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某某平时对妻子好吗?有没有家暴过
一个10几年前为了和前妻离婚 , 动手掐过前妻脖子 ; 10几年后有因为"家庭矛盾" 亲手将现任妻子残忍的杀害并分解的人 , 我不认为平时会好到哪里去 。
再加上 , 他曾对记者说 : “一个人她出不去的,按她的智商老实说,我这么多年跟她做夫妻了,对她的了解她是出不去的。” 这句话 , 让我有种更加肯定的感觉 。他就是个善于"伪装"的人 。
首先 , 10几年前 , 他还在婚的时候 , 就已经和来女士在一起了 , 当时还有自己的儿子 。为了和来女士在一起 , 他向前妻提出离婚 , 前妻不同意 , 他们还发声了争执 , 许某某还对其施暴 , 用手掐过其脖子 。后前妻父母都建议离了算了 。(10几年前 , 许某某就有家暴的先例)
其次 , 从他对记者说的这句话里面 , 我有几个猜测 。
关于许某某有没有家暴过这个问题呢,目前没有他本人的任何的相关陈述。他本人也没有对他是否有家暴做出声明,因此我们只能从他个人的性格来进行分析,他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然后分析他到底有没有家暴。
首先,许某某肯定是一个大男子主义者,他希望家里面所有的财产都在他的掌控之下,就跟他重男轻女是一样的,他想要把来女士的财产直接拿给他的儿子使用,拿给他的儿子做婚房。由此可见,此人是一个大男子主义者,因此他极有可能有家暴倾向。他在外面如果受了气,可能在家里面就拿老婆出气,所以这种男的就可能经常家暴,但是由于夫妻之间的事情都是自己在家里面解决,所以周围的邻居可能也不知道。
第二点,从他分尸这个案件来看,你就可以发现他是一个非常残暴的人,那么这么残暴的人,他肯定会有一些暴力的倾向。他在家里面肯定是唯我独尊,任何让他不爽,他肯定就是一顿爆锤。所以说,根据我的推测,他肯定有家暴的倾向,而且是一种非常变态的家暴。
第三点,你可以看他处理事件的态度,他在处理和来女士的这么一个财产纠纷的时候,他选择采取了暴力。可见他是喜欢用暴力解决问题的,他不喜欢跟别人沟通和交流,对他来说,动手可能就是最好的解决方式,因此我觉得他可能具有非常强的暴力倾向。
个人认为,可以很肯定地告诉你:肯定有过家暴!无风不起浪,警方通报称,杭州杀妻案,是一起蓄意谋杀案,这说明什么?说明了许某某要置来女士于死地,其实是蓄谋已久的。那么就可以想象得到,他们夫妻恶化关系不是一朝一夕的了。
从警方通报的案情也可以看到,由于家庭生活矛盾,来女士被无情杀害,许某某也走上了不归路,原本幸福美满的家庭现已荡然无存。有因必有果,可惜是悲剧收场。
许某某就是能装,而且装得有模有样。他杀妻后的淡定神情,至今想起来也能让人震惊不安,天下间竟然真有如此狠毒之人?
在接受媒体采访中,他很多时候会哀叹:没了妻子,我的生活怎么办?据媒体报道,他还曾经向其他亲戚表示“身正不怕影子斜”。不过这全都是他的掩饰,其实他的内心,充满了恶意,他以债务人的身份,与债权人来女士重组了二婚家庭,他希望债权掌控家庭财产,更是要求分房给自己与前妻所生的儿子。
一味地对钱财的索取,这不得不说许某某越来越大男人主义,越来越贪得无厌。因此,可以想象得到平时他与来女士之间肯定是不和甚至有家暴经历。另外案发后,在一段媒体采访视频中,当被问及是否有家庭纠纷的问题时,许某某表现出扭头不正视镜头和采访者,咽口水,提高声音和语速等不自然的动作和神态,并表示:纠纷是有的,但并不是你死我活的那种。
这恰恰反映了他极力掩饰的态度,大有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味道。所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矛盾冲突,并不是一天可以形成的。长期的家庭不和,许某某对来女士的鄙视、怨恨越来越深,最终发生悲剧。
所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杀人犯也不是一天练成的。有因必有果,有果必有因,所有的家庭悲剧造成都是情感耗尽、由爱生恨,一步步走向深渊的,所有的结果都是有迹可循的,而不是突然发生。比如去年四月发生在安徽合肥的‘鸡腿杀人案’妻子因丈夫没有买鸡腿,残忍的将其杀死。18年发生在甘肃因彩礼纠纷的杀妻命案等等。综合来看,都是因为家庭矛盾引起的,由小变大,最后一发不可收拾。
所以说,家暴与否,我们并不知情,毕竟死无对证,这个事情也是突发的,之前我们对他们并不了解,这其中也不乏媒体过度炒作。但通过结果我们可以推测,他们的婚姻是不幸福的。起码已经没有感情可言。逝者已逝,悲剧已造成,我们在感叹人性的同时,也要反思自己的婚姻,是否也存在类似得问题,毕竟未雨绸要比亡羊补牢更靠谱些,同时我们希望类似事件和大郎喝药的悲剧不在重演!
以前不知她老公的庐山真面目,但是现在来女士老公许某某对朝夕相处,生活在一起,并且有一个十一岁可爱的女儿,但她老公是多么的残忍,多么的冷酷无情,都为来女士的不幸伤心。这样一个丧心病狂的杀妻恶魔,应该对他都是深恶痛绝,口诛笔伐,但事实却恰恰相反,亲戚,朋友,乡亲,工友都说他老实本分,对人有礼,来女士的大女儿都说他们关系很好。
我个人觉得许某某给我印象特别的阴狠,眼睛里都是冷漠,和来女士结婚应该更多是为了利益,来女士和老公离婚,但是户口在北三堡村,那地方要去占地拆迁应该是传了很久,许某某到上海去养鸭,那里占地,他非常的精明,和来女士结婚户口迁来,如果占地他也有,说情应该有,不然也不会结婚。
个人觉得许某是一个善于伪装的人,夫妻感情很好都是装给外人看的,而且成功的骗取了外人的一致好评。至于有没有家暴过,这个应该是没有的,因为来女士她可不是穷光蛋,一文不值的女人,从照片上看来女士是长得很漂亮的,有颜有钱,有价值。至于有多好,都结婚十多年了,十多年的夫妻大多数的人都是那样平淡的生活。
许某某就眼睛来看,对人是没有多少爱,如果是真有爱,她残忍杀妻,有没有为女儿考虑过,我想应该没想过,孩子没有妈妈,也没有爸爸,这样才十一岁的女儿去依靠谁,这样才十一岁的女儿怎样面对这个残忍而可怕事实?如何面对灰暗的人生?如何走出这样悲惨的阴影?虽然有哥哥,有姐姐,但是对她能有多深的感情?以后女儿该怎么办,作为父亲,并且是5十多岁的父亲,不去好好的保护女儿,为亲手把家弄得家破人亡,你配做父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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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是恩爱的!所有的亲戚朋友,包括来女士的大女儿都这么说!
哪怕就是来女士遇害的前一刻,我们所有的人通过监控视频看得到,来女士和小女儿拿着蛋糕和书籍在电梯间内有说有笑地回家。如果和许某某不恩爱,来女士不会那么开心地奔向那个有许某某的家!
在媒体采访的镜头前,许某某神色黯然
,哀婉叹息:“没了妻子,我的生活怎么办。”。这样离不开老婆,依赖老婆的好老公哪里找?
这样恩爱的夫妻,这样的“模范”老公怎么可能会家暴。
如果事件最后不是真相大白,谁会怀疑他们的恩爱和睦呢!
原来他们并不恩爱!原来他对来女士的好都是装的!
许某某并不爱她的人,他连自己的女儿都不爱,他怎么可能爱她!他对她好,原来只是图她的钱财和房子。不仅如何,他还在公共场合,鄙视他,他说按她的智商,老实说我跟她夫妻这么多年了,对她的了解,她是出不去的。”
“演技100分”的许某某终于是在警察面前,在所有的人面前原形毕露了!
这就是一个冷血,自私,虚伪的人!感谢专业细致的杭州警方揭开他好人,好丈夫的面具!静候法律对许某某的严惩!
我认为开始的许某某对来女士肯定好,因为最开始二人是恋人关系,并不是情人,只是后来二人的父母反对二人在一起。
之后,二人都各自组建家庭,过了几年二人各种离婚又从新在一起结婚了。
多年后,许某某肯定对妻子不好,因为当时的来女士一度想要和许某某离婚,根据当时的朋友透露二人不合的原因就是许某某经常炒股赔钱找来女士要钱,所以来女士想和许某某离婚。但是都被当时的一位朋友劝和了,至于有没有对来女士家暴过,目前谁也没有透露。
但是唯一肯定的是,许某某家暴过前妻,掐住前妻的脖子家暴。非常可恶。
家暴前妻的原因就是许某某想和来女士结婚,前妻不同意,许某某就开始家暴掐脖子,最后在前期妈妈的劝说下才离婚的。
不管许某某有没有家暴过来女士,重要的就是许某某必须付出严重的代价行。
从他们的亲戚和邻居谈话中可以看出他们平时关系是不错的。关于许国利的评价:他老家的人说他独来独往;来女士的表姐夫说他很有礼貌;来女士的嫂子说他们夫妻关系很和睦;小区邻居对他的印象不爱说话……即使他们偶尔吵架也不会让人怀疑,毕竟夫妻之间哪有不吵架的。来女士生前还对她家人说自己很幸福、很满足,觉得现任比前任帅……那么从种种迹象表面,许国利对妻子不存在家暴。但是能用这种残忍的手段将妻子杀害并分尸抛尸,也说明在外人眼里他对妻子的好不过是在演戏,而且演得很逼真,连来女士自己都没发觉。
然后当许国利成为杀妻分尸的凶手被警察拘捕时,这些熟悉他的亲人和邻居都表示不可置信,看上去斯斯文文,怎么就成了丧心病狂的杀人恶魔?这其实也充分说明了许国利是一个十分善于伪装的人,是一个彻头彻尾的伪君子,他对妻子的好当然也都是演的。这一场看上去是神秘失踪按慢慢演变成杀人碎尸案,明明就是他自导自演的“贼喊捉贼”,在面对记者和警方的调查、询问时,面不改色地误导大家。演技可谓是达到了“奥斯卡影帝”级别了。他没想到聪明反被聪明误,越是镇定反而越让人心生疑惑。自己老婆莫名其妙失踪,不见他有半点着急和牵挂。他说这种情况很正常,而且还对记者和警察说“找不回来就不要找了,说不定过几天就回来了”,有人问他以前他老婆有没有出现过这种情况,他说没出现过,既然没出现过,那么一个大活人神秘失踪怎么就正常了?很明显这点十分值得怀疑。甚至有很多人怀疑他从一开始接近来女士再与之二婚,都是带着目的性的。警方开通气会说他是有预谋的故意杀人,再企图毁灭杀人证据。从他的作案手法来看就知道这是经过了充分的部署和计划,连作案时间也绝对不是巧合。杀人的痕迹处理得很细致,碎尸的动静也没被邻居发现、怀疑,而他差点也得逞了。
来女士对他肯定是真爱,为了和他在一起,执意和前任离婚,曾威胁前夫“不答应离婚就败光家产,还要贷款”,在某种意义上来说,造成这样的悲剧,是来女士自己引狼入室,识人不明。
曾有人爆料许国利为了和前妻离婚,家暴前妻,掐她脖子,看得出他有那种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之嫌。后来从他接受采访时说他老婆“以她的智商一个人出不去的”这话很明显对他老婆有不屑。但凡对自己老婆有一点感情和情分也下不了这么狠的心,杀人还要毁尸。
对妻子好不好,不完全看家暴,而要看内心。许某残忍杀妻,在外界的眼里,平时对妻子很温和,并没有家暴表现。他在公众面前的表现,也极为冷静,看不出有家暴的倾向。但是,他做出来的事情,外界都不敢想,也想象不到。这是一个智商极高的人,可以把外表伪装到没有人能看到他的内心世界。
许某做出残忍杀妻的行为,不是可以用家暴来透视的。家暴一般是夫妻在冲突过程中,一方自尊心被伤害到极点之后的失控表现,是夫妻冲突不会化解升级的一种表现,有情绪化倾向。许某不仅是高智商,也是高情商,他能非常好的管控自己的情绪,也能非常好的体察和处理他人的情绪。他的行为是经过精心策划的,而且实施的几乎天衣无缝。
许某的残忍杀妻行为出自于其本心,他是一个极端自私自利的利己主义者,他的价值观是完全被扭曲的。他只图个人的享受,只懂得享受被爱;不愿意为妻子付出,不愿意付出爱。他为了钱可以六亲不认,可以不择手段。这些对我们都是一个重要警示:结婚选择的是人,而不是钱。与爱人结婚才有幸福可言,以钱结婚是非常危险的。你看呢?
这做派,实际上就是西门庆、薛潘的做派。末骗上手时,及其曲意逢迎,什么都肯的。一丹骗上手,达到目的后,就露出真面目,对前妻如此,对来女士也如此。前妻知道勿离婚必遭杀身之祸。来女士勿晓得则死于非命。
一个人坐牢之后,会变得更好,还是越来越坏
曾经走上犯罪道路的人,经过监狱的教育和改造,绝大部分的人都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痛改前非重新回到了社会。我们的社会是温暧的,从没有抛弃这些曾走入迷途的人,使他们重新找回了自信,帮助他们解决实际的困难,重新过上了正常的生活,有的还为社会做出了贡献。但也确实有极少的回归社会之后不思悔改,重新走上了犯罪道路。不管什么原因,还是对曾经的判决有疑虑或不满,也要通过正当的诉求,走法律的途径解决,而重新危害社会,只会与自由越来越远,要理智的对待这些问题。法律是严肃的,也是神圣的,任何处犯法律的行为,都会付出沉重的代价。
其实得看这个人因为什么去坐牢吧!
如果这个人本性善良,坐牢是因为造化弄人,比如有些善良的女人一直被老公家暴,最后忍无可忍把老公杀了,她并不是什么十恶不赦的人,是被欺负得没办法才犯罪的人,这样的人出来一定会变得更好,因为在牢里国家会给她很多重新做人的机会,让她学习一些本领,让她放下包袱,好好改造。
如果这个人本来就是心狠手辣好吃懒做游手好闲的人,那么他会越来越坏,毕竟里面这样的人才很多,说话又好听,再说在里面呆着日子也不好过,被更坏的人欺负之后他会变得更坏才有地位。
我认识一个人,是我老公家的亲戚,好吃懒做,心肠歹毒,坐完牢出来还是很坏,害完这个害那个,只要你有让他不满意的地方,他一定会想方设法害你的。
其实这是个很大的社会问题、一个学术问题、简单的讲、坐过牢的人、就像是人生死过一次、牢狱中的黑暗、就像是阎王殿中走过一䠀、在里面好人会学坏、坏人就更加坏、好人也会对世界的认知发生改观、特别是一些好人受到冤案、不公的案、心里、多少心里都会有扭曲感、监狱、本身就是一个一爆制爆的地方、算了、就写到这里吧、还是那句话、愿世上好人一生平安
监狱是个大染缸,什么犯罪都有,就是好人进去也会受影响,对没有造成严重后果,轻微,初犯者要用行政经济手段处罚,不要草率入刑,口服心不服,人为制定社会矛盾和仇恨,对社会没有什么好处,
一个人坐牢之后,会变得更好,还是越来越坏?
我来说说这个问题吧!我表哥在16年的时候因年少轻狂,在社会上结交了一些所谓的“朋友”,有一天和“朋友”酒喝多了与旁边一桌人起了争执,结果我表哥把一个人打伤了,法院判决我表哥坐牢2年。我大姨和姨夫都认为我表哥是咎由自取,他们希望这次表哥坐牢能够认真反省自己的错误,好好改造出来了之后重新开始。
我表哥18年刚从监狱出来,整个人的变化非常大,给我的感觉就是没了以前的凶神恶煞,吊儿郎当,变得有礼有貌,逢人就问候。我在想一个人坐牢之后经历一些改造是真的会变得越来越好。
对父母孝顺
我表哥没坐牢以前对自己的父母那是不理不睬的,除非是要钱的时候才会说上几句话,但如果不给或是话说多了我表哥就会直接动手抢了,但坐牢出来之后表哥见到自己的父母才50岁就满天白发,我看见了他的眼眶里居然会有泪水打转,这个发现让我感觉我这个表哥变了,如果这一年我表哥的所作所为得到了家人的认可,我大姨和大姨夫的脸上整天都是笑容,逢人就说我家儿子可孝顺了,给我买这买那的,还带我去旅游…………
继承家业,蒸蒸日上
我表哥之前之所以坏大部分原因是家里有钱,不爱学习,但经历了2年的改造之后,出来发现家道中落,不能跟以前比了,我以为我表哥会继续啃老,但我错了,我表哥继承了自己父亲的破厂子,大刀破斧的开干,最终在自己的努力奋斗下,厂子有活了。我想如果表哥没有坐牢他还会取得今日的成功吗?答案是否。
总结:一个人坐牢之后只要是真心悔改,那就是浪子回头金不换,大家不要因他们坐过牢就歧视他们或是对他们冷漠,往往有时候给他们一个鼓励或是主动跟他们说一句话他们都会开心一整天,因为他们会认为我和大家是一样的,没什么不同。最后跟那些坐过牢的朋友们说一句话不要妄自菲薄,引喻失义,做一个问心无愧的自己就好。
大家对我的观点有不同的理解可以评论区告诉我,谢谢!
从行为主义心理学来说,人是趋利避害的。大部分人的反射机制是靠奖罚来养成,一个人做错事儿了就惩罚他。一个人做对事了就奖励他。这就可以强化他做某件事儿的动力。 坐牢就符合行为主义治疗。剥夺他的自由。包括性欲,吃好吃的,剥夺他睡懒觉的权利。还有社会对有前科的人的排斥。所以大部分人对坐牢是有道德和生理的恐惧感的。
除非是严重的反社会人格障碍。坐牢没有办法纠正他。而且反社会人格障碍无药可治,也不接受心理治疗。庆幸的是反社会人格障碍,在人群当中只占3‰ 一般只能把这样的人关到老再放出来,让他没有在犯罪的能力。
我想中国的型法是行之有效的。管制犯罪的人就是坐牢。
通过坐牢的劳动改造,犯人们边劳动边学习型法,他们会明白自已错在哪里,知道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过。
改造人经过劳教坐牢后,绝大多数人都成为新人,出狱后对社会,对人民都有所贡献。
当然也有顽灵不化之人,犯靠后拒绝改造,成了人民的公敌,遣臭万年。
会变得越来越好;多年的坚狱生活让他们在内心深处有了一种意识:失去自由的日子不好受,犯罪是损人不利己的事情,没有人成天想着进坚狱吧?
因而他们在情绪冲动时会有所顾忌,不会傻傻犯错;当然有出狱后再次犯罪入狱的,但多次劳动教育会让他们变得遵纪守法。
我们村有一个拐卖人口的大哥,在江苏坐了五年牢之后回到家乡,什么事都抢着做,大部分时间都在田间地头劳动。
并且他见多识广,并不介意他的过去,时常介绍他在里面的事情;对于一些吊儿郎当的小青年他苦口婆心地劝说,做人要做好人!凡是走捷径都害人。
清朝时候,奸夫被捉奸在场会有什么后果
奸夫当场被捉,可以杀死奸夫无罪。
杀死奸夫无罪必备四个条件:一、“本夫”,即丈夫本人;二、“在奸所”,即通奸的地点;三、“亲获奸夫奸妇”,丈夫亲自抓住了通奸的奸夫奸妇;四、“登时”,当场立刻杀死。只要满足这些条件,杀死奸夫、奸妇都不问罪。
如果只是杀死了奸夫,同样不会被问罪,但是杀人了必须报官。官府则会按和奸罪处置奸妇,将奸妇卖掉,而所得的钱款充公。看来清朝廷也比较会挣钱呀。
我是萨沙,我来回答。
不是很严重。
最牛逼的是元代,蒙古人性格直爽,法律规定如果男人发现妻子和奸夫通奸,可以当场将奸夫淫妇杀死,不用承担责任。
不过,清朝可就不同了。
清朝的满族人也是很猛的,以前捉奸在床当然要杀人。
不过,进入中原以后就有所改变,不能随便乱杀了。
在清朝本来就有通奸罪。也就是说,男人抓住奸夫淫妇,没有必要自己处理,可以押到官府。官府自然会判处他们打板子(杖责九十)和坐牢(坐牢好几年)。
如果男人一时冲动,将奸夫干掉了。
对不起,他多是要倒霉,不过不见得会坐牢。
所以,清代很少出现斩杀奸夫淫妇的情况。
根据调查,统计清代的200多起此类通奸导致刑事犯罪的案件,淫妇被杀只有6人,丈夫被杀56起,奸夫被杀只有40多起。
清朝时,与人通奸,奸夫被捉奸在场,其一,丈夫可以亲自动手,将在通奸场所抓住的奸夫当场杀死。
其二,追杀奸夫,将其杀死,打屁股八十下。《大清律例》:“奸夫已离奸所,本夫登时逐至门外,杀之者,照不应重律,杖八十。”
奸夫又不是250,看到丈夫来了,他肯定会跑。而且想尽一切办法,让自己脚下生风,跑出了通奸场所,理论上丈夫已经不具备无罪杀人的权利的,但考虑到丈夫此时仍很激动,很可能会追出去。
如果丈夫怒火中烧,也跑的飞快追上奸夫,并将其杀死,那就是从轻发落,打屁股八十下。
其三,发现通奸场所并相隔一段时间后杀死奸夫:打屁股一百下,加三年牢饭
《大清律例》:“若于奸所获奸夫,非登时而杀,并依夜无故入人家,已就拘执而擅杀,律杖一百,徒三年。”
这条可能的使用情形大概是:丈夫把奸夫捆了起来,想慢慢折磨,平复自己而没有立刻杀死,也没有送到官府,过段时间后实在无法平负感觉憋屈,怒火之下,把奸夫杀了。
这种情况就跟通奸没多大关系了,因为丈夫有了冷静的时间,律法制定者将此等同为大半夜有人跑到你家,你把他抓了起来,然后擅自处死,这是特殊杀人,刑罚也不重,打屁股一百下,坐三年牢。
被捉奸在场,奸夫一定没有好下场,当时的《大清律例》规定相当明确了,杀死奸夫无罪的四个必备条件:一、“本夫”,既丈夫本人,二,在“奸所”,既通奸地点,三,“亲获奸夫奸妇” ,丈夫亲自抓住了奸夫奸妇,四,“登时”,当场立刻杀死。
接下来带大家具体分析下细节。
1 抓了现行,直接就把奸夫杀了的,大清律法中是这么规定的:“凡妻妾与人通奸,而本夫于奸所亲获奸夫奸妇登时杀死者,勿论。” 说白了就是抓奸杀死不犯法。 可见大清律法鼓励杀奸抓奸,可以不用承担责任。
2 第二种,抓了现行但是让奸夫跑了,后来抓到奸夫给杀了。 大清律法这么规定: “奸夫以离奸所,本夫登时逐至门外,杀之者,照不应重律,杖八十。” 这种情况下,杀人者要承担一定责任,打八十大板子,不要求偿命,也算很轻了。
3 大清律法通奸证据确凿,奸夫离开了现场,本夫在抓捕过程中奸夫暴力反抗,杀死奸夫也无罪。
4 《大清律例》规定,还有一种情况,抓奸证据确凿,,奸夫离开奸所,这时候也没有上前杀死奸夫,那么在后来抓捕奸夫时,没有暴力反抗,主动配合。亲夫如果这时候将其杀死,就犯了法,要被判处绞监候。
5 如果抓奸过程中,遭到奸夫奸妇暴力反抗,亲夫被杀怎么办。奸夫会被判处斩或者斩监候。 奸妇会被判凌迟处死。
清朝律法算是鼓励抓奸在场将其杀之,可见得清朝对男女通奸这件事是多么愤怒,是多么为人所不耻。
清朝时期,是封建思想达到巅峰的时期,贞洁观被社会上看得很重,女性们把贞洁看得比性命还重要。
但是也存在水性杨花的女子和别的男性偷情,在封建礼教森严的清朝,奸夫如果和女性偷情,被捉奸在场后果是很严重的,会遭到严厉的惩罚,甚至危及生命。
晚清的著名学者俞樾曾经记述过这样一件事,说的是有一位农户娶了一位二十八岁左右的媳妇,但是这位媳妇却不守妇道,和别人偷情。
因此奸情东窗事发后,县官把奸夫和奸妇重打四十大板,并且把衣服脱得全身一丝不挂,围观群众成百上千,丢尽脸面,这算是对通奸最轻的处罚了,但是一般情况下,奸夫被捉奸在场的话,后果都是很严重的。
第一种情形,《大清律例》规定可以”杀死奸夫”,允许私刑,允许捉奸,并可当场杀死通奸男女,也就是说如果丈夫亲自抓住了通奸的奸夫淫妇,丈夫是可以当场杀死奸夫的,而这样是不用得到官府的问罪的,但是杀了奸夫必须报官。
这种情况下,如果西门庆和潘金莲两人在清朝时期,公然通奸,如果武大郎卖完烧饼回家看到,把两人捉奸在床,武大郎如果当时杀了西门庆,然后再报告官府,是不用遭到官府的问罪的。
第二种情形是《大清律例·刑律·人命之一》规定了:
“奸夫已离奸所,本夫登时逐至门外,杀之者,照不应重律,杖八十”。
也就是说,如果男女通奸,奸夫如果已经离开了通奸的场所,被女子本来的丈夫赶到了大门外,打算逃跑,如果这时候丈夫还追上了奸夫,还把他给杀害,这种情况下,原本女子的丈夫要被打八十大板子。
第三种情形:若于奸所获奸夫,非登时而杀,并依夜无故入人家,已就拘执而擅杀,律杖一百,徒三年。”
第三种情形中说的是,如果奸夫淫妇通奸,自己的丈夫看到了,但是没有立刻杀死奸夫,而是以夜闯民宅的理由抓起来了,结果没有交给官府,而是给偷偷擅自杀死了,那么杀人的这位亲夫要被打一百杖,判三年徒刑。
综上所述,在清朝时期,把通奸视为败坏人伦伤风败俗的严重罪刑,自然就对受害者给予了格外的同情,因此如果捉奸在场的情况下,杀奸夫一般都不会偿命。
但是当奸夫随时会葬送生命,而且还不受法律保护,实在是危险,清朝时期,对奸夫的处理,对社会风气的遏制以及社会的安定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
清朝时候,奸夫被捉奸在场会有什么后果?我来说说我知道的吧!
现代社会奸夫被捉奸在床,一般情况下一顿毒打肯定是跑不掉的,然后就是遭受道德的审判,名誉扫地,对以后的家庭生活也会有很大影响,但生命还是能得到保障的,因为单纯的通奸罪在现代罪不致死。但是在清朝时期,如果奸夫被捉奸在床,他的下场只有死路一条!
在古代,人们对于女人的贞操看的特别重,如果一个已婚妇女背着自己丈夫与人私通,被捉奸在床她的下场只有死路一条,而她奸夫的下场于公于私也都只有死路一条,因为有三个方面注定了奸夫的这一下场!
一,女人的娘家人!虽说“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但是如果女儿在夫家做了“红杏出墙”的事,娘家人也会脸上无光,而对于这个让他们脸上无光的奸夫,女人的娘家人都想将其致死!
二,女人的丈夫家人!“家丑不可外扬”,女人与奸夫通奸,这在古代算是最大的“家丑”,而对于这个让家里出“家丑”的男人,丈夫及其家人肯定都会将其致死!
三,清朝的法律!《大清律例》对于犯了通奸罪的奸夫也是零容忍的,奸夫被捉奸在床即使女人娘家和女人丈夫家不处置奸夫,到了公堂之上奸夫还是会被处死,因为通奸这种行为在古代是绝对不被容忍的!
综合上述,奸夫被捉奸在床的后果只有死路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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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大清律》,奸夫当场被抓的话根据情况不同结果也不同:
一、当场抓获奸夫,本夫有权杀死(当然不是必须)奸夫。
在中国古代对于男女关系一直当做礼教大防,对于通奸视为严重败坏人伦的大事,因此清朝以前就有允许本夫当场杀死奸夫奸妇的权力。《大清律》也有类似规定,当然本夫也有权不杀死,另行处置奸妇:
当时这个条文有一个明确的限制,就是要在发生通奸的现场,本夫才有权杀死奸夫。如果对方逃跑,并且顺利逃出,那么就不一样了。
二、奸夫顺利逃出通奸的现场,本夫将其杀死要受一定惩罚。
按照《大清律》规定,一旦本夫未能当场杀死奸夫,奸夫一旦离开通奸的现场,跑出门外本夫再追上将其杀死,那么本夫就要“杖八十”。当然,相比杀人大罪来说,这个处罚还是比较轻的。
三、如果奸夫反抗,那么即使逃离现场,杀死他也是无罪。
虽然《大清律》规定了奸夫有跑的权力,不过如果奸夫反抗,那么本夫在抓捕过程中将他杀死也是无罪。
四、本夫抓获奸夫以后再将他杀死,那么也要受一定惩罚。
本夫捉奸时虽然有权杀死奸夫,但是如果不是在捉奸当时就杀死奸夫,而是将其抓获以后再泄愤将他杀死,那么按照《大清律》,本夫要被“杖一百”,并处3年徒刑。
五、本夫捉奸时没有抓到奸夫,事后抓到则不能杀死对方。
如果在捉奸时奸夫顺利逃脱,事后本夫再找到奸夫,而奸夫也不反抗的话,那么本夫无权再私下处置奸夫,只能报官。这种情况下私自杀死奸夫,本夫也要被判“绞监侯”。
说一个乾隆年间发生的未婚夫现场捉奸未婚妻的案件,此案件当时引起了乾隆极大的关注,具有极大的争议性。
乾隆三十四年的一天,广西商人梁亚受来到了其生意合作对象黄胜登的家里。其实两人一直因为生意,而频繁联系,梁亚受也多次来到黄胜登家里面做客,谈买卖。只是这一次,梁亚受见到了黄胜登如花似玉的女儿黄凝嫜。梁亚受是一个极为好色之徒,此人知道黄凝嫜已有婚约,其对象是同村卢将,还是调戏了她。黄凝嫜起初对梁亚受的行为非常反感,并不理会,因此梁亚受第一次的调戏失败了。
后来贼心不死的梁亚受便乘着黄胜登夫妇都不在家的时候,独自一人来到黄家,找到了黄凝嫜,要求与其发生关系,并且会给予她一个银手镯子作为回报,下次见面的时候就会给她。黄凝嫜是一个财迷,听到这话竟然同意了他的要求,二人便发生了关系。
没过几天,这梁亚受找了个理由又一次来到了黄家,这一次是专门来黄家借宿的,一是为了兑现当初的承诺,将手镯给黄凝嫜,二是再一次想与其发生关系。黄凝嫜便偷偷给梁亚受留门,当黄胜登夫妇睡着的时候,将其放入自己的房间。这两人以为神不知鬼不觉,没想到这一切被黄凝嫜的未婚夫卢将给发现了。
当初梁亚受纠缠黄凝嫜的时候,卢将就感到疑惑,这次回家经过黄家的时候,发现梁亚受这小子又在黄家,内心感觉非常疑惑,于是便偷偷观察。等到深夜的时候,发现梁亚受竟然进了黄凝嫜的房间,卢将认定这两人定然是在偷情了。他觉得现在自己冲进去捉奸的话,把握不大,可能会将梁亚受给逃脱了,于是便去找自己的舅舅陆文生来帮忙。
卢将又叫了几个邻居,几人都带着木棍来到黄胜登家里,先是质问黄胜登,然后冲进黄凝嫜屋内,举起木棍就往梁亚受身上砸去,砸到了他的左额角,梁亚受求生欲望强烈,接着往外冲,卢将打到其脖子,梁亚受从晒台滚下。几人将其拿住,后又和黄凝嫜栓在一起。
第二天的时候,没想到这梁亚受因为被打了几下,就死了。这起案件的最终结果为,卢将被三年徒刑,并且杖责一百下。而梁亚受的代价则是献出了自己的生命。
在《大清律例》中对于奸夫的处罚,还是挺详细的。男女偷情者,一般来说都是杖刑,有丈夫的处罚的会更严重。与年龄低于十二岁的女子发生关系,不论女子是否愿意,都是被处以绞刑这种刑法,未遂的也要被杖责一百,流放千里。
自古以来,“私通”都是一种为人深恶痛绝的行为,不仅官府会对此进行惩处,就连民间也多有私刑。由于古代男女地位相差甚大,因而在通奸罪中,男人与女人的法律地位也有高下之分,通常女子下场较惨。那么,清朝时期被捉奸在床,会产生什么后果呢?
在《大清律例·刑律·犯奸》中,有着一系列关于此类现象的刑律,而且根据不同情况,进行了极为细致的划分,我们分别来看。
1、凡和奸杖八十,有夫者杖九十,刁奸者杖一百。其和奸者男女同罪。这条意思是说,凡是通奸的,没有丈夫便要施以杖刑八十,有妇之夫则要杖刑九十,而刁奸(指诱奸)者则要杖一百。而且男女双方同罪。与此同时,这里的杖刑沿用了元朝对女人的“去衣受杖”规定,即对于女子要扒掉衣服用刑。
2、奸幼女十二岁以下者,虽和同强论。这条意思是说,凡是与十二岁以下幼女有奸情的,不论女方是否同意,全部以“强奸”论处。而关于“强奸”,《大清律例》规定:强奸者绞刑,未成者杖一百,流放三千里。
3、奸生男女,责付奸夫收养。奸妇从夫嫁卖,其夫愿留者,听;若嫁卖于奸夫者,奸夫、本夫各杖八十;妇人离异归宗,财物入官。这条意思是说,如果因通奸生下孩子,则交由奸夫收养。而女方则交由丈夫发落,如果丈夫愿意继续回家过日子,那么官府也不干预;如果丈夫选择将女子卖掉,那么也随他,但是不得卖于奸夫,否则奸夫和丈夫都要受杖刑八十;如果丈夫选择离婚,女子返回娘家,但是家财则要被官府没收。
当然,这是指捉奸之后交由官府判决,那么官服便会依据以上条例进行审判。而且以上只是普通情况,如果遇到特殊情况又该怎么办呢?这便涉及到具体的条例了,我们接着往下看。
1、凡职官及军民奸职官妻者,奸夫、奸妇并绞监候;若职官奸军民妻者革职,杖一百,奸妇枷号一个月,杖一百;其军民相奸者,奸夫、奸妇各枷号一个月,杖一百;其奴婢相奸,不分一主各主,及军民与官员军民之妾婢相奸者,奸夫、奸妇各杖一百。这条便体现出了身份的特殊性,这条主要涉及的是军队方面的奸情,如果与军官的妻子通奸,那么直接判处绞监候。但如果是军官与士兵的妻子通奸,那么只是撤职和杖一百,而奸妇则要带枷示众一个月和杖一百。而如果是与奴婢或者与他人的妾室通奸,那么只需要杖一百。
你做过哪些极其恐怖却特别真实的梦
我小时候,总是梦见自己在逃跑,妈妈抱着弟弟拉着我,跟着一大群人往前跑。大家都不说话,就那么跑着。我总是会摔一跤,爬起来什么人都看不到,一个人漫无目的的继续跑,脚下一空,往下摔,一直坠落,却落不到地面,惊慌的挣扎,嘶喊,却出不来声。然后醒了,就好了。再睡着接着跑……
这是我小时候做的一个梦,在我差不多三四年级的时候。
我在在一个被红色包裹的世界,我姥姥在房间里在打扮自己,我穿的西装革履(我那个时候还没穿过西服,应该是在电影里的印象)我去跟我姥姥说话,我姥姥不说话,我去问我妈妈我们这是在干什么我妈妈也不回答。这个时候我姥姥收拾好了,从房间里出来让我跟着他走,然后我就跟着她去了,我这才知道,她是要跟我结婚……
大约上初中的时候做过一系列的噩梦,非常真实,至今还记忆犹新。
其实噩梦之所以恐怖就是因为在梦中的时候你不知道是梦,以为是真的,感觉越真恐怖感越强,我当时做的梦则是明知道是梦,却仍然觉得害怕。
准确说来这是一系列梦,堪称连续剧,我连续5天梦到参军作战,你也许会说初中男孩子梦到打仗不是很正常么。关键是这5天的梦是连续的,也就是今天晚上梦到这这个战壕里打了半天,抱着枪睡着了,第二天做梦就在同一个战壕里又醒过来继续打,感觉就是在另一个平行宇宙参军打仗去了。
你也许会说那就是网游打多了,梦见自己登陆/下线了呗,要知道笔者初中的时候是90年代初,那时候不要说网游,电脑端游都没见过呢。
我第三天梦到这个场景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是在做梦了,一般在噩梦中发现自己是在做梦,恐怖的感觉立刻就会降低,甚至马上就会醒来,但我完全不是这样,我感觉更加恐惧了,担心自己在这个世界被一枪打死在自己原来的世界也活不过来了。
一般梦到自己打仗应该是英勇无比、大杀四方吧?我当时牢牢被恐惧攫住了,头都不敢探出战壕,只会朝天乱开枪。关键是我方战事还不利,被敌人打得抬不起头来,节节败退,第三天“下线”前就已经开始撤退了,我至今还记得那个场景,我随着部队穿越一条崎岖的山路撤往山区,回头看山下蜿蜒的行军队伍一眼望不到头,阳光无力透过天空中飘浮着的飞灰,只在天边露出一抹末世的红光,气氛说不出的压抑和恐怖。
第五天我被俘了,碰到敌方不讲武德,排队枪杀战俘……我记得被刺刀刺中心脏死了,万幸在这个世界我醒了过来,那天夜里我从梦中醒来,仍然止不住地哭泣。
此后我果然再没有梦到过这个战争的场景,不久胸口被刺的位置长了一个肉瘤,好在去医院检查不是什么坏东西,医生帮我割了了事,胸口留下了一道小小的疤痕,像极了梦中被刺刀刺入的口子。
我一直和朋友开玩笑说,我可能真的是穿越到了另一个世界,参加了一场真实的战争,然后窝窝囊囊的死在了那里。
无限循环的噩梦!!具体真的说不清内容,突然睁开眼一头汗,又想不起来做了什么梦,片片段段,想不起来,继续睡又开始,一夜不敢睡!这样的梦有谁做过?也许是最近太疲劳压力也大!
我曾经做过一个梦,严格来说又不是梦,或者介于两者之间,经过是这样的。有一次晚上,我独自躺在单位的大椅子上,似睡非睡。突然感觉从后脑勺飞了出去,速度快得不可想像。当时,心里猛然一惊,因为这种体验是从未有过的。我就想,我那也不去,就去极乐世界,跟着就回来了,是睁着眼看着天花板。后来,我就想起了南老师在如何修证佛法一书里,说过这样一段话:“云门禅师讲’乾坤之内,宇宙之间,我有一宝,秘在形山’怎么进,怎么出,我告诉你们,后脑勺就是个大秘密”。
我这次的经历,有可能和南老师所讲得是不期而遇,但我却被吓了回来,惜哉!要不然出去看看,外面的世界一定很精彩。
假如康女士一家人没有报警,曾春亮会放过他们吗
假如康女士一家人没有报警,曾春亮很可能会放过他们。但会衍生一系列问题,不选择报警,凶犯更嚣张,他自鸣得意,认为威胁起作用了,他会得寸进尺,变本加厉,下一步更可能如入无人之境,将康女士家视为自己的家,更可能敲诈勒索,强迫受害家庭把他当神仙供奉,后患无穷。
如果康女士一家不报警,报复杀人案还是很可能发生,不会发生在康女士家,而是发生在另一个报警的家庭。也就是说,曾春亮报复杀人是迟早的事,遗憾的是,如果人们多一些警惕、防范,也许后果不会如此严重。
既然选择了报警,就应想到凶犯极可能报复杀人,就应当加强防范,可惜受害者家庭还是低估了凶犯报复杀人的可能性。
假如警方调集警力暗中蹲守布控,张网以待,一旦凶犯再次潜入受害者屋内,果断将其抓获,也许就不会再发生报复杀人案。
可惜没有假设,人死不能复生,但教训是惨痛的,值得世人、警方深思。
这几天随着江西杀人恶魔曾春亮的落网,关于他的杀人动机,以及这个人如何在警方的布控下藏身了8天都成了热议。
被害的康女士一家人没有报警,曾春亮会不会放过他们?
一,现在应该讨论的是为什么康女士一家报警后,还会给嫌犯杀人的机会
- 康女士在家里的三楼发现曾春亮开着空调睡觉,这个明目张胆的入室盗窃行为,选择报警是肯定的。而且曾春亮也威胁如果报警就杀人!那么接警后的警方是如何处理的呢?
- 入室盗窃不论盗窃数目如何,被害人报警后是不是都应该把嫌犯带去审问,至少也应该够拘留条件的。如果处理及时的话,在监狱里呆了16年的曾春亮,还敢行凶杀人吗?而且他如何知道被害人报警的,而且报警后他为什么没有得到处理?还是警察正在赶来的路上被他提前下手了?这些现在好像都是迷?
二,康女士一家人跟曾春亮有什么瓜葛?
- 康女士家在当地肯定是比较富裕的主户,而且也应该有一定的实力。那么发现曾春亮入室盗窃后,家里人的反应是什么?
- 曾春亮出狱以后因为没有经济来源,加上是个惯偷,他肯定会重操旧业的。村里的治保和片警对这样的人有多少了解?是不是应该知道这个人最近靠什么生活?这个村里管治安的和片警还有当地的派出所都有责任,如果其中有一个上心,命案可能就不会发生。
三,康女士一家不报警,曾春亮肯定会放过她们,那么别人呢?
- 康女士一家如果不报警,曾春亮没有杀人的理由,可能会把康女士家当做“提款机”。这个给谁家都不能忍受。
- 康女士家不报警,那么曾春亮做为惯偷,肯定还会去偷别人家,那么别人家报不报警,报警后曾春亮还会不会实施犯罪呢?
随着曾春亮这个恶魔的落网,等待他的肯定是法律的严惩。不过通过这件事,这里面很多的事都会引人深思。康女士一家不报警,曾春亮不会杀害她们,那么他再偷别人家时,别人都不报警吗?
不会。
既然曾春良盯上康家,"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依他的性格,康家只要不满足他的要求,出事只是早晚的事。
从来没有听说歹徒会放弃到手的美味,更不会因为对方善良懦弱而变的心慈手软,他只会变本加厉,得寸进尺,而一旦感觉到危险,他会毫不犹豫地举起刀。
讲一个类似的故事。
毕家是望海寨有名的大户,家财过亿,除了拥有庞大的船队,据说还干见不得光的生意,比如走私,偷渡。
这件事被一个叫大虎的赌徒知道了。这大虎,最近老婆要生二胎,老父亲腿摔断了,急需用钱,便伙同一个叫大军的人夜里持刀闯进毕家,勒索钱财。
也不知毕家真有见不得光的事,还是财大气粗,对于这两位不速之客,居然笑脸相迎,好酒好烟招待,最后每人给了一万元。
不费吹灰之力,首战告捷,二人心下窃喜,偏是人心不足蛇吞象,这大虎回家,越想越觉得遗憾,本来这两万元钱自己一人可以独吞,现在二一添作五,少了一半。
第二天夜里,他一个人拿着一把杀猪刀又去了毕家,不过,这一次他就沒有那么幸运,还没进屋,就被闻讯赶来的保安包围了,他不想束手被擒,亮出凶器就是一顿乱砍,结果当场砍死一人,砍伤多人。
警察来了,把他带走,等待他的是法律严惩。
所以,题主说康女士一家沒有报警,曾春亮会放过他们吗?我的回答是:不会。
不会放过,只是没了杀人动机了,命保住了。
先扒一扒曾春亮有哪些黑历史。
曾春亮没出去打工之前,村民对他的印象是听话,胆子大。大山里因为潮湿气候原因,蛇类很多,曾春亮每天都会进山捕个几条条毒蛇来卖钱,大家都说他胆子是特别大的。
外出打工,本来有一份好的工作,后来因为赌博而走上了坏门邪道。一旦也染上了赌博,就会感觉钱来得快,再也不会安安分分工作了。
赌博输了怎么办?偷也是来钱最快的一种方式,有次赌博输了大钱,为了还赌债,出去偷的金额越来越大,所以两次因偷盗罪被捕,判了十几年。
跟曾春亮一起打过麻将的老乡说,这边人都知道曾春亮是个惯偷,他有一个特点,他只偷有钱人家的钱财,对身边的人从来不偷,大家对他还算友好,经常跟他开玩笑,还调侃他留点头发,不要剃个光头,一看就知道从里面出来的。
康家开的一个水泥厂,在村子里面算挺富有的,从他们家盖的气派小洋房就可以看得出来。
有一次曾春亮在饭店里吃饭,跟饭馆老板说,7月22号去偷窃的事情。看他们家房子建的很好,就偷偷的摸了进去,到了3楼他开了空调有点累了,就在地板上睡了一觉,后来被上楼找东西的康家老太太发现了。
小偷的贪欲是无穷的。曾春亮的赌博和偷东西是相辅相成的,赌输了就去偷东西,偷东西卖的钱再去赌博。
要想曾春亮放过康家也不太可能的,第一,他们家是最有钱的,第二,要么康家给他一大笔钱,第三,要么康家突然变得没钱可偷了。
很显然这些都是不可能的,只能说,曾春亮不会因此害他们家的性命,这是肯定的。小偷目的只是为了求财,而不是害命。
不会,因为第一次去康女士家偷东西的时候被发现后就准备杀人的,只是因为老人的儿子听到老人的惊叫跑回来和曾春亮搏斗,才导致当时没有被灭门。
当时曾春亮躲在老人家三楼睡觉,由于长时间住一二楼,三四楼一直空置,那天老人上去打扫发现了曾春亮,老人看到陌生人就惊叫了,曾春亮当时就把刀架在了老人脖子上。
如果像一般偷东西不想杀人的那种小偷,会直接逃跑,而不会威胁老人,当时曾春亮已经露相了,他很有可能当时就会杀了老人,但是由于老人儿子来了没杀成,老人儿子身上也被曾春亮捅伤了很多地方。
曾春亮跑了后由于当时知道老人报警后并又去老人家报复老人杀两位老人和孩子。
曾春亮后面又杀害了村干部,能够说明他就是那种心狠手辣的人,并不是会因为一时求情就说不杀你的那种。
而且就算当时不报警,他只会变本加厉,到时候不管是老人家还是别人家还是会被杀的,这件事重点不在于老人当时该不该报警,重点是老人家多次报警没得到重视导致的。
不会,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他是一个惯犯有着多年的盗窃工龄,可以说是贼心不改,加上他的懒惰只想天天吃香的喝辣的,又不想做事,为了快速致富他只会重抄旧业,以偷抢为主达到他的人生目标。
如果那天康家不报警,他就尝到了甜头,把抢来的钱发光了又会是他下次的目标,甚至会把康家当摇钱树,一但不拿钱给他,就会惹来杀身之祸,如果不报警他会长期的威胁康家,这个后果也是不堪设想。
对这样的犯罪分子一定要报警,不报警也解决不了他的贪图抢钱霸占的欲望。只要你迁就于他,最终也会带来杀身之祸。因为他是一个报复心很强的杀人狂徒,稍有不顺就会糟遭到他的报复。
对这样的犯罪分子只能对抗,不能迁就,一定要站出来与犯罪分子抗战到底,让犯罪分子无机可乘。所以说康家当时不报警也迟早还会来报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