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时间和履历填写的离职时间不符
嗯,按劳动合同法提前三十日提出离职时法定期间,也就是劳动者行使辞职权至少要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如果你在辞职报告中写明了离职时间是超过一个月后的某个日子,等于你不只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离职时间,这一点没有问题,但是你自己做出的离职时间承诺,如果违反造成用人单位损失,你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公务员法不上班多长时间算自动离职
“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自动离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83条规定,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
1-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2-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3-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4-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
5-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自动离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83条规定,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
1-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2-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3-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4-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
5-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外包人员辞职需要多久
一般都是需要个把月的时间。
那就顺便申请一下,会有什么问题吗,正常你和哪个公司签合同,就向哪个公司提离职申请,至于其他的你告知一下就行,即使不同意,提书面离职30天就可以算自动离职。
最后祝大家身体健康,万事如意,心想事成,工作顺利。
员工离职流程之提前递交辞呈。正规企业办理职工离职大概需要一周左右的时间,员工要提前一个月的时候写一份辞职申请,写明由于什么原因离职,要提前一个月递交给本人所在部门,再由所在部门提交人力资源部门(有时候也可以直接把申请交到人力资源部门),人力资源部门进行情况核实后,再提交公司办公会议审定。 而且真正离职时需要个人签字部门领导签字,人力资源部门领导签字等等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离职流程之工资结算工作。 要和财务部详细的具体的做好工资结算工作。这个工作一定要落实好,不要等到你办好一切离职手续之后才去处理工资问题。 另外还需要注意的是关于违约金的问题。首先是否涉及违约金,如果有要弄清楚金额是多少,如何计算的。 另外还有你的社会保险金的转移或封存问题。 员工离职流程之档案转移。 如果你是辞职, 那就在办理离职手续的时候,单位会把你的档案封好,转给你本人,让你带了转入你以后的工作单位。如果暂时找不到工作单位,可以在找工作的地方找一个人事代理机构,办理档案托管,交一些托管费就可以了
公司把员工辞工时间延迟,故意拖超过30天以上,如果是你,会怎么做
这类问题其实很常见,有些公司一时招不到人或是一时找不到合适的人就会用这样的方法对待员工的离职;职场的我们如何处理?
第一:你在公司的融入度如何?与主管的私交如果,如果都ok,那就请你主管出面去解决,如果你的主管尽力了依然无法解决,而你又对这家公司有感情的话,多呆30天也无妨;
第二:如果你和这家公司里面的很多人关系处理得不好,包括和主管的关系处理得也不好,每呆一天就是煎熬,那就另当别论,走合理合法的程序,试用期内在走人一周前提交离职,试用期后在走人一个月前提离职,做好记录保存以备日后官司用!然后就等到了既定时间走人,跟公司说拜拜!但在提出离职到办理离职期间千万要遵守公司记录,别让公司找到开除你的理由和借口;
第三:如果你已经找好了下家单位,千万记得要和下家单位沟通你目前公司离职的实际情况,告诉下家单位你入职的时间会晚一些,寻求下家单位的理解;在此期间你也可以把你每天办理离职的进度时时反馈下家单位相关人,请他们放心;
30天是指公司能够拖延你的最长时间。
所以,如果你和公司双方都愿意,那么早上辞职下午就走,都没什么问题。
其实,对于公司来说,浪费太多精力在一个决心要走的人身上是很划不来的。所谓强扭的瓜不甜,它多留你两个星期对他来说意义不大。
关键是:
1.主动做好工作交接;
2.主动办理手续;
3.处理好上级和同事的关系,不要留下太多不愉快;
4.互相体谅理解。
感谢邀请,我会一如既往的做好自己的优质回答。
题主这个问题相对比较简单,有两种处理方式,一种是到期直接走人,另一种是到期不走人。
提前30天书面提出辞职申请,到期走人,这是法律所允许的。
劳动合同法规定,只要提前30天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到期后,用人单位交不交接都可以直接走人,这是合法合规的行为。
这里有到期后直接走人,是基于后一家单位的时间要求,以及自己的利益是来确定的。
新单位的时间要求:如果新的用人单位要求必须30天一定到岗,同时待遇情况也比前任要好,那么是可以到30天后直接走人的,可以到新的用人单位供职。
对自己内心的尊重: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去意已久,已经无心在单位做每工作了,那到期后你直接走人是对自己内心的一种尊重。
处于对原单位的一种最后的负责任,就是通常所说的善有善终,或者说要让自己不能晚节不保。~~到期不走人
第一种情况是原单位对你非常尊重和重视,尤其是自己的主管和老板对自己非常的赏识,希望能够在这段时间对后来的继任者作出一定程度上的指导和帮助,然后能够使工作的交接比较顺利,有人接好这一棒。那么可以考虑,尽最后的一份力量。
第二情况是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你还有一些相关的工作证据,特别是对未来职业定位和职业能力、经历证明非常帮助的,还需要收集时,对自己是有利的,那么是可以考虑到期不走人。
到期走还是不走,核心的衡量标准是从自己利益来考虑的。
对企业来说,既然员工已经申请了辞职,说明基本上已经下定了决心,虽然有挽留的余地,除非非常重要的人才,往往挽留,会增加用人成本。
如果挽留不成功,用人单位还是提前让劳动者离开单位更为有利,因为他的心已经不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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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规定离职一定要30天吗
辞职需要提前,但分情况如下。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承担。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为什么法院工作人员离任后不可以做辩护工作
正确理解法院工作人员的回避与司法掮客之间的关系。
所谓辩护,仅指刑事诉讼中为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提供法律服务的专门活动,诉讼中其他法律服务我们称之为代理。辩护与代理事务可能涉及到回避问题,法官与检察官在自己的服务处所从事辩护或者代理业务,实体法律决定再公正,公众也可能产生疑问,对方当事人可能不满。“三大”诉讼法规定了法官的回避法定情形。
就回避的主体来看,法律仅规定了审判人员、书记员的回避,并没有规定全体法院工作员的需要回避,如,法院的行政事务人员,可能不需要回避。就辩护业务来看,当被告人系法官的近亲属,法官不需要回避。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近亲属与民事诉讼的近亲属不同,刑事诉讼中的近亲属,仅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法官离开法院后,并不是不可以做辩护工作。而是有特定的期限和地域限制。期限限制表现在,二年内不得从事辩护工作;地域限制表现在,终身不得在服务的法院从事辩护业务,但法官与被告之间是近亲属的例外。
坚决惩治司法掮客行为,防止利益输送。其中的“掮客”主要表现为司法人员为律师,或者其他法律服务人员介绍代理和辩护业务。法官成为“掮客”性质更为恶劣,一方面,人们相信法院,当事人可能通过一定的关系向法官咨询相关业务;另一方面,法官可以利用职业上的使得其打探案情、也可能干预司法裁决的结果。
- 徐剑随笔,仅供参考。
法院工作人员一般指法官在辞去公职后,两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辩护人,相关规定如下:
法官法规定:"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两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但是作为当事人的监护人或者近亲属代理诉讼或者进行辩护的除外。法官被开除后,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但是作为当事人的监护人或者近亲属代理诉讼或者进行辩护的除外。"
律师法也规定:"曾经担任法官、检察官的律师,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求助:航天系统离职不被批准怎么办
劳动合同期内,劳动者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大体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承担。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请假多久可以算作自动离职
正常请假就不算,不请假,旷工才有自动离职一说,什么是自动离职?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自动离职与旷工除名如何界定的复函》(劳办发[1994]48号)曾经明确,“自动离职”是指职工擅自离职的行为。即职工根据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而强行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如辞职未准擅自离职;未说明原因不辞而别;受优厚待遇诱惑而擅自“跳槽”等。
职工没有请假,三天没有上班,是什么?原劳动部曾经规定,旷工是指非不可抗力因素,职工既不请假,或者请假未被批准,而不出勤。职工不请假3天未上班,应属于旷工。但旷工并非自动离职,《劳动合同法》已经废止了自动离职一说,用人单位规定旷工3天算自动离职与法律法规精神相悖,属于无效规定。
但是,用人单位可以通过民主程序,依法制定规章制度,规定旷工3天,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经催告不复工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二)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韩国总统文在寅任期过半,他卸任后能善终吗
善恶终有报,天道好轮回。不信抬头看,苍天饶过谁!
纵观韩国历史上的十二位总统,几乎无一能摆脱青瓦台的魔咒。他们有的流亡海外,有的被刺杀身亡,也有的被逼自尽,更多是锒铛入狱。文在寅任期过半,他卸任后能够逃脱被清算的宿命吗?我看是前途渺茫,凶多吉少。
论个人清廉度,文在寅远落后于金大中,论治国才能,他又逊色于朴槿惠。金大中因为儿子与财阀集团有染,卸任后差点被起诉,朴槿惠因亲信干政案,被判20年有期徒刑。文在寅想平安着陆,无异于痴心妄想。
文在寅现在看起来奉公廉洁,不等于他真的就奉公廉洁。他女儿女婿现在移民新加坡,难道不是他心中有鬼吗!现在他能安然无恙,不过是大权在握罢了。只要他卸任,在野党定会效仿他整治朴槿惠的办法,来个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当然,如果是共同民主党继续执政,文在寅能化险为夷。但共同民主党不可能永远是执政党,一旦在野党夺回执政权,定会发起对文在寅的清算,这既是韩国光荣传统,也是在野党为朴槿惠复仇。正所谓善恶到头终有报,只争来迟与来早。
据最新统计,文在寅支持率首次跌破 40%,创下他执政以来最低点。民众对他负面评价高达53%,达到他执政以来的新高。更要命的是:共同民主党不在是铁板一块,法务部长秋美爱与检查总长尹锡悦为了争权夺利,摩擦不断,大有不把对方置之死地誓不罢休之势。这种窝里斗,不仅严重影响了共同民主党的团结,还会祸及2022年韩国大选,更威胁到文在寅未来的命运前头,文在寅能安心吗!文在寅现在要做的是先把这俩人摆平,共同民主党才能有望赢得2022年大选。不然,等待文在寅的必是牢狱之灾。
文在寅缷任后能否善终,那就看那派接过总统大棒,如果是文在寅派继任总统,那他会平安落地,如果是朴派任总统,那文总统不紧会清算,那些企业家们也不会放过他。俩派争斗,总统是牺牲品,这就是韩国的政治。
万事不由人,韩国的总统文化博大精深,选择了当总统文在寅就逃不脱被清算的下场。李明博和朴谨惠都为韩国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到头来仍免不了牢狱之灾,不是他们不够小心,实际上从他们当上总统那一天开始,就已注定要走完这人生大起大落的一步。
文在寅算得上是个老谋深算的政客,但这个人做事很有性格,如果不是朴槿惠自己出错,恐怕还轮不上他来当总统。文在寅上台后一反谦卑态度,大刀阔斧追杀朴槿惠,大有不死不休气势。
掀翻朴槿惠文在寅算得上一举两得,即送朴大小姐进了监狱,又如愿当上了韩国总统,真实的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斗倒了朴槿惠文在寅并不满足,又把矛头指向了李明博,完全忘了李明博和朴槿惠身后还有一大群铁杆支持者。
文在寅现在是李明博朴槿惠两大阵营的死敌,一旦下台李朴民众怎么可能放过他?要命的是文在寅由于美军基地军费问题又得罪了美国人,文在寅给美国人的印象比前任们都差,韩军也多次打脸自己的总统,至此可以看得出,一旦下台文在寅同时少了韩军和美国人两道护身符,下场只会很糟糕,不会比李朴两位狱中总统好。
说实话,很难。
前面有答主说到,文在寅把女儿女婿移民新加坡,说这是文在寅心里有鬼。的确,作为韩国总统让亲人移民,看起来是心里有鬼,不过只要了解文在寅的经历,就不难理解他为什么这么做。
提到文在寅,就不得不顺起他的老师兼挚友。卢武铉
作为韩国第十六届总统的卢武权,他在位的时候可以说是和财阀做了很多的斗争,而其中对他最大的支持者,就是文在寅。可以说卢武铉的四年是没有被韩国当时的这些调查局拿到过任何把柄,但是卢武铉卸任之后, 韩国的那些调查局却找上了她,但是当他们发现陆璇本身的确是非常廉洁,之后于是才把目光转到了他的亲戚身上,最终在他的小舅子身上找到了一个污点,他这个小舅子贪了多少钱呢?500万韩元,不及朴槿惠的1%。但是舆论的压力让他最终选择了自杀。也是自卢自杀之后本来已经无心政治的文,重新开始踏足政治。
而看文整个的执政历程,我们会发现他和卢基本上是一模一样的,都在找财阀的麻烦。如果他成功了,那么他卸任了之后,将不会再有任何危险,但是说如果说他的改革失败了么?他现任之后,下场可能不会比卢好到哪里去?
所以说他为什么要把自己的亲人都送出国呢?主要还是担心自己,万一失败了,亲人会遭到牵连。当然有人可能觉着我这么说,是不是在吹文?但是我们可以想这么一个问题,我们本身她在韩国的身身份是什么?是韩国非常吃香的一个行业——律师。如果他愿意的话,他完全可以把卢的死放到一边看都不看,甚至是也不要谈去替他报仇怎么怎么着的?自己过好自己的小日子就行了,但他却并没有这么做而是义无反顾的走上了卢武璇的老路,继续和财阀作斗争。从这个方面,我个人是比较佩服卢武铉和文在寅这两个韩国总统的。如果他们成功了,我想他们两个人在韩国人心中的地位不亚于中国人民心中的毛主席和周总理。
最后就是作为一个个人来说,作为一个中国人吧,我实际上是不怎么希望文代言的改革成功的,因为一旦他改革成功了么,韩国就会从上到下再形成一股新的凝聚力,这种凝聚力对中国来讲并不是一件好事情,因为这意味着韩国在综合国力上会变得比以前更强。所以说做一个中国人物,虽然说我比较佩服这两个人,但是说实话,我还是不希望他们能够成功。
首先你想多了!真是“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虽说是国家兴亡匹夫有责,毕竟内外有别,最好不要对别国总统评头论足。中国对外关系一直秉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从不干涉别国内政。
至于韩国总统文在寅卸任后能否善终?你我说了不算,韩国人民和法律说了算!虽说韩国立国以来,历任总统下台后都没有好下场,是由各种原因造成,不过我想只要真正为了人民,一身正气,一样可以善终。
总之,把自己的生活过好,才是正道!
按照以往的总统的下场,文在寅也不例外,。因为韩国人把民主选举玩死了,不知道水至清则无鱼。不会全面的看问题。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如果一味地追求法制,公平,而忽视道德和贡献,同样是不公平的。
不要忘了美国人在制定宪法时的一句话,那就是美国的宪法是不完美的,我们必须连她的缺点一起接受吧。
所以美国总统下台很少有被清算的,难道美国总统全都是那么干净吗?显然不是,有的甚是罪恶滔天,如伊拉克战争等等。为了美国整体利益,就放了美国总统一马。在美国利益面前,法制算什么?
对此中国人的祖先最有见地,还记得孔子的话,法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这是多么伟大的论断,穿越两千年时空依然有效,让我们为此感到骄傲。
韩国这个总统最不好当,最后还要加个坐牢二字。像他国这样搞下去,今后还没人敢去当总统,每个人都有好的一面,也有坏的一面,那有十全十美的,不能像那样,下台就清算过错,我认力这个总统当也罢,不当也罢,没有多大意义。
韩国的在任前任总统结局多不妙。首任总统李承晚1960年被推翻亡命美国并于1965年逝世在那里,1979年朴正熙于任上被刺杀身亡,其女朴槿惠被弹骇解职入狱,卢武铉跳崖自尽,李明博正坐牢。韩国总统位子好象被放了蛊下了咒,在任下台,多不是死于非命,就是被政敌追杀报复余生牢中度过,或因亲友贪腐陷自身于不义污了清白。
文在寅总统卸任后可否破除韩国下台总统下场悲惨凄凉的魔咒,可参考这几个指标表现,可见端倪:
一、文总统执政不能有大的闪失
违宪违法叛国反人类的罪名随便找一个安在其身上并不很难。
二、不贪腐,并约束好家人及亲信廉洁奉公。至少要谨言慎行,行为滴水不漏
不官商勾结,对亲友心腹不骄不纵。在民众心中,不与其争利即是好官好人。
三、为政不可太严苛刻薄,算是留后路
对反对党、政敌、巨富权贵、世家大族不可赶尽杀绝(,也不可能做到),网开一面也是改朝换代后给自己保存的生机。
四、与美国人处好关系
有美国驻军,仰赖美军保护的国家其主权并不完整,如韩日等国家的领导人上台下台与美国的态度好恶密切关系。被美国抛弃了,更容易被追责追究。
五、经济上去,收卖百姓的最佳手段
台湾地区民众感恩蒋经国,经济建设成就是主因之一,(当然也有解除戒严开放党禁言论自由在内)。要求余生平安,文总统任内优秀经济成绩可作护身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