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领导真不知道采购拿了回扣吗
谁告诉你随便一个人就能干上采购?如果你是小白或者没任何背景的普通员工,领导让你干采购,要不是是想找茬让你滚蛋,要不就是想让你背锅!干采购的百分之99八面玲珑要不就是有背景!
怎样看待海南举报自己拿回扣医生,称遭院长停职威胁,愿退回扣
本人认为医生拿回扣这件事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大家都知道医生拿回扣,但是没有过一次杀一儆百。任其恶性发展使其医疗机构的信任,在老百姓的心目中已跌到极低低谷,造成现在的医患关系越演越烈,甚至极个别百姓将矛头指向了国家,使国家的公信力度降低。希望国家以此事能够杀一儆百。强化医疗队伍,道德修养。打击医代表行贿并定重罪。深入医疗教学队伍一次性取缔育人资格。一年各市纠正一所医院。不出几年也能给大家一个朗朗乾坤。
海南华生医生举报自己拿回扣,依我看有两种原因,第一自己不想拿,但大势所趣,人云我云拿了,但良心是不想要这笔钱的,第二如此下去,华生医生肯定担心(失眠住过院),有一天被查了就事大了,感觉还是现在举报出來心安!不是所有人都想钱的!
謝邀!
记得以前去医院看病,大夫开的药一般在市面药店柜台上找不着,即便是在药店里找到了,也起码贵几倍!当时自己还纳闷这是怎么回事?厂家送到药店和送到医院是一样的距离为什么医院卖出的贵呢?
以后从报刊揭露和社会传闻才知道有医生回扣这回事!可患者去看病相信的就是医生,再贵也得拿,怕市面上的同类药不管用啊,你说是不是?
华生大夫自爆拿回扣这回事肯定是气坏了,大家都知道药品从出厂到患者手里,价格不知翻了多少倍,大夫都能拿10/100的回扣,那院长呢?
看来,这个问题还真值得去探讨!
本人在基层医院做过管理工作,说实在话医生每月七八千元工资从来不用,甚至发多少钱的工资都不清楚,回扣种类很多,有医药代表根据医生开药数多少而给提成、有大型医疗设备开单提成、有让病人到外院检查开单提成等等,总之在医院只要有一点点权力,就有名目繁多的收入。
钱,谁都喜欢多拿。这名医生在他们那个卫生院里肯定是被边缘化的人,就是在院长等人的眼里不合群。让打麻将不会,让他喝酒不喝,让他一起去唱歌跳舞不去,久而久之单位的一切大小事情都与他无关了,只剩下拿回扣才能找到自己一点可怜的自尊了。
医生开药拿回扣,那是他们医者行业的病变,应该遏止,医者父母心,你该拿多少拿多少,不要拿不属于自己拿的范围,更不能让这个行为成为医药行业的默认,也是我们患者的默认,不要让这个风气成为医药行业的标杆,制好药💊治好病才是你们该拿的酬劳。
浙江一医院副院长收受回扣1676万,辩护人说大环境因素,主观恶性不大!您怎么看呢
浙江一医院副院长收受回扣1676万,辩护人说大环境因素,主观恶性不大!您怎么看呢?
医生收回扣,可以说是公开的秘密,几乎在不少医院都会存在着,只是收取的程度与方式各异。
就在近期,关于医生收回扣的新闻屡屡曝光。比如海南万宁医生举报同事吃回扣,河南郑州附大有妻子举报医生老公吃回扣,苏大附院博士举报导师安装心脏支架收回扣,一个支架一万元,不管符不符合病情都安装。
在我的印象当中,有些医生肯定会收回扣,明明一个小感冒,往往也会开出几百块钱的药,从药品的外包装,怎么看都感觉是有回扣的。但我也遇到过一些有良知的医生,他们应该还是有一定操守,比如给我女儿看病的医生,开药往往非常廉价,而且效果非常好。
从一些事件的曝光来看,一些医院医生的回扣,似乎已经形成了一个链条,是药商与医院、医生等形成的一个链条。大家都在这个链条上赚钱。
之所以形成这样的局面,有几点值得反思:一是医生的价值是否得到了体现?按照现有的工资收入体系,有本事有能力的医生,是不是能够拿到他们该拿的收入?从医生的学习、工作强度来考虑,如果没有一定的高工资,恐怕难以让他们安心。
二是如何从源头上预防回扣的发生?而不能只是在事后进行惩处,这样代价太大,而且没有多少效果。因为大家都会形成气候,谁也摆脱不了。这需要在制度层面加以改进,让医院、医生无法拿到药品回扣。比如更加提高医院收入、药品定价、药品采购的透明度,或者是取消公立医院创收的机制。
三是加大对药品回扣行为的惩处力度,以受贿入罪,实行零容忍。
还别说,前些年的社会大环境,利用职务之便捞外快还真是异常的泛滥和猖獗,不会捞的还会被人说你傻,以致于职业道德沦丧,公平公正尽失。
此副院长身处药品和器械釆购要职,权力自然很大,在拜金大潮的诱惑下,不伸手便成了傻子,更何况谁会跟钱财有仇呢?只不过从职业道德上讲,他丧失了良知,违背了一个医务工作者的职业操守,做了损害国家坑害百姓之事,再怎么拿大环境说事都逃不了所犯下的罪责。既然犯了,就不能用大环境来为自己开脱罪过,该你承担就得承担,现在就得必须为自己的行为埋单。
这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当个医院院长不贪污个一亿几千万,对不起自己来走一遭,他说得没错,这是大环境,只是不小心给你查到了。他是违法,但如果你要查他,请查查他身边所有的人,因为这些钱都是分的,认真查,一个都走不掉。
告诉你吧,我有一个堂哥,因为同村但不同一个祖宗,所以他的年纪只比我爸小一点,当年他被保送去中山医科大学进修,出来工作后成了一个院长。我的姑姑们告诉我,他很清廉,根本没人查得出他有贪污的行为。不过,这些话,听了就好了,可能他们的手法隐蔽到根本查不出来,就好像今日一线有主持说过,现在无论哪个单位,某个级别以上全部枪毙可能会有错杀好人,但隔一个枪毙一个,就会有漏网之鱼。这话说得非常有道理。
好了,近来有人说,这个堂哥的儿子太厉害了,选择了英国的一家著名大学读完硕士回到香港,被一家银行招为员工,年薪900万。我可以很肯定地说,哪来那么多学霸,其实控制香港廉政电影的说法,出国读书可能就是一种洗钱行为,拿奖学金,奖学金就最有可能是贪污来的钱,到出来工作,900万年薪说不定当中也会有当年他老爸当院长时谋的利。
而我那个堂哥,清廉到听说自己都没买车,都是别人给他开的二手车,你会相信有这么清廉的人吗?
浙江一医院副院长收受回扣1676万,辩护人说大环境因素,主观恶性不大,呵呵一笑先。
老规矩,先来看看事情大致内容:
2007年4月至2013年2月期间,利用职务的便利,在新药引进、药品使用等方面为海南木华公司谋取利益。
冒用他人名义帮助海南木华公司推荐杭州市富阳区第二人民医院引进并销售注射用氨曲南、灯盏花素等11种医用药品,先后96次通过转账、现金等方式,非法收受海南木华公司所送的药品回扣共计人民币约1050万元。
在2009年11月至2018年7月期间,在新药引进、药品使用等方面为医药代表王某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王某所送的药品回扣共计人民币约626万元。
以上就是案件的大致内容了,然而,法院的判决却让我忍不住感慨万千。
孙志龙辩护人提出:本案系药品回扣引起,存在大环境的因素,孙志龙的主观恶性不大。
孙志龙归案后,家属通卖房产、借款筹集资金,积极退缴全部赃款。法院方面认为孙志龙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积极退缴赃款,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2019年4月2日,一审判决孙志龙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
最后的判决结果真的令人心寒,贪污1000多万,最后只判处12年刑,罚金200万?
以前看过一篇报道,一小伙子误把野生保护鸟类养在家里,结果判了十几二十年。
一个妇女扇公交车司机巴掌,被判刑4年?
那么贪污手铐1000多万,才14年公平吗?
还有,一个孙志龙就能贪污这么多,那么,这些钱哪里来的?
我们老百姓身上,为什么看病那么贵,为什么住医院动则上千上万,为什么?
为什么受苦的总是我们百姓?
大家如有其他见解,请于下方评论交流。可加我关注了解更多奇趣新闻,记得点赞哟!
非常尽职的一位辩护人,在证据确凿、事实清楚的状况下,依然坚持为减刑而努力,把大环境都搬出来了,副院长没选错人。只不过,该受处罚的,始终逃不过。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消息。2007年4月到2013年2月,孙某在杭州市富阳区第二人民医院担任急诊科(兼综合病区)主任、药事委员会成员等职务时,在新药引进、药品使用等方面为海南某公司谋取利益,还冒用他人名义帮该公司向医院推荐引进11中药品。先后96次通过各种形式收受该公司药品回扣共计约1050万元。
另外,在2009年11月到2018年7月期间,孙某除以上职务外又担任医院副院长。他采用与上例类似的方式为医药代表王某谋取利益,先后百余次收受王某药品回扣共计约626万元。
案发后,孙某家属退还赃款。其辩护人表示,本案是药品回扣引起,存在大环境的因素,孙某的主观恶性不大。最终,孙某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罚金200万元。
对于这个案例,谈几点看法:
1、孙某的这些做法其实早已不是什么秘密,即便是不了解医药行业的人,也知道点药品回扣是怎么回事。因为药品的暴利已经是公开的秘密,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因此,可能孙某做这些事时也并非是偷偷摸摸,他也并不一定担心被别人知道,唯一担心的是什么时候被查到。
2、从2007年到2018年11年的时间里,孙某总计收受回扣1676万元,平均每年收150多万元。每年仅靠收回扣就可以使他一家人过上富足的生活,怪不得在医院里担任个可以管事的职务那么难,收获颇丰,岂能轻易得到。
3、仅药品回扣一项,便可以找到老百姓看不起病的原因。并不是药品本身有多贵,而是经过这些中间人后,价钱被翻了几十倍、几百倍、甚至几千倍。原本10块钱的药,经过层层回扣、取利,到了患者手里便成了几百、几千、几万的药。可见,孙某所收取的这1600多万回扣,并不是药品厂商和医药代表给的,而是最终由患者来出。患者的医药费里,出了太多本不该出的钱,导致了医疗费的天价。
4、孙某收受药品回扣的金额为1600多万,而在受贿罪规定里,金额超出300万元便属于受贿数额特别巨大。
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规定: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孙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如果依据他受贿的数额,其实12年的刑期并不重。因为他主动认罪,并且退还了受贿款项,所以,对其减轻了处罚。
5、孙某犯错误可能与大环境有关,但其辩护人不能把这个当做为孙某减轻处罚的借口。如果孙某本身是正直的,什么样的环境都不会对其产生影响。所以,还是他自身的原因。
通过这个案例,不得不承认,医药品回扣给患者增加了不小的经济负担,希望如孙某这样的受贿者都能得到应有的惩罚,以为老百姓减轻看病的经济压力。
【谢谢朋友们耐心阅读,欢迎关注、评论等,发表看法,一起互动交流!】
确实是大环境所致,但这不是自我开脱的理由。出来混,总是要还的。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不要怀着侥幸心理去干一些昧着良心的事。这样下去迟早会把一个端端正正的人变成一个恬不知耻的动物。
大环境,我们中国迟早也会不断整治,奉劝那些贪得无厌的动物,中国人民的生活会越来越好,不要放着美好生活不要,偏要多吃多占,纸醉金迷,奢侈浪费,极度消费把人变成鬼,那你就成为新时代的垃圾,迟早会被处理。
记住,走正道,堂堂正正做人,做一个阳光的人。
律师肩负的是维护法律的公正与正义、使法律逐步地完善、使的我们的社会有着良好秩序。律师的天职是打击邪恶,维护正义,任何一个律师如果丢掉这一底线,他就会站在法律与人民的对立面,会成为社会前进的拌脚石,会成为人民的公敌。本问答中,辩护人为副院长辩护无可厚非,但不能没有底线。错误也能随风?日本当初侵略我们,汉奸很多,你也可以随风?辩护人的这个出发点和逻辑本身就错误的,是站不住脚的。辩护人心中有底线吗?不过,这也给了我们一个启示:医院腐败严重。药价直线上升,看病越来越贵,一个很小的商风感冒动不动花钱成百上千,成本一两块的药物患者手里已是几十,救命的药物和医院成了暴利行业,正常吗?谁之过?为什么吃回扣腐败成了一种大环境?老百姓的生命谁来保护?是时候该对医院及药品等关乎老百姓生命健康的行业进行整顿的时间了。象长生疫苗造假,手术台上加价等,触目惊心,心惊肉战,这个社会还能相信谁?从吃饭到就医,谁能保证自己今天不被伤害?这关系到人们对政府的信任程度。法律的利剑不能生锈,食品药品的安全治理,只有一个字:严,历史以来,国计民生是治国的头等大事,否则会出乱子。
辩护人这样讲,虽然看上去是在强词夺理,把当事人吃回扣的锅甩给大环境,但我们不得不承认他所讲的恰如其分,是我们必须要面对的事实。
近期以来,已经连续发生多起医生吃回扣事件,先是海南万宁医生举报同事吃回扣,接着河南郑州附大有妻子举报医生老公吃回扣,最后是苏大附院博士举报导师安装心脏支架收回扣,一个支架一万元,而且不管符不符合病情都安装,加上浙江这个副院长,已经是近期内四起医生收回扣事件了。
海南、江苏、河南、浙江,四地省份,有普通医生、有主任专家、有学科带头人、还有副院长,从地域上可以说分布各地区,从岗位上分布医院的各个层级,这个辩护人所讲的大环境因素,不是空穴来风,而是事实存在。
当一个环境出现问题时,就会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形成一种反向的酱缸文化,最终的结局就是,有底线有操守的人,会得不到足够的支持和尊敬,甚至是排挤和冷漠,而那些搞歪门邪道的,可能如鱼得水,会混的风声水起,当这种环境形成之后,你想保持初心是非常困难的。这才是对整个行业最大的伤害和干扰。
医生吃回扣收红包,早已是备受诟病的行业弊病,为什么现在医患矛盾越来越突出,根本的原因即在此,人们在交付医药费用的同时,还要奉行一套另外的规则,所以患者的这个怨气就会不断形成,一旦有了问题,自然就会拿来当突破口。所谓的医患,说白了还是自己搬起的石头。
富阳区:医院副院长收回扣1600余万,被判12年, 你怎么看
这就是医疗费高的根源,那个医院不是这样收回扣,最后落到了患者的身上,为什么现在医患关系这么紧张,希望国家能多关心关心老百姓的疾苦,毕竟有钱的人是少数,民不聊生的人多了不是好事
一个副院长吃回扣16oo万,是它自已吃了?还是有正院长的份子钱?副局长不可能独吞,还得查。这16oo万是多少病人的保命钱,1块钱的成本钱加几十倍甚至百倍利润可不正常,不知这个社会到底要干什么?还要不要民心?把保命的药品也经济化,老百姓有意见,不知政府听到看到了百姓的愤怒了没。
回扣处处有,医院是最需要道德的地方,也就是最道德沦丧的地方。要是严格查起来,没有一家医院干净,没有一个医务工作者干净,只要看见个医生就把他当良心被狗吃了的畜生基本没冤枉他!
领导让我采购东西回扣怎么处理
关于这个问题,作为一名良好的员工,你应该拒绝领导要求您采购东西回扣的要求。这是不道德的行为,也违反了公司的道德规范。如果您不同意这个请求,您可以向您的上级或公司内部的监管机构报告此事件。如果您担心可能会受到报复,请考虑寻求法律援助或咨询专业机构。无论如何,不要违背自己的道德信仰和公司的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