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看待亲生母亲失手打死八岁儿子,同时获得父亲原谅这件事
这又是一起典型的家暴引起的悲剧。八岁的儿子因为不听话,被妈妈殴打致死。留给人们的该是怎样的思索?
一、小孩子不听话固然可气,但要采取正确的教育方式。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监护人一定要保护好未成年人的人身和生命财产安全。
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小孩子非常顽皮,也非常不听话。作为家长呢,也都是恨铁不成钢。看到小孩这样不争气,会非常气恼。
但是小孩子毕竟不懂事,要采取正确的说服方式和正确的引导方式教育管教小孩,切不可采取粗暴的殴打、谩骂、捆绑以及其他侵害小孩合法权益的行为来教训小孩。
如果家庭自己成员间采取暴力的,虽然是家务事,但是轻则可以构成违法,重则可能构成了犯罪。
二、父母管教小孩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是却不可以走向极端。
常言说,“打是亲,骂是爱,不管不问要变坏。”这种说法也是有一定的道理的。相反那种溺爱孩子、过分宠着的孩子的教育方式也是不可取的。
但是做什么事都不可能过分,对小孩的管教不应当采取那些简单粗暴的方式,更不应该因一时气愤,对小孩不计后果大打出手。
就像本案中的这位小孩的母亲,对不听话的小孩打两下子未尝不可,但是用各种器具造成小孩身体大面积的软组织受伤以及其它的严重后果,这就不是打一两下子所能够说明问题的了。
看样子对小孩打得确实比较重,以至于出现这样严重的后果。
后悔她是一定的!
三、家暴害的是自己人,最后害的还是自己。
事件回顾:1月5日晚,泰州泰兴发生一起悲剧,因8周岁的儿子犯错,母亲在教育儿子时失手将其打死。3月20日,失手打死儿子的陈某被泰兴检察院批准逮捕。检察官听取孩子父亲意见时其表示:“老婆除了照顾孩子生活、学习,还上班挣钱贴补家用很不容易,其认为老婆当时本意是好的,不想追究老婆任何责任。”
说实话看完这条新闻感觉是一起极大的人间悲剧。通过事后犯罪嫌疑人陈某对案发当时的情形及种种细节描述来看,“妈妈,我很孤单,我想要你陪我,你可不可以不上班?其儿子的这句话令人愈发感觉到孩子的可怜无辜;对犯罪嫌疑人使出用刀威胁及用缝衣针对儿子的嘴、腿、脚等部位连续进行戳刺等行为愈发感觉到可恨和愤怒;而对孩子父亲的表现则感觉到悲哀。
作为母亲,有教育儿子的权利和义务。也可能像孩子父亲描述的那样,除了要照顾孩子生活、学习,还要上班补贴家用很不容易。但这些不是能使用暴力手段威胁、虐待及殴打孩子的借口。尤其是使用了刀、针等足以致人死亡的危险物品。仿佛其施暴的对方是有深仇大恨的仇人而非亲生儿子。否则一般的家庭矛盾怎么会导致动用这些危险物品?事后陈某痛哭不已,但是有毛线用啊?你儿子是被你活活打死的,你除了将要接受法律的制裁还要接受内心的痛苦和煎熬,假如你还心存一丝人性的话。另外挺为这位父亲感觉到悲哀的。自己的孩子死了,妻子还面临牢狱之灾,真是“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昔日阖家团圆的家庭瞬间分崩离析。而孩子父亲选择原谅妻子也可能基于夫妻感情甚好的因素。但是你儿子呢?难道就不为死去的儿子感到伤心吗?一般出现这种状况离婚是必然的,否则看到妻子就会想起对方的所作所为及为这个家庭带来的伤害,还怎么共同生活下去?
在现今的社会中,由于人们承受着巨大的经济生活、工作等压力,造成精神方面负担过重,随时都有爆发的可能。另外,一些人所推崇的“虎妈、狼爸”等教育模式也拥有一定的心里市场。但是这样对于孩子就像是伴随着一颗颗炸弹,随时有令孩子的成长受到身心伤害的危险。所以,在教育孩子方面,一定不要随心所欲,使用暴力威胁、殴打等手段,要记住下列技巧及禁忌:
1.坏脾气会影响孩子。父母性格中的坏脾气会给孩子的成长带来严重的伤害,脾气越坏,孩子越不敢与父母交流、不敢亲近父母及敞开心扉,也愈发难管,这样做会还会令孩子耳濡目染,无形中令孩子的脾气越来越坏,易怒,而且会给孩子的带来自卑,自闭等性格缺陷。
2.暴力殴打不可取。很多家长推崇“棍棒底下出孝子”这种严重错误的观点。殊不知这样做不仅会给孩子带来身体上的伤害,还会造成孩子胆小、自闭、严重的话会给孩子逆反性格以及将其带入用暴力解决问题的误区,实在是有害无益。
3.注意减压冷静。平时面对压力要注意减压,不要把工作,生活中的不满发泄到孩子身上,把孩子当做出气筒,另外当遇到孩子做出错误行为的时候可事先通过深呼吸的方式冷静之后再教育孩子,千万不要吼、骂孩子。
总之,教育是一项繁杂长期的工程。身为父母的我们一定要起到言传身教的好作用,平时也要多学习积累教育孩子的技巧及方式,多与孩子沟通及参加亲子活动,与孩子平等地位的交流,让孩子感受到爱与尊重,承担起为我们的社会培养出更优秀,素质更高的下一代的责任,避免悲剧的再次发生。
题主应该是说的泰州泰兴黄桥的母亲失手打死8周岁儿子的事件吧,归根到底还是传统家庭教育失败的一个典型。
事件回顾
2018年1月5日泰州陈姓母亲下班回到家,发现买给儿子的手机找不到了,儿子支支吾吾说不出话,母亲很是气愤打了儿子两个耳光。之后回到家,半天不见儿子写英语作业,儿子又受到了用棍子打屁股的惩罚。最后激怒母亲的是儿子写完作业没有及时收拾好文具。
气不打一处来就吓唬儿子要用针将其把嘴,手腿给他缝起来,儿子也挺犟,站在原地没动唤,母亲遂用大头针扎儿子的手臂,腿部,胸部,经过一番折腾之后母亲走出了屋子,待第二天早上六点的时候还不见儿子出来,才发现儿子已经身体冰凉,送至医院抢救,医生宣告已经死亡,母亲痛声大哭,表a示很后悔。
事后处理
公安机关现已批捕陈姓母亲,父亲表示:“母亲平常很辛苦,不仅要照顾孩子学习,做家务,还要上班挣钱,家里不富裕,教育方式比较传统,但是母亲本意是为了孩子好,并不是故意的,孩子的离开已经让她很懊悔,自己也接受不了失去儿子之后妻子再离开家庭,不追究妻子责任。”
事后反思
(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以三年以下拘役,情节严重,致人死亡的十年以上。虽然父亲选择了放弃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是也不能免除伤害失手杀人的事实。
当然我们内心知道母亲是爱孩子的,只是教育方式有误。希望这件事发生之后,家长应该引以重视,如今孩子们的思维观念,社会环境都有很大的改变,不应再以打骂孩子的方式教育,要多和孩子沟通交流,发现孩子在成长中有不对的地方要及时制止,不要让其扩大化。
父亲也成了受害者,到底是谁的错,值得思考。
就算全世界的人都原谅你,你能原谅得了自己吗?这又是一个在教育孩子问题上发生的一桩悲剧。
事件回顾:
时间:1月5日晚
地点:泰州泰兴
经过:因8周岁儿子犯错,母亲在教育孩子时失手将其打死。
2018年1月5日18时,孩子妈妈下班后发现儿子把手机弄丢了。两人在一起寻找手机过程中,妈妈认为儿子说谎,用手背又打了儿子2个耳光。
手机没有找到,母子二人回到家中。妈妈检查作业时,发现儿子未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更加生气,于是用木棍对儿子手心打了2下,命令儿子当晚必须把作业全部做完。
由于最近这些天儿子很犟,迟迟不动手写作业。想到儿子之前有多次不做作业情况,她越想越恼火,又用木棍殴打儿子屁股、手部等。
后来,妈妈又发现儿子没保管好自己的文具,觉得儿子老是说谎,不听话。顿时气愤上头,她用刀吓唬儿子:“你再说谎我就给你放血。”
“妈妈,你听我解释,不是这样的。”儿子惊吓躲到桌子底下,喊着解释,“妈妈,我很孤单,我想要你陪我,你可不可以不上班?”
已经失去理智的小陈以说谎犟嘴为由,居然用缝衣针对儿子的嘴、腿、脚等部位戳了几十下。
2018年1月6日6时左右,妈妈起床后发现儿子身体异常躺在了卧室地上,拨打120急救电话。
当救护人员赶到现场后发现,孩子的头上、脸上、身上都是伤,有的地方的青紫甚至连成片。救护人员当即判断,孩子为非正常死亡,立即报警。
事件回顾:1月6日一大早5点多钟,泰兴120接到求助电话,泰兴市黄桥镇某公寓楼一个9岁男孩(实则8周岁)不行了。救护人员赶到现场后发现,孩子头上、脸上、身上都是伤,有的地方的青紫甚至连成片。救护人员当即判断,孩子为非正常死亡,立即报警。
经过警察介入调查,孩子母亲小陈述说了事情经过:
2018年1月5日18时,小陈下班后发现儿子把手机弄丢了。两人一起寻找手机过程中,小陈认为儿子说谎,用手背击打儿子2个耳光。手机并没有找到,两人回到家中。小陈检查作业,发现儿子未完成英语等作业,更加生气,用木棍对儿子手心打了2下,责令当晚必须把作业全部做完。
儿子这天也很犟,迟迟不动手做作业。想到儿子之前有数次不做作业情况,她非常恼火,又用木棍殴打儿子屁股、手部等。这个时候,小陈又发现儿子没保管好文具,更是火上浇油,觉得儿子老说谎,不听话。气愤的她用刀吓唬儿子:“你再说谎我就给你放血。”
“妈妈,你听我解释,不是这样的。”儿子惊吓躲到桌子底下,喊着解释,“妈妈,我很孤单,我想要你陪我,你可不可以不上班?”已经失去理智的小陈以说谎缝嘴为由头,用缝衣针对儿子的嘴、腿、脚等部位戳了数十下。……
2018年1月6日6时许,小陈起床后发现儿子身体异常躺倒在西卧室地上,拨打120急救电话。急救人员到场后发现孩子已经死亡。经法医鉴定,孩子符合被他人用易挥动的钝器反复打击致全身广泛性软组织损伤引起创伤性、失血性休克合并肺脂肪栓塞死亡。
案件结果:
孩子爸爸对警察说:老婆除了照顾孩子生活、学习,还上班挣钱贴补家用很不容易,他认为老婆当时本意是好的,不想追究老婆任何责任。
虽然孩子父亲原谅了小陈妈妈,但法律的制裁是逃不过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观点:
小陈妈妈本意可能并不是要把孩子置于死地,毕竟虎毒还不食子呢,只能说过失致死。母亲小陈是每天被生活的压力压得团团转,无处发泄,一直埋在内心。所以在儿子犯一些小过错时,引起了她内心的狂躁。于是一个小事件变成了事件的导火索,以至于引发了事情的悲剧发生。
如果小陈妈妈家庭能好一些,小陈妈妈没有那么多生活压力,小陈妈妈的家庭教育问题能有一些耐心,如果小陈妈妈能学会控制一下自己的情绪,如果……
没有那么多如果,事情以及发生。不论是故意还是过失,都将面临法律的制裁。剩下的等待小陈妈妈的除了刑罚之外,更多的还有无数个日日夜夜内心的煎熬和对儿子的愧疚。
引以为戒,教育孩子是一门大学问,各位家长一定要好好学学。
死刑犯行刑时,爆料出另一个奸杀案件的信息,该怎么办
死刑犯执行时,爆料出另一个奸杀案件,为了弄清楚案情,是可以停止对死刑犯的执行!
这死刑犯在执行前,会爆料出另一个奸杀案件,只有二种情况,死刑犯才会在执行前爆料,最有可能的就是,死刑犯在执行前,为了多活几天,会爆料出自己的另一个重大案件,这种情况虽然不会改变对死刑犯的死刑,但会需要把死刑犯押解回监狱,在重新核实死刑犯爆料的案件,是否真实存在。
这种情况下,死刑犯是可以暂停执行,多活几天,等死刑犯爆料自己的新案情,核实完成了,还是会对死刑犯执行死刑,因为这样的死刑犯本身判处死刑了,还被查出来有新的犯罪事实,这样的情况下,死刑犯是不适用减轻处罚的。
还有另外一种情况就是,死刑犯被执行时,检举出别人的奸杀案信息,这属于检举他人重大的犯罪表现,也会把死刑犯押回监狱,让死刑犯把检举别人奸杀案的信息,说清楚了,还会根据死刑犯的检举,核实检举出的新案件情况。
如果死刑犯执行前,爆料出来别人奸杀案,经过核实检举的奸杀案件是真的,那这爆料的死刑犯,就属于有重大的立功表现,这种情况适用于减轻处罚。
所以这死刑犯执行前,爆料出了别人的奸杀案信息,经过相关人员核实是真实的,那这检举别人犯罪的死刑犯,就有大概率适用减轻处罚的条件,可能会由死刑改判成死缓,这样就能保住命,其实这想保住命的死刑犯,也不会等到了刑场,才检举他人重大的犯罪事实。
要是想通过检举保命,早就检举了,也不用着等到被执行枪决的最后一刻,所以这只是个假设的问题。
我觉得这种案子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吧。
在不同的情况之下,可能结果也是不一样的,因为有些案子他比较严重,所以无论你交代什么样的事情,可能都免不了执行死刑。
但是有些案子可能他做的事情并没有那么大的社会危害性,所以在接受了惩罚以后,可能他以后的一个结果还是比较好的,这样的话,自己未来的发展的过程中也会有一个比较不错的结果,而且在案子发生以后自己也可以相应的受到一定的影响,但是这种影响并不是太大,因为从长远来看它的影响可能是持续的,但也可能是间接性的,所以我觉得这个事情对我们的影响应该非常大。
脱离了这个情况以外
我觉得有些案子虽然我们可能通过一些具体的章程可以进行限制,但是对我们的影响并不是太大,而且在很多情况之下,我们的一些具体情况可能会受到很大的影响,而且知道有些案子其实它的影响是非常大的,所以即使你交代了所有的过程,最后也免不了接受惩罚,所以我觉得这个事情大家应该去一个理性的看待。
只有通过这种理性的方式来看待的话,可能就会有一个比较不错的结果,而且有些案子它是一个杀人的案子的话,可能我觉得无论怎么交代其他案子都很难逃脱被执行死刑的这样一个处罚,因为他做的这些事情已经非常严重了,而且在大多数情况之下都已经危害到了他自身的一些情况,所以我觉得这种情况对他的影响非常大,也不会因为这种事情而免除一死。
所以在很多情况之下
如果要是发生了其他的事情可能有一些缓和的余地,但是这种情况其实发生以后退步的余地并不是太大,而且留给以后的事情和空间也不是太大,所以我觉得这个事情还是应该去具体问具体分析,有些案子是可以,但是有些问题不可以的
所以我认为这些事情考虑的话才是一个比较合理的结果脱离了这些具体的问题进行分析的话我觉得这是不合理的而且也不符合一些正常的情况的,这些情况都是非常复杂的,而且影响因素比较大。
只有把各种因素综合在一起进行,具体分析,具体分析产生的效果才会比较明显,而且能够带动整个地区的整个人的一个发展,这才是一个正常的途径。
死刑犯行刑时,爆料出另一个奸杀案的信息,该怎么办?
在电视剧里我们不断看到有这样的故事情节,当法院宣判死刑犯:“死刑!立即执行!”时,再问一遍死刑犯:“你还有什么可说的?!”,这个时候很多死刑犯是垂头丧气的摇摇头,表示不再上诉。
但是也有极个别的死刑犯,突然提出有话可说,这时法官再到他的根前听他最后的话是否有价值,如果有价值。比如他又交待了一起,公安人员始终是破不了的悬案,这时就得再让他多活一段时间,直到把那件悬案了结后,再枪毙他。
因为他又交待的案件,很多细节上的问题,需要再提审他,逐一对证和查实。因此在刑场上死刑犯突然提出有新的案件后,法官会让他再多活几天。直到把新案结了后再对他执行枪毙。
死刑犯行刑时,爆料出另一个奸杀案件的信息,该怎么办?
这种事情一般不会发生,为什么说呢?死刑犯将这些事情,目的无非就是两个,一个是向争取立功免死。另一个及时免死不成至少能多活几天。从这个意义上讲,绝大多数情况,死刑犯肚子里有这种东西,早就讲出来了,到子弹已经上膛再讲,风险太大了。
万一真的发生这种事情,那么执行人员就要现场请示现场指挥人员,有他定夺。如果说,凭一般的常识就可以判断死刑犯讲的子虚乌有,那么死刑还会继续执行;如果有舒适的可能,那么他会逐级上报,由执行法院的主要领导紧急磋商,如果决定可以核实一下,那么就调最容易核实的线索初步核实,根据结果确定是否暂停死刑。如果合适时间超过死刑命令规定的期限(七天),执行法院还应当报告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是否暂停死刑带核实后处理。
如果死刑犯讲的纯属子虚乌有,那么最终还是会执行死刑;如果经核实确实破获了其他大案,那么这名死刑犯属于重大立功表现,依法可以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不再执行死刑,裁定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或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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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死刑犯行刑前爆料出另一个杀人案的信息。肯定是会把这个案件调查清楚再去对死刑犯进行量刑和处置的。虽然结果对死刑犯都是一样的,公安和司法机关是不会允许有其他未破重案就此划上句号的。
我国是一个法制国家,即便可能让死刑犯暂时保住性命。但为了不让一条生命平白无故的枉死,不让一件重案从此断掉线索,必须要把真相挖掘出来,使之大白于天下。
之前我国和国外都曾经发生过类似的情况,那些死刑犯故意在被执行前爆料其他案底,无非也是想多活一段时间,或等待转机。然而,即便他们想尽办法妄图苟活,也不可能因此脱罪,法律是迟早要清算他们的罪行的。但是在此之前,一定要把他所有的案底扒清楚,捋顺明白。唯有如此,才能给全社会以及受害人一个交代。
以上是我的回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