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评价狼狗咬得老人鲜血淋漓,狗主人拒赔偿
坚决支持流浪狗处理死,不规范养狗污染管理扰民罚款并教育,狗咬人致伤伤亡狗主人除了承担医药费外并拘留教育,情节恶劣入刑,以打着爱狗名义非法集会骗捐,扰乱他人经营,类似高速公路拦车的等行为进行拘留,情节严重入刑
这个世道狗已泛滥成灾、贪官已泛滥成灾上上下下巳成气候、农村霸已成灾、城市小混混多入牛毛麻将馆里暗赌早巳成风……假货到处可见、…………………………要想根治谈何容易?!?!?!
谢邀。首先我觉得我国的法律还不够完善,在古代凡是咬了人的狗都是要处理掉的,现在全坏了规矩。这一点应该向小日本子学习,所有养狗人登记所养的犬只,定期检查疾病注射疫苗,大街上的流浪猫狗由政府收容,集中管理或处理。记得有文章说小日本六十多年居然没有一例狂犬病例。狂犬疫苗本来是给狗打的,在我们这却给人打。另外人的素质也是参差不齐的,必须以法律的形式来约束才有效果。希望我们的国家法制越来越健全,社会越来越和谐。
广东一老人被狗绳拽倒致摔地身亡,网传遛狗女子并非狗主人,各方应该负什么样的责任?如何防范
很高兴回答你这个问题,广东一老人被狗拽倒致摔地身亡的视频,我们都在网上看过了。首先这是一场突如其来的意外,事件发生猝不及防,遛狗的女孩也是瞬间不知所措。在为88岁老人无辜身亡表示哀悼的同时,事故发生的各方成了媒体关注的焦点。那么致老人意外摔亡的各方应该负什么样的责任呢?这里包括未成年女孩及监护人、大狗的主人、被追未拴绳小狗的主人,让我们来慢慢分析一下:
- 1.未成年小女孩及监护人,负主要责任。从媒体透露出来的一些细节来看,十二岁小女孩经常会牵着邻居家的狗出来遛遛。在遛狗的时候,她也是牵着绳子的。在大狗追逐小狗嘻嘻后,也许是玩疯了的缘故,大狗挣脱小女孩的束缚,不料将老人拽倒倒地致死。小女孩虽然不是狗的主人,但她把大型犬牵出来遛,就有监管的义务。由于她十二岁,还未满成年人负责任的年龄,所以她的父母或实际监护人,负事件的主要责任。
- 2.大狗的主人负有一定的责任。如果小女孩遛狗是经过这家主人允许的情况下或者存在对大狗的监管不利,导致大狗轻而易举的被小女孩牵走。根据养狗有关规定,狗的主人需要负一定的责任。如果狗主人对狗狗的监管到位,外人无法轻易接近牵走狗狗,并且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小女孩牵走,那么狗主人也需要负无过失责任。这个道理就像是在交通事故中,车辆与行人的关系,人受伤害了,无论车辆是否有错,出于同情弱者的原则,也要适当付出一定责任。
- 3.被追的未拴绳小狗主人负一定责任。从视频里我们可以清晰的看到,这只未拴绳的小狗在和小女孩牵着的大狗玩耍时,导致大狗逃脱小女孩的束缚,最终导致悲剧的发生。这只小狗的主人也要付出一定的代价。养狗明文规定,出来必须拴绳,未按规定操作,出现事情,这个狗主人就要负有一定的责任。
总结:综上所述,出现这样的悲剧,各方都有一定的责任。如果各方都能守规矩,落实好孩子和狗的监管责任,也许会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个人观点,仅供参考,谢谢!
人命关天,首先就是抓住这条狗,该怎么办就怎么办。
老人被狗绳带倒摔在地上以后,狗的主人竟然迅速带着狗跑了,良心在哪?人命关天,如果被带倒的是你的爷爷,你的亲人,你还会这样做吗?
遛狗就不应该在马路上,马路上有小孩,老人,行人,保不齐就会发生悲剧。
两只身型偏大的宠物狗在街上飞奔,其中一只大型狗身后拖着的狗绳将路上一位老人一下子带倒重摔在地上,老人头部大量出血倒地不起。原本牵着狗的小女孩返回现场后,带着宠物狗快速逃离了现场。
这个女孩,不能称之为女孩了,难道第一时间不是打120,救老人吗?可见素质有多低。
应该追究这个狗的主人的刑事责任,毕竟牵扯到人的性命。最好是判刑,全国各地这样的事情很多很多,隔三差五就会有这样的事情,如果我们再不防范,这样的悲剧还会发生。
每天走在路上,看到没有狗绳的宠物狗我一个大男人都很害怕,生怕狗回头咬我一口。当我们上前和狗主人理论时,如果是有素质的人,他会听你的劝告,如果这个狗的主人没有素质,他还会倒打一耙,张口就是,我的狗有没有狗绳,关你什么事?
我觉得,各地应该出台相关的政策,严格执行。
这名女子,应该追究刑事责任。
这是一起惨痛的事故,被绊倒老人无辜冤死。
看到视频让人心痛不已。
警方对这起事故定性为意外事故。没有刑事责任只有民事赔偿。
但是,我们追究一下,
这意外事故,是天灾吗?不是。是人禍。
虽是一条大狗惹的禍,但是狗不是从天而降的,是人养的,是在人口宻聚的城市中养的。
追究这起惨痛事故的责任,我认为,第一,狗主人,违法养大型犬,有合法养犬证吗?若有证,哪个部门办的证?若违规办证应追查职务责任。若无证养狗,惹出人命官司应负刑事民事两项责任。
第二,十二岁小女孩没有民事责任,但是监护人有监管(教育)不力的责任。
第三,城市管理者管理得太好了,这起事故又让你们辛苦了,点赞。
城市禁止私人养狗刻不容缓了。全国各地,各种因狗伤人死人的事件屡屡发生,群众强烈要求禁止城市养狗,呼声不断,争论不休,同时各种狗患仍然隨时隨地,难道要闹到人人自危出不得门了?
有关部门辛苦了,管理真不容易啊,你们赞成城市禁止私人养狗吗?
我说一下自己的看法吧!很明显,狗狗是跟着认识的人跑出来的他为啥不找别人呢?认识的人不牵狗绳,这就是他要负的主要责任根据录像显示狗并没有撞着老人,也没有攻击的任何意图只是盲从着跟着主认识人跑可恨的那条狗神在狗拐弯时带倒了老人尤其是狗神的端头圈少过老人的腿,那条狗也不算小,奔跑带来的拉力也自然不小,老人本身站力不稳,被突然的带倒造成摔伤,后面的事就不用说了,带狗的人是有责任,没得说,她怎么把狗放出来的?经过狗主人同意了吗?这些都要了解清楚,即便是狗主人不同意,她硬带出去,那狗主人也要负责任的,对养狗人都明白狗指认主人,只听主人的话,别人带出去所产生的危险,狗的主人是应该明白的,那么问题就明确了,狗的主人肯定要负连带责任,只是大小而已!养狗人一定要操心,在自己获取快乐的时候一定要操心狗狗,有可能给你带来的意想不到的损失或者是对其他人,物的伤害,务必充分注意,万万不可粗心大意呀!记住,这是一份责任!
“强烈谴责!并且负法律责任!遛狗不拉狗,导致老太太被狗狗绊倒,后面伤势过重,不幸去世,狗主人负全责,并且要发出声明道歉,赔偿家属精神损失,向去世老太太深刻道歉!”
对于遛狗不拉狗导致老人被撞,不幸去世,现在有以下各方面问题,我来分析
- 第一,老人如今已经去世,在道德上,狗主人应该负主要责任,在道德上发自内心的道歉,及时取得老太太家属的谅解,在法律上,如果家属私下无法调解,家属诉讼,狗主人应该接受法律的制裁,法律说什么就是什么,没有狡辩的可能,我国是依法治罪的国家,公平公正!
- 第二,网传遛狗女子不是狗主人,记住一点,就算她不是狗主人,事件也是因为她引起的,遛狗不拉狗,导致老太太被撞身亡,而且还逃跑,她就是主要责任人,狗没有很大的自主性,全靠遛狗女子来控制,哪怕她不是狗主人,在事发时,她就是控制狗的那个人,所以怎么样她都逃脱不了责任,当然狗主人如何定责,就看我国法律如何认定了,本人认为应该是连带责任,因为狗就是她的,犯了错不要狡辩,积极承担责任,这才是正确的解决问题的态度,不论是私下调解,还是法律公平解决,都要有一个正确的认错态度!
总结:“遛狗女子哪怕不是狗主人也要负主要责任,狗主人负连带责任,而且遛狗女子还逃跑了,在道德和法律上都是很可耻的,必须严惩!”
@西北田野 新型职业农民为你答疑解惑
心痛!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罗水市场发生一起无妄之灾,一名八旬老人被一条飞奔大狗拖拽的狗绳掀飞,头朝下倒地不幸身亡,牵狗女孩知道后跑得比肇事狗只还快。警方表示:初步判断这是一场意外!
8月17日下午17时许,12岁女孩罗某将另一村民拴在门口的白色大狗牵出来玩,当女孩牵着狗子途径罗水市场时,白色大狗突然挣脱束缚去追逐另一只小狗,追逐过程中大狗拖拽的狗绳将一名老人掀飞,老人头朝下被重重地摔在地上,场面令人心惊,后救治无效死亡。
女孩赶到现场时,看到老人躺在地上一动不动,此时她还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事。当她欲牵着大狗离开时,路人告诉她,是你的大狗将老人绊倒的,女孩这才知道闯祸了,但是她并没有留下来报警或者拨打急救电话,而是非常匆忙地跑了。逝世老人,女性,今年88岁,没想到遭遇这场飞来横祸。
△女孩跑了
警方判定这是一起意外事件。牵狗女孩不够成犯罪,但是需要承担民事赔偿。根据《民法典》第1245条规定,饲养的动物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也就是说,在这起事故中,牵狗女孩的父母需要承担责任,狗子的饲养人也需要承担责任。
借用网友说的话,如果没有这场意外,老人也许会更长寿,能自己出入就说明身体并无大碍,只是这个意外剥夺了老人家的生命。不知老人的家人看到后,心里该是有多难受啊。女孩当场逃离,是因为害怕还是不想承担责任呢?总之,知道真相后还要逃离,这一点是无法令人接受的。
近年来,饲养宠物的人群在不断增多,但与此同时,因遛狗引发的事故也在增多,并且事故类型还是多种多样。大多数情况下都是狗主人违反养犬规定,导致狗子对他人做出扑倒、撕咬、惊吓、绊倒等动作,进而造成受害者致伤、致残、致死等情况发生,给路人带来很大风险。所以,在这里建议国家出台更严格的法律法规吧。
这种事情最近并不少,看起来是养狗人道德修养不够,不能做到文明养狗,其实最本质的问题不在道德层面,而是在法律层面。
试问为什么社会上没有人去抢银行呢?道理很简单,因为抢银行的都被警察叔叔抓起来了,抢了钱也没命花。所以说法律管的越严,结果就越规范。各个领域都是这样,养狗也不例外。
只要法律对养狗人的管理清晰,严格,强制,那么中国可以很快进入到文明养狗的阶段。所以现在法律对养狗人必须进行明确的规定和强制执法:
1.明确什么狗绝对不能养,违者狗处死,人坐牢。
2.狗伤人,不论人是伤是死,狗必须处死。狗主人赔偿,狗主人责任严重者坐牢。
3.狗影响环境卫生和治安,狗主人罚款,情节严重者拘留。
4.流浪狗由政府坚决捕杀,禁止私自喂养,以防泛滥成灾和流入狗肉市场,杜绝城市安全和卫生隐患。
另外要纠正两个观点:
1.狗是人类的朋友,错误。广义上所有动物都是人类的朋友。狭义上狗只是主人的朋友。
2.狗和人一样。错误。狗就是狗,不是人。任何时候也不能给狗以人类的权力和地位。多少条狗命也没有人命重要。
养狗只是一种个人爱好,就和喜欢旅游,美食,摄影一样,不能上升到道德高度,更是跟善良爱心一点关系也没有。每年被狗咬死咬伤的人那么多,怎么从来不见爱狗人士出来献爱心呢。
所以说先把狗捧成了神圣的动物,再把爱狗人士捧成神圣的人,这是一种畸形的心理状态。舆论和法律必须正视这种社会情况,不能听之任之,西方国家对养狗的管理极其严格,这 才是我们该学习的。
把狗和爱心绑在一起,这是最大的道德绑架。
看了视频,太惊心了,老人直接被飞跑的狗绳子绊倒,头着地,导致当场死亡,不要说老人,就是普通年轻人,也不能保证如此头着地,还能有活的希望。
经过警方了解得知,女孩12岁,遛其他村民的狗,期间,狗看到其他狗后,挣脱女孩的狗绳,追赶另外一条狗,导致把老人绊倒。
让人气氛的是,事发后,女孩和狗都跑了,只留倒地老人,最后路人报警,120赶到的时候,已经没救了。后警方表示,这是一场意外事故,善后工作还在进行中。
从这个事情可以看出发生的程序是:
1、狗上绳子了。
2、女孩牵了狗绳子。
3、狗中途挣脱绳子追逐其他狗。
4、老人被绳子绊倒死亡。
5、女孩跑了。是不知道还是惊吓而跑了,不得而知。
责任认定应该如下:
1、这是一起意外事故,不属于故意杀人,因此,不会承担刑事责任。
2、老人因狗追逐而意外死亡,狗主人和女孩家人,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狗主承担30%责任,女孩家属承担70%责任。很多人不明白,我的狗,你去遛狗出事了,跟我啥关系?
实际上,这个还是有关系的,女孩12岁,未成年人,明知道狗比较大,容易出现意外,还要给她,出了事故,显然要承担责任。
从视频上看,有两种可能性:
1.如果狗从家中或者真正主人手中牵走而挣脱,虽然遛狗女子不是狗主人,但是她负有直接主要责任。
如果没有她牵出来狗遛弯,狗链子挣脱,就不会出现意外。没有看管好,并且在老人被狗链子绊倒后倒地不起,该女子也没有第一时间去看望,没有第一时间去抢救或者拨打电话,反而领着狗离开了事发地,这种行为更是不可原谅。
虽然狗不是她自己的,到看到老人倒地后,狗跟着她走的情况,狗应该跟她比较熟悉,不然不会跟着一个陌生人有的。所以,该女子负有直接主要责任。
而狗主人负有间接次要责任。虽然不是狗主人牵狗时挣脱,但狗是狗主人所养,不应交给另一个人管理,应该有预知危险的能力,所以负有连带责任。
2.如果狗是从家中自己挣脱跑掉,或者在狗主人手中挣脱跑掉,视频中该女子是帮着寻找狗的,那该女子不责任。真正的狗主人负有全部责任。
视频中看到,该女子发现了狗去追赶另一只狗,并且她也是在追赶狗,由于体力不支,追不到,导致意外发生。
当发现老人倒地不起,应该主动上前询问并拨打急救电话,可是她没有,应受到道德谴责。
而真正的狗主人则负有全部责任。
对于大型犬是否养的规定,城市、城区、乡镇都有基本明确规定,每个人都要遵守,就是预防意外发生。
家庭中养宠物,都必须遵守各种制度,不仅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生命的尊重!
(图片来自网络,侵权删除)
谢邀!
人这一生难免会犯错,但犯了错就要及时纠正,遛狗女子不牵狗绳,在狗追狗的过程中狗绳绊倒老人至死,这并不是说遛狗女子不牵狗绳的这一点的错误,在狗带着绳子奔跑绊倒了老人时,女子本该弟一时间上前扶起老人,并及时拨打120,要对狗狗绊倒老人所产生的后果承担起责任来……
但是狗狗绊倒老人后女子的行为令人怨恨,她的做法是不顾被狗绊倒躺在地上的老人,而是急忙叫回狗牵着狗溜走了,这可不像中华儿女,一点责任心都没有……
老人就因为女士的一时疏忽永远的离开了我们,给一个家族带来了巨大的悲伤,这位女生你不仅要对死者家属道歉,积极主动给家属一些赔偿,更应该对自己的过错、行为而思过。
每次看到小孩或老人被狗撕咬都无比痛心,有没有一种办法可以快速躲过狗咬的方法
从我记事起,我家各种品种的狗己养三十年了,刚开始,由于狗数量少,全村一百几十户的人家中只有五、六家养狗,不是通过关系要回养的,就是掏钱买回家养的,养个狗让人羡慕!
在这么多年的养狗时间里,还真没亲眼见过狗咬老人咬小孩的血腥真实事例,听说的倒有几例,特别网上天天有人炒作,把旧闻当新闻,把外国的当中国发生的,还有编造事实的,为的是恨狗,为的是挑拨人类辱枪舌战,破坏人类和谐。
在一年三百六十五天的日子里,往往会看到流浪狗忍饥挨饿的可怜样子,有时会被熊孩子无意踢一两脚或用石块扔打一下,狗被吓得四处逃窜的心酸样。
……。
因为对狗而言人类是强者!
都是人类中有些不良人群(弃狗人群)造成的孽果!
狗不会说话,让我来替它们说话!
如果真正遇到提问者所述情况:不妨拿些好吃的把它哄开(比如肉类),它有肉了就不会咬老人孩子了,因为它知道感恩你。
这是唯一的办法,记得千万不要去打它,它疼了咬人会更重,而且连你也咬。
希望养狗人文明养狗,看好你家狗,不要让它咬人。
希望实事求是的提问,不要让人类争吵。
人类和谐,天天开心!
谢邀!
谢邀:
很搞笑,天底下哪有那么多巧合的事,你能经常看到狗咬老人跟小孩,你那儿是什么地方,怎么经常有狗咬人而且还撕咬?你说的这个状况应该是疯狗吧,那么一棍子打死吧!
正常的家狗如果你不招惹它,是不会咬人的。我家瓜子包今年也养了四年了,它与老老少少的人打了无数次交道,却从未咬过一人,来客时它都叫一声就告知主人来生意了,如我在楼上有事它就多叫几声,来我店天买东西的都知道,但没人害怕,人们都知道,你不主动惹它,它不会去攻击你!没你想得那么可怕!
你生活在非洲丛林?把你看到的视频发上来看看,否则就是造谣生事,你当骗子很好玩吗?城市里有多少被狗无缘无故撕咬的?我在城市里生活几十年了从来没亲眼看见过,你经常中八百万大奖?老骗子!
俗话说狗怕地上摸,对于正常的人来说见到扑过来的恶狗迅速的在地上捡起土块石头杂物扔向它能缓解一下被咬的过程了,但是就像你说的老人小孩子行动不便者根本无能为力去应对这些,,,,唯一能做的就是见到狗了就绕道而行或者是遇到狗了就站在原地不动一般的狗不会去主动咬人的,,,但是人的出行也不可能时时刻刻的提防着狗吧!凭什么要防备着它了,人重要还是狗重要,这点国家应该出台硬性的法规来制约养狗人士,地方部门也要制定一套完整的制度来警告养狗者,把养狗者这种侥幸心理规范在零的状态之下,遛狗必须用绳索牵引不得去公共场所和公交车车上,扑杀流浪狗对于袭击人后养狗者必须无条件的配合给予治疗和应该的赔偿,再按情结来处罚养狗者,既然是养狗了就要爱狗就要负责它的一切,不要让人见狗就闻风丧胆,,,
都是看电影,警大扑咬坏人加想象编的,我在农村生活了二十多年,几乎家家有狗,而且都是放养,只有陌生人随意进家门狗会叫,难得护主的会咬一口,但撕咬老人小孩的从没见过。
同感,只有一种办法,就是把所有的狗杀绝,不要认为我心很,而是因为狗撕咬人事件,太频繁发生,被撕咬的大人孩子更让人心痛,每当狗咬人,没有一个狗主人,主动出来承担责任,看到这种情况更让人生气。
谢谢邀请,人要想躲开狗的进攻很难。除非是身体素质特别高的。比如练过武。但是只要我们注意了去接触狗的方式,可以避免被狗攻击。当然,那种行为猥琐且夹着尾巴的疯狗除外。一,狗护家,你从养狗的人家经过时,见有狗叫(这是警告),就不能再靠近他家走了。绕开走就没有事了。二,狗护主,你看到牵狗的人,就是再熟多好的朋友,你也不要去打打闹闹。狗不懂人的世界,你拍拍朋友打个招呼,在狗的眼里就是主人有危险,它上来就一口。三,狗护食,狗在吃东西时,非主人切勿靠近。熟人也不行。四,狗护崽,非一般关系千万别去动狗崽子,否则,你就是欠咬。五,狗保命,当你迎面碰到了狗,狭路相逢,你千万别搞什么勇者胜呀。你就停下来,狗见没有危险,它就会走开。一般你注意了这五种情况,被狗咬的机率就降到了零了。平时,多学点这种常识,就可以不被狗咬了。如果万一狗向你进攻了,中小型狗,你可以把它踢开,或者打击狗鼻子,这是狗的软肋。大型恶犬,你一定要保护脖子不被它咬住,这样不至于丢命。最后,我们一起来声讨这些养狗不拴绳和链子的人。(学会了要记住,这是关系到你小命的大事。感谢我就关注我互粉一下吧)
佛山男子打死金毛犬,姐姐回应:弟弟未推打老人,金毛是咬死贵宾犬之后才栓绳的,将对不实报道追究责任。你怎么看
说了这么多,这事怪谁啊?就怪狗主人不栓绳子,任性!国家都规定过的,不准养大型犬,狗出门必须拴绳子带狗牌,每年必须打一次狂犬疫苗。但是就是没人愿意实行,仍然我行我素。以后那就由监管部门来实行吧,为了不必要的麻烦。
老人被狗绳绊倒后身亡,狗主人会承担刑事责任吗
老人被狗绳绊倒后身亡,看起来,这是一件意外事故,但是我觉得狗主人也应该承担一些责任,牵狗的女孩儿及其家长也应该承担一些责任,理由如下:
一、这只大白狗是拴在主人罗某家的,罗某应该看好自己家的狗,不应该被一个13岁的小女孩儿牵出去。因为,看着那个小女孩儿她的年龄、身高都显得那么小。再看一看这只狗:很高大、体重也很大只。这个小女孩儿牵出去,她是没有能力控制狗的,狗毕竟是动物,它平时看着乖巧听话,但是一旦遇到紧急的情况,就显出动物的本性,这时候狗主人必须是要能控制住狗的,不然就会发生不良的后果。
这个小女孩儿牵狗,她是没有控制狗的能力的,所以这个狗的主人,他是要承担一定责任的,因为他没有看护好自家的狗。
二、这个小女孩及其家长也应该承担责任,因为看起来一般13岁的小女孩儿是不敢牵别人家的狗的,都是害怕狗的(当然宠物狗和小狗,小女孩还是挺喜欢的)。但是这么大只的狗,一般小女孩儿都是比较害怕的,而这个小女孩,她竟然不害怕,这说明什么呢?说明她的家庭教育对她来说,可能有缺失的地方。她胆大无所畏惧的胆量,对一个小女孩来说是不太正常的,所以说这就牵扯家长的责任。
根据报道说,这个小女孩父母是离异的,父亲又经常酗酒,所以说这个小女孩儿可能在家庭教育上有点儿缺失。她牵别人家的狗,前提是:是否得到了狗主人的允许,如果没有得到狗主人的允许,她自己擅自牵人家的狗出来玩,这种行为,算是一种什么行为呢?而且在这位老人绊倒之后,这个小女孩无视,就走人了,一个13岁的女孩,她也应该是有一定的意识,一定的道德,一定的责任心的。这时候她应该感到害怕,应该告诉家长或者狗的主人,而她却走掉了。
因为小女孩未满未成年人,家长有监护的责任,所以说,小女孩及其家长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
三、从这个事情上说,看起来这是一个狗伤人的事件,让我们看到这是个全社会的问题。要提醒全社会养宠物的人,一定要管好自己的宠物,不要平时说自己的家的宠物是多么的听话,不咬人。这都是不可能的,动物毕竟是动物,它是没有人的思想的,它不会懂得事情的前因后果以及危害性。
现在养宠物的人太多了,但是人们的意识还不是很高,经常看到有的人在人多的地方遛狗,然后遛狗的时候也不牵狗绳,使周围的人都感到很恐惧,尤其养大狗的人,不自觉的人也太多了。把周围人吓的,人家要说他,他还经常解释说我们家狗不咬人。对于这种人,我们应该是加以指责的,然后应该国家也应该出台一些政策,限制这些养宠物的人的一些行为,给公民一个安全感,还社会一个安宁。
总结:在这里,我要呼吁全社会养宠物的人,狗狗是无辜的,狗狗是可爱的。我们要看管好自己的宠物,不要再对人身造成危害,对社会造成危害。
狗主人不会负刑事责任,但是肯定会付有一定的民事责任!
从最新的媒体报道来看,狗主人并未是12岁的孩子,狗主人平日里也是带着狗绳遛狗,不遛狗时将其拴在自己院子里,说来也巧,12岁孩子牵狗逛街,发生这一不幸的悲剧,老人遭遇不幸,实属令人痛心!目前老人家属表示不会过于追究责任。
从网媒视频中显示,白狗在追逐一只小狗嬉戏打闹,显然挣脱了牵狗绳,而且白狗身体已经算上大型犬了,在大街上窜出,即便是没有绊倒老人,也实属存在安全隐患。小女孩虽未是狗主人,但是未牵好狗绳,造就这一不幸结果,必然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尽管未成年,孩子父母监护人要承担责任。
老人家属表示,对事件认定意外无异议,不会过于追究责任!
事情发生后,再次回到现场,12岁女孩和狗再次出现在画面中,女孩显然没有停下询问或施救的动作,显然小女孩心理上也有所冲击不知所措,唯独是88岁的老人家的身亡让人太心疼,谁能想到看似硬朗的身体,让狗绳给夺命,作为家属谁能接受,但是目前老人家属表示不会过于追究责任!但是目前来看,狗主人和小女孩的监护人,会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值得反思
12岁孩子这次的经历,心理也得做心理疏导,老人家飞来横祸,让人接受不了,作为老人的家属,这种方式的丧母之痛一言难尽!呼吁文明养犬,出门牵狗绳。宠物的监管务必做好!愿天堂没有痛苦,好人一生平安,🌹🌹🌹。
狗主人承担民事责任。意外事故,和刑事责任无关。
从监控中看出,一条大白狗,在追撵另一条大狗。跑得很快,是大白狗绳绊倒了88岁老妇人。
小女孩根本不清楚老妇人是咋倒的,也不知道老妇人倒地的严重性。小女孩不知情,不属于逃责。但是,未成年小女孩牵着别人家的狗,遛狗玩儿。责任由她的监护人父母管,赔钱是一定的。小女孩的父母承担主要责任。
如果狗主人让小女孩牵狗,狗主人承担主要责任。狗是栓绳了,但是不是大人牵着,应该想到,狗很容易挣脱一个未成年小女孩的手。构成安全隐患。
如果是小女孩私自把拴在狗主人家院子里的狗牵出来,狗的主人毫不知情,就无需承担责任。
要追查大狗为什么跑,明显是在追赶另一条没有栓绳的大狗。它没有绳子,对路人也构成隐患。这条没有栓绳的大狗的主人也应该负一小部分的责任。当然它如果是一条流浪狗,另当别论。
这起案件已经被警察定义为意外伤害属于民事案件,我认为自己案件判定合理,为什么合理,我们往下看。
从事件的经过我们可以看得到,带着绳子跑的狗,并不是狗主人有意放出的,当狗带着绳子狂奔的时候,谁也不会认为这个绳子一定会绊倒人,所以说这只能是一起意外。
从另一个方面来说,狗带有绳子,说明狗主人是对养犬的明确规定有认知的,带上绳子就是为了防止狗乱跑或者咬人,而这次狗带着绳子狂奔,属于狗主人的女儿私自所为,但是这个小女孩的私自行为,也只是想带着狗去玩耍,并没有要伤害谁的意思,更何况是一个孩童。如果说要追求家属看管不严的罪过,这就有点强人所难了。
所以说,我说警方判定合情合理。
说到这里,我们可以知道,警方了判定,因为孩子在主观意识上并没有想要残害生命的迹象,虽然是合情合理的。但是在社会生活中作为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还是要做到的,这也从侧面给我们敲响了一个警钟,对于未成年人的教育和监护一刻也不容疏忽!
分析完狗主人和孩子是否有意为之,我们再来看看在道德层面上狗主人一家应该做出什么样的反应才最好?
我认为首先在这件事情上,狗主人一家还是应该有情理上做出一点回应的,比如去老人家致歉,毕竟老人的去世是因为自家的狗造成的,虽然是场意外,可是生命已经无法挽回!
其次,狗主人一家如果经济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内心又觉得愧疚的情况下,可以适当的给予老人家人一些补偿,但仅限于情理之内,因为警察已经判定为意外事件是民事责任,也就是说,狗主人一家不承担什么相应的责任。
但是这并不代表,老人一家就应该自认倒霉,认为是天注定,谁也无法改变,其实这并不是一个很好的认知,我想不管是谁都想不通,不会这样认为的!
人都说死者为大,老人的家人是可以去寻找狗主人一家要一个说法的,前提是狗主人一家对此事置若罔闻的情况下,虽然在警察的判定下是意外事件,但是如果狗主人一家有一点歉意,就一定会做出一定的表示,起码的道歉和金钱的补偿还是要有的,这样在双方相互理解的情况下,不吵不闹的解决事情才是最好的结局,对逝者也是一种安慰。只有这样的解决办法才能保障老人的权益。
因为警察已经判定是一起意外事件,老人以死者为大为由去闹事,狗主人一家以警察判定为基准,要是这样的话,双方都没有站在对方立场去考虑,这样的话,可以认为在做人方面双方素质都不高。
85岁老人被狗咬伤法院判处怎么赔偿
狗主人必须赔偿老人医疗费等损失。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人身损害赔偿】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一、狗伤人,由其主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二、狗伤人和其它人身伤害赔偿的内容一样,你的情况,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精神损失费和其它直接损失费。
三、误工费按你实际休息的天数和你的工资确定。如果没有明确工资的话,按当地同行业平均水平确定。至于应当多少天误工、多少 天护理,多少天营养,法院可以委托鉴定机构鉴定确定天数。营养费和护理费每个地方标准不一定。精神损失,你这个情况,我觉得可以要求1000~5000元。直接损失包括,你因此发生的车费、损坏的衣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