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博兴一小学家委会自筹资金装饰教室墙壁,学校要求退还”,你怎么看
第六感 观教育:学校的处理决定是及时的,果断的,没有造成恶劣影响。
家委会的职能屡遭质疑,有人戏称家委会就是班主任的工具,用起来挺方便的。就此次事件来说,班主任老师无论如何脱不了干系,到底是谁的主意?学校有必要介入调查清楚。
大家质疑家委会,质疑学校,为啥不敢质疑班主任?显而易见,还是考虑到怕孩子受到影响才绕过去的。大家都清楚一个道理,家委会权利再大,没有班主任老师的同意,啥决定也不可能通过,最起码班主任得默认。我不是非要把责任推到班主任老师身上,让班主任老师来承担。家委会有兑钱装修教室的想法,班主任是否告知学校领导知道,是否让家委会等学校的通知再发出倡议?班主任是否觉得这样做不太合适?这些疑问均没有详细的说明,不免让人多想。
学校对外公布处理决定,消除社会影响;对内加强教师管理,严防类似事件发生。千万不能假借家委会之名干出某些不光彩的勾当,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廉洁从教,警钟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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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感慨!家委会好心办坏事了!家委会的这一举动看似是为孩子营造一个好的学习环境,为学校分担经济负担。但此举却是要把学校推向舆论的风口浪尖,这不是为孩子,为老师为学校好!这是在好心办坏事啊!
山东博兴一小学家委会自筹资金装饰教室墙壁,被学校要求退款,我个人认为学校的处理方法是正确的!如果让家长把教室墙壁装饰了,那学校可就要背上乱收费的罪名了。一旦有心的媒体一曝光,那铺天盖地的舆论,能把学校老师及相关领导给淹死。
其实对于学校的建设和改造,是有专项资金的,只要学校有需求,且合理!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没有必要家委会自发组织筹集。
其次,学习的环境好坏,不再于班级的墙壁有多美丽漂亮,而是在于班级的学习氛围和学校的良好学习风气,还有孩子自身的刻苦努力有关。当然,如果学校有闲钱,也可以搞一搞班级文化也不错,有利于培养班级学风。
最后,告诫一下家委会吧,有时候别自作主张的搞一些花样出来,特别是关于钱方面的事情,如果有能力,可以单独捐助都行,别强行募捐,更不能道德绑架。有时候,好心不一定就是办好事啊!很有可能会害人!
以上观点纯属个人愚见,不喜勿喷!你觉得呢?欢迎各位留言吐槽!
家委会自筹资金装饰教室,学校要求退还,当然是正确的。因为学校有基础设施维修基金,或者有专门教育经费可用,不需要家长掏腰包,所以即使家长自愿筹款,学校也不能接受。
不过,家长自愿筹款,属于捐赠行为,看到教室墙壁灰暗或者污痕较多,就自己动员起来捐款,筹集装饰费用,这也没什么错。家长也是一片好心,把教室重新粉刷一遍,屋里亮堂多了,孩子们在里面学习也确实会舒服一些。自古以来,没人说做好事是错。八九十年代,还有私人捐资建校的,深受地方政府和百姓欢迎。
家委会筹资刷教室墙壁,,体现了家长对学校的支持和关爱,问题是家长发现教室需要装饰一新时,首先应想到请学校去做,为什么自己筹起款来了?估计是学校没有肯定的答复或者一直拖着,家长才忍不住自己想招。如果这样的话,要么是家长心急,要么就是学校领导没把家长的建议当回事。
不知这所学校的教室内壁和顶是否确实很旧?也不知学校现在是否刷新了教室?百姓茶馆衷心祝愿家长和学校和谐相处,天天合作愉快。
家委会最近很火。
类似的事情还有,有家委会筹集资金装修教室的,有筹集资金奖励优秀学生的,有筹集资金给老师买礼品的……
家委会的职业和权利到底是什么?我们来看一所学校班级家委会的职业:
1、关心班级教育教学工作,及时解决班级的实际困难,为班级多办实事。
2、利用班级家长的资源,为班级各项活动提供服务,并组织管理或支持协助 ,培养孩子们的责任感和集体荣誉感。
3、及时向学校、年级家委会反馈家长对学校的意见或建议,发挥纽带作用,并协助调解家长与学校、教师之间的争议和矛盾。
由此我们对班级家委会提出以下忠告:
家委会应该协助老师完成教育教学工作。比如,为了学习给学生需要买一份资料,为了运动会给学生买一件运动班服,利用家长的资源给学生提供社会实践条件,利用家长资源给学生提供学术讲座,等等。
家委会可以给学校或老师提出建议和意见。比如,早读安排,延时服务,食堂伙食,课外活动,体育锻炼,等等。对这些方面有好的建议,对不满意的地方,可以提出来。
家委会不可以提出不合理的要求。比如要求学校周末补课之类的建议,就不可以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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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学校的做法,老穆表示赞同!
教室内外墙重新涂料,家长应该掏钱吗?
有人认为算,孩子教室涂刷好看了,受益人是学生,所以应该交;
有人则认为,教室是属于学校的,应该学校出钱粉刷,凭什么要家长出钱呢?难道以后学校重建,家长也要出钱?
老穆认为,家长无须出这部分钱!你们觉得呢?
家委会作为家长自发组织,是近几年才兴起的一个组织,它的功能主要有以下两点:
【1】家长与学校沟通的桥梁,有效解决家校矛盾及相关问题;
【2】收取班费,用于学生建设。比如帮学生购买学习用品、运动会用品等。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有些家委会的性质渐渐发生了变化,与最初的设想渐行渐远······
【1】有些家委会往往会被班主任所“操控”,不能公正地站在家长的角度去思考问题。
【2】有些家委会所收的班费,逐渐成为“学校建设”经费了,而不是用于学生建设。
两起违规向家长摊派资金装饰或装修教室的案例:
山东博兴一小学家长委员会自筹资金装饰教室墙壁,从群里的截图来看,每个班都向家长收取了100元的装修款。目前该款项已经完全退给家长。
宁波一小学一年级班主任也向学生家长收取300元的装修款,而且也是一所公办学校,班主任老师向学生家长收取装修教室的费用,这肯定属于教育乱收费现象,班主任老师甚至把反对的家长踢出群外。
对于这样的现象,我觉得始终是少数的现象,我们没必要去大做文章的,大篇幅的去批判。
作为家委会,他们有这个心思装修教室或者装饰孩子所在的教室,营造一种学习的氛围和好的环境,我觉得这个事情本身没有对错。一般的情况下,按道理是应该需要给班主任老师商量的,班主任老师可能会去请示学校这样的事情。一般的老师觉得这样的行为是不能做的,不可取的,可能会直接拒绝家委会或者提醒家委会要注意这方面的规定。假如从所有的家长老师学校达到了一个统一意见,做做这些有利于孩子成长的事情,为何不可?只是我们不用大面积提倡而已,个别行为我们可以表示理解。
当然不管怎么说,作为老师和学校一定要站好队,知道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这个原则要搞清楚,必须画一条明确的线!
家委会本身是一个时代的产物,这个并没有明确规定学校或者班级必须建立家委会,也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来家委会的职责和行使职权的范围。也就是哪些可以做哪些不能做,这里是没有明确界限的,虽然如此,我们班主任老师心中应该明白,有些事情我们可以做,有些事情我们是坚决不能做的,比如说像班级摊派收费,装饰教室或者装修教室这个问题就是绝对不能行的,所以从班主任这一关就应该卡住,就不会出现一系列的其他问题。对于案例中出现的问题,估计班主任可能是年轻老师或者是经验不足的老师,其实也没什么,有错改了就行了,收到的钱还没使用,退给家长也没什么大问题。
其实在学校工作,家委会工作等等方面,从家委会、家长、学校、老师都需要共同成长,共同摸索,共同见证孩子进步的过程,在这方面肯定会遇到方方面面的问题,但是我们不是一棍子就打死,遇到问题就把这个人批得要死要活的,有必要吗?好像不动大刑不足以显示我们的“判官”身份是多么的正确。
家委会自筹资金帮学校粉刷教室,被学校要求退还,闹了一个大红脸,自摆乌龙,好不尴尬!
家委会热心过火了,常常代表民意,发出一些稀奇古怪的倡议,强人所难。教师节前,发倡议筹资金给老师买包;八月半前提议筹资金给老师送礼;现在又升级了,由讨好老师变为讨好学校。
还是学校矜持一点,说:“甭来这一套!”家委会乖乖退钱认栽。内心不服却又无可奈何,“好心当成驴肝肺,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
家委会为什么这样挖空心思想方设法讨好老师和学校?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无非就是和老师套一个近乎,混一个脸熟,然后好让老师对自家孩子好一点!
这是典型的“假公济私”!多少也折射出小人物的辛酸和尴尬,既令人作呕,又令人同情。他们真的是既可怜又可悲!
从一个老师的角度来看,家长完全没有必要这样讨好老师的,老师会一视同仁关心每一个学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