对小红抱怨道:“可也怨不得,这个地方难站。就象昨儿老太太因宝玉病了这些日子,说跟着伏侍的这些人都辛苦了,如今身上好了,各处还完了愿,叫把跟着的人都按着等儿赏他们。我们算年纪小,上不去,我也不抱怨;像你怎么也不算在里头?我心里就不服。袭人那怕他得十分儿,也不恼他,原该的。说良心话,谁还敢比他呢?别说他素日殷勤小心,便是不殷勤小心,也拼不得。可气晴雯、绮霰他们这几个,都算在上等里去,仗着老子娘的脸面,众人倒捧着他去。你说可气不可气?”
仗着老子娘的脸面,这句话透露晴雯应该是贾府的家生子。她的老子娘在贾府里应该还是有点脸面的。也许正是因为这个原因,贾母才把晴雯派到贾宝玉房里。如果这一点成立的话,那么晴雯的身份就有另外一种可能,她原本就是贾宝玉的侍妾。
这个可能是作者本身的失误,也可能是原来这个情节就有漏洞 后来抄写小说的人自说自话的补写了一个情节。
另外一个可能,就是晴雯的表兄也不知道自己的家乡和父母在哪里,都是流落街头的人,被贾府买来当了奴仆。因为康熙雍正乾隆三朝以“抄家”闻名,晴雯是被抄家之后流落他乡的,也不是不可能的。
晴雯不知父母家乡,说明她离开父母家乡时还没有记忆。科学上解释,人在三岁以前几乎没有记忆,而书中的甄英莲,三岁多丢失,仍然对以往之事忘记了,这说明晴雯三岁之前就离开父母家乡了,至于原因,可能天灾人祸,晴雯父母过早离世
为什么对姑舅哥哥多浑虫吴贵有印象呢?当然因为晴雯离开父母家乡后,一直跟着舅父舅母四处流浪,大约晴雯到了十岁时,实在生活无奈,二老辞世前,将多浑虫与晴雯这一对表兄妹卖于了赖大家。也可能是二老辞世后,多浑虫与晴雯一起被赖大家买走。
后来,晴雯因常跟赖嬷嬷到贾府做客,聪明伶俐,入了贾母的眼,被赖嬷嬷送给了贾母,贾母又讲晴雯送给了宝玉。而多浑虫一直在赖大家做奴才。
前人种树,后人乘凉,因多诨虫的父母对晴雯有恩,晴雯才会在多诨虫在赖大家混不下去时,央求凤姐将多浑虫要到贾家去,晴雯死后,四百多金的身价遗给了多浑虫夫妇。
红楼梦中晴雯是个可怜姑娘,从小就被父母卖出,甚至不记得自己的父母家乡在哪里。对于那个年代来说,晴雯是所有贫苦人民卖儿卖女的缩影。也变相反映出晴雯性格的养成。有意思的是,晴雯不记得父母,却还记得有个表哥多浑虫,这不能不说是个奇怪的描写。
这晴雯进来时,也不记得家乡父母。只知有个姑舅哥哥,专能庖宰,也沦落在外,故又求了赖家的收买进来吃工食。
这是七十八回的一段描写。作者交代晴雯出身,几句话可以透露出晴雯应该是极小就被卖出去了,所以不记得父母家乡。之所以记得有个表哥,我认为只能是两个原因。
第一,晴雯表哥是个厨子,在外头帮工,经常会带来一点吃食给年幼的晴雯。晴雯太小,记吃不记事,所以不记得父母家乡,却还记得有个表哥是厨子。当然这也有一个问题,就是表哥在哪里应该也不会记得才对。她被卖给赖大一家,应该很难找到表哥。
第二,晴雯与表哥一起被卖。两个小孩一起相依为命渐渐长大。表哥被人卖做童工,给人帮厨做苦力。晴雯被调教规矩,年纪大了卖给赖大,跟在赖嬷嬷身边伺候,凭借自己伶牙俐齿,讨人欢喜,又求了赖大将表哥也收了进来。
赖家的见晴雯虽到贾母跟前,千伶百俐,嘴尖性大,却倒还不忘旧,【庚辰双行夹批:只此一句便是晴雯正传。可知晴雯为聪明风流所害也。一篇为晴雯写传,是哭晴雯也。非哭晴雯,乃哭风流也。】故又将他姑舅哥哥收买进来,把家里一个女孩子配了他。
脂砚斋批语说得好:只此一句便是晴雯正传,说的是晴雯的不忘旧。晴雯自幼亲情缺失,她珍惜与吃死酒的表哥多浑虫的亲情,明知道表哥不成器,也求人收进了贾府,保证表哥衣食无忧。她珍惜亲情,作为后来人,她融入贾家那群小丫头中间,以为大家都接纳了她,一辈子在一起。晴雯从来不拿自己当外人,主要是她从小被卖,必须表现出讨好,伶俐,讨人喜欢的样子。否则应该没有吃,还挨打。她不避讳其他人,凡事张嘴就说,牙尖嘴利,也是她被卖来卖去的影响。毕竟太软弱也容易被同伴欺负。晴雯看似讨厌,实则太让人心疼!来到贾家她认为这次安稳了,大家都是亲人,不会怪她。可她不知道,鸳鸯袭人等在细数她们的朋友圈的时候,独独没有她。
晴雯被以狐狸精的名义撵走后,见到贾宝玉,她哭道:我虽生的比别人略好些,并没有私情密意勾引你怎样,如何一口死咬定了我是个狐狸精!我太不服。今日既已担了虚名,而且临死,不是我说一句后悔的话,早知如此,我当日也另有个道理。不料痴心傻意,只说大家横竖是在一处。不想平空里生出这一节话来,有冤无处诉。”
晴雯死前醒悟,已经太迟了。她到死才明白,那座怡红院,从头到尾她都是一个外人。只有贾宝玉真心对她,所以她说:早知如此,当日也另有一个道理。她不是想不到如何抓住贾宝玉,而是她觉得那样做太无耻,她不屑为之,因为她笃定,自己是贾母给贾宝玉的,今后一定有她一个位置。殊不知,煮熟的鸭子都能飞了,何况是她。
晴雯死前,叫了一夜娘。令人闻之落泪。这样一个十六七岁的女孩子,一生大半就落在外被卖来卖去,为一口吃食,一个眼色就要绞尽脑汁。她最渴望的是亲情。所以哪怕表哥不成器,哪怕表嫂不堪,她都对他们不错。她唯一能记得的只有表哥,她就想尽办法把表哥接到身边。这样一个丫头,你说她能有多坏?很多人不喜晴雯,我认为还是不能认真懂得晴雯。
脂砚斋说:【一篇为晴雯写传,是哭晴雯也。非哭晴雯,乃哭风流也。】晴雯就代表了女儿风流,而女儿的风流绝不止是宝钗和袭人一般八面玲珑和周到。反倒是晴雯这样的红袖添香妙人更可人!
君笺雅侃红楼,多歧为贵。你的关注将是我写作的最大动力,动动手指,关注一下,欢迎收藏转发。非常感谢 !
多久没有人给你打电话了
这话问的首先有点一愣,仔细想想,估计提问者好久没接过电话了!
对从事维修行业的我来说,电话每天都有,有时候是连续,有时候,倒也半天没有。
最怕下班回宿舍的路上接电话,更怕大晚上有电话,十有八九是现场应急处理的加班。
今天临下班,小女电话:爸,去食堂给我买个米饭,其他都不要!记住啊!拜拜!于是去食堂专门打了一个米饭,又要了半拉西瓜。
慢悠悠走到厂区门口,要出去了,接到电话,需要加班处理一个问题。
心头发火,但还是耐着性子答应了。
给来探亲的老婆打个电话,把买的东西给了她,扭头又去了车间。
问题比较简单,产线工人怕万一出事。
他们怕万一,我们得二十四小时待命。
处理完毕,一身汗水。
舒了一口气,回宿舍,才拐过厂房,又是一个电话,另一个地方故障。
心里那个火,又必须克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