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对哪日起实施
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制定的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1]《规定》明确,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确有需要设置的,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并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1]中文名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印发单位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实施日期2019年4月1日制定经过《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经2018年8月20日教育部第20次部务会议、2018年12月1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第9次局务会议和2019年2月2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第12次委主任会议审议通过,2019年3月11日公布,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2]
“零食”退出中小学校支持了吗
四手支持,祝你一生幸福平安陌生人。☺感谢评论。☺现在的孩子尤其是城市孩子,不愁吃得不好、营养不够,只愁营养过剩、摄入不均衡。例如,北京和上海儿童肥胖率都超过20%,这与零食依赖和垃圾食品是有着紧密联系的。物质生活水平的提升带来了更多选择,也带来了更多的诱惑,零食的诱惑连很多成人都难以抵抗,何况是自制力和判断力都相对缺乏的孩子。
为了推动中小学生、幼儿养成健康饮食习惯,通过正餐摄入营养所需,防止片面依赖零食。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安部等四部门近日联合印发
《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明确要求,非寄宿制中小学、幼儿园原则上不得在校内设置食品小卖部、超市,已经设置的,要逐步退出。教育部等相关部门出台的意见其主要目的就是为了能够让学生好好吃饭,均衡身体所需要的营养,防止学生对于零食的依赖,但是,一刀切地让食品小卖部和超市退出校园,未必能够让学生摆脱零食依赖、建立起健康的饮食习惯。
对于非寄宿制学校的孩子来讲,直接结果可能不是摆脱零食依赖,而是令学校周边的小卖部、超市和便利店生意变好,甚至在学校内会出现学生间的零食代购。(2)对于寄宿制学生来说。小卖部的退出也给学生平时购买生活用品带来了极大的不便。(3)学生不理解学校的做法致使学生会出现叛逆情绪,不利于老师和学生之间的沟通。
细化规定,从源头根治零食问题。教育部及相关部门必须从生产源头抓起,提高食品的生产准入门槛,制定、完善、落实食品生产历程和规范,只有取得严格的生产许可的情况下,才能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完善食品安全生产制度,将食品安全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学校加强教有和管理,学校要开展食品安全教育。可以采用“主题班会”的形式,让孩子们学会辨别垃圾食品,认识到其危害。
家长要加强引导,家长要自己了解和重视孩子的食品安全问题,引导其树立健康安全的饮食观念。
我是支持的。1.现在家长都想给自己家孩子最好的。孩子都有自己的零花钱。在学校老师负责讲课,课下孩子去学校的超市购买零食无人监管。孩子的自控能力有限。导致现在有很多胖小孩。还容易增加孩子的攀比心理。你买我也买。没有学习氛围。2.现在孩子奶奶姥姥。爷爷姥爷。看护的十有八九。会更加纵容。在学校里克制不了。回家更加没人约束。零食超市退出校园势在必行。纯属个人观点。谢谢
我支持不健康的零食,不卫生的零食退出中小学校,而不是一刀切把所有零食都禁止。个人认为,童年时期吃零食是一个很快乐的事情,也是长大后一个美好的回忆。而且朋友之间分享零食也是一个有效沟通的快速途径。作为成人,我们不应该剥夺这份快乐,只要能把好质量关,控制好度就可以了,虽然很难,但是只要家长们共同努力,政府部门严格监控还是有希望的。
谢谢邀请!
零食是否应该退出中小学,争论了好多年,还有是否清除学校周边的“五毛零食”们。
我想,最支持的,应该是广大的学生家长。
对此,去年4月1日开始执行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有了较为明确的界定:
第二十条规定,“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确有需要设置的,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并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
也就是说,避免在中小学幼儿园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也就是“三高”零食,已经上升到法规层面。
当然支持,最起码孩子们在校期间能够规避。
但是我想,要想使孩子们健康成长,学校禁售零食只是一方面而已,最重要的还是家长和老师的日常引导。
更重要的是,国家相关食品标准,对涉及“三高”的含量,只是在营养成分表中标注,但没有限高。
上海高中学校有小卖部吗
沪上中小学大部分不在校内设小卖部、超市,个别寄宿制学校为了方便学生在校生活,经批准后设有小卖部,提供一些急需使用的生活用品和文具,以及矿泉水、包装饼干等。
学校里面允许开小卖店吗
题主是学生?还是从业者?不知道你是开什么样的小卖部,是在校园有店面的?还是无店面的?如果是从业者的话,首先要和校方沟通了,首先得要他们同意了,因为很多学校都是有校园卡刷卡的那个系统的,当然如果你直接在学校里面盘出一个店面,也是可以直接开的,不过一般学校都不会有空的店面。
如果你是学生的话——恩···应该是大学生才有这种能力;一些商务学校是鼓励学生在学校创业的,甚至提供店铺,我的一个在江苏的同学他们学校就提供店面,当然租金还是要付的;如果你是那种在宿舍自己偷偷的开的话·····千万别让宿管查到,一般学校都是禁止的,查到就是把货全部没收,到时候你就亏亏哒啦中小学内不得设置小卖部,真的要和学校的小卖部说再见吗
有文件了,但文件中又留一个口子,给聪明智慧的校长和商家们一个变通的渠道。
“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确有需要设置的,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并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
注意关键词:确有需要设置的!
小卖部
卖什么这是关键!
学校里只要有小卖部,
卖什么就很难控制啦!
小卖部几宗罪:
教室,宿舍,校园垃圾的来源之所
男女不正常交往的滋生地
手机充值,充电的隐蔽处
垃圾食品的源头
……
好事情可以变成坏事情。任何人,任何事都不能影响教育教学!这中间的道理值得深入挖掘和思考!
中小学学校里的小卖部之所以要被取消,其中的道理很清楚。我认为:
一、设立小卖部的初衷。
1.方便学生的生活和学习。
学生可以不出学校大门,就可以买到需要的生活用品和学习用具,减少了许多购物的时间,方便快捷高效。
2.提高学生的学习成绩。
学生节省的时间可以看看书,做做作业,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帮助学生提高了学习成绩。
3.安全考虑。
考虑到学生出门买东西会带来交通或者其他方面的安全隐患。
4.方便管理学生。
现在很多的学校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模式,如果学生随意出人校园,那么,怎么封闭管理。
学生方便了,学校也方便了,小卖部就更加方便了。这里指的是什么,不说大家也会明白的。并且越来越被诟病。
二、变味的小卖部。
1.新的安全隐患。
小卖部的老板瞄准了学生的腰包,他们认为,小孩子的钱最好挣。于是,小卖部越开越大,商品花色品种样样俱全,小小的两间屋里简直无法下脚,一下课,学生在小卖部里拥挤不动。如果发生意外,学生很难迅速撤离,后果不堪设想。
2.商品价格过高。
关于中小学内不得设置小卖部,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共同发文,强调从4月1日起“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因此4月1日起就要跟学校小卖部说再见了。
当然,要取缔校园内小卖部,还是有一定的困难,要花精力的,需要上级部门、学校、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毕竟要一下子取缔这么多小卖部,也确实不容易,这其中要牵涉到很多人利益关系,还有很多的人际关系。
但困难总比办法多,相信一定会还大家一个安全的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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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校内设立小卖部如何处理
在中小学校内设立小卖部,如果是为个人谋利为目地,肯定是不可行的。但实际上广大师生也是有需求的,建议开一个无人售卖部,卖一些文具用品,卫生用品,雨具等日常需耍的物品,每个班级出一名采购员为自己班级同学义务服务,解决师生需求,当然售卖部是非为个人谋利的。
如何看待教育部新规:中小学校内一般不得设置小卖部
谢谢诚邀。
教育部又出新规:中小学校内一般不得设置小卖部。这样的"新规"也好"旧版"也罢,中小学校内设置小卖部的"热门生意"已经是根深固有悬疑迷惑的复杂局面,特别是校外周围"层层叠叠"密集包裹的各种各样"爱心商店"与"便民小卖部"以及专业供应站(点)等等。虽然教育部迫于局势情景与问题的严重性提出了权威性的"新规",但是这是一个历史性的"旧伤顽疾",只不过地方上的政府部门与工商主管部门以及学校管理负责人等等,心知肚明,内外交错,牵绊互联而纠结难绝。因为制度与"情感"不能"一刀两断",权限涉入错综复杂,管理失衡而力度"微软"。
根据教育部多次针对学校管理师生安全减负重点问题的有关"令行禁止"制度,各个城乡学校家长配合程度学生受益情况等,也不是那么表里如一,齐心协作,遵从原则而"滴水穿石"。特别这次的"中小学校内不得设置小卖部"的禁令,又是在"混乱"中放出了"催泪弹",在"情急之下""鸣枪示威"。而真正要根治校内小卖部的"顽症",需要"专家汇总"权力效应内外结合,换言之,"解铃还需系铃人"。
笔者觉得我们大家首先要了解一下这个新规。近日,教育局联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主要提出:负责人制度、家长陪餐制度和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和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这新规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和加强了学校食品安全的规范管理。
那么,它为何是“一般不得”,而不是“完全不能”或“禁止”呢。一个学校一般有配置小卖部的需求。其实,不管是家长还是学校老师,对设立小卖部等食品销售处的做法是反对的,但笔者为何说学生有需求呢。拿笔者工作的学校来说,本地学生路远的6点不到起床拼车到校,早餐根本没有时间吃。学校食堂虽然提供早餐,他们要么交作业、要么人多、要么不喜欢等原因来不及吃或不吃早餐,难道让学生一直饿着肚子上课么?高中学生学习负担重,在校时间长,他们还是需要有地方补充食品。如果学校里面没有,学生就会从学校门口鱼龙混杂的小店摊贩等处购买食品等,这样学生食品安全更难得到保障。
当然,学校确实需设立小卖部的,学校不得参与经营,招聘过程要公开透明,竟聘成功的单位或个人应依法取得销售许可,并避免销售高盐、高糖或高脂等不健康食品。要完全配合学校的管理制度,根据学校要求安排经营时间,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活动。譬如,本校小卖部经营时间为早自习到第一节课时间段(25分钟)和两个大课间时间段(20分钟)。总而言之,教育部新规: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这种表述还是合理谨慎的。此新规从2019年4月1起正式实施。学生食品安全马虎不得,亟待家长的配合重视和学校有效管理,共同努力给孩子营造一个健康成长的环境。
谢谢!学校内不设小卖部,在我们这里都有20多年了!这样做好处多多,不养成孩子化钱的坏习惯,其实小卖部卖的东西都不是正规厂家出的,卫生啊,质量啊都有问题!保证不了孩子的身体健康!
在我们这里不但校内没有小卖部,校外二三十米内都没有,学校大门紧闭,为了安全,学生到校后只能在校内活动。
这个新规是非常正确明智的。现在校园内外到处都是小卖部,这些小卖部经营的商品,多数来源于一些小作坊,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很多食品的制作是不卫生的,为了吸引小学生,他们添加很多不利于孩子身体成长的化学元素,现在,很多小学生,早晨在家跟本不吃早餐,家长只好给点钱,到学校就去小卖部,买那些垃圾食品,很多学校经常有学生因长期食用这些食品和饮料而患病,严重影响孩子的成长发育。学校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必须要协助家长培养孩子良好的饮食习惯,杜绝垃圾食品侵蚀孩子的身心健康,全社会都要引起重视。
这个规定是个好规定,但是来的有些晚。
关于中小学不能设立小卖部的呼吁已经很多年了。这规定终于千呼万唤始出来。同时还有很多问题。也希望教育部和其他相关部委及时解决,学校周边环境整冶问题、学生校服质量的问题等等。
很多学生早上由于时间紧张,来不及家中吃饭就到学校小卖部里或课间饿了、馋了就去买些零食,有的学生买些零食上课的时候吃。
小卖部的产品在学校密闭的环境中,卫生监管和管理上容易出现死角,有些进货质量、卫生难以保证,另外在校园独家经营,谁经营这个小卖部这个环节上容易滋生腐败。还有就是有些学生上课吃东西或者上课走神儿想下课的时候去买东西吃等,影响上课效果。还有的同学食品、包装乱扔影响影响学校环境卫生。
学生、家长、教师呼吁取消学校内的小卖部的设置已有很长一段时间了,现在教育部终于下发了通知,希望教育部以后能及时反馈家人、教师们的诉求。很多家长对某些学校的校服的质量有些疑问等问题,也希望教育部门尽早关注反馈,办事效率也是人民对行政主管机关的要求,只有学生家长、老师、学校、教育管理部门共同努力,才能为学生们营造一个更好的学习环境。
谢谢!支持一下教育部规定//这类中小学校园内的小卖部/可百分之百的肯定/都是权利游戏的一部分//不是校领导安排/即是主管部门的亲友…
教师员工即使知道又能怎么样?领导应该将精力用于工作上吧?动物都知道爱惜自己的羽毛。。。
这个问题很新鲜,也很热门。但是,估计大部分人都没有看过这个新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如果仅凭道听途说,断章取义,其看法往往有失偏颇。为此,“咬文嚼字的鱼”一边帮大家梳理新规内容,一边谈谈我的看法。
新规在总则部分开宗明义:“为保障学生和教职工在校集中用餐的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加强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不仅仅为保障学生的安全与健康,也为保障教职工的。主要不是针对网上一些所指责的小卖部招标存在猫腻的情况。
这是很多人断章取义的地方。三部委不是采取一禁了之的做法,而是要根据需要设置,并“依法取得许可”。其目的重在规范设置、规范管理、依法经营。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所以,已经设置小卖部的学校,要于近期取得经营许可。新规要求“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表明其目的是为了教育引导学生科学饮食,保障健康。
新规考虑了学生和教职工的生活需要,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根据需要设置食堂,还要“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应当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这下老师有福了,可以名正言顺地在学校食堂用工作餐了,学校和政府必须提供相关经费。
学校里面能卖零食吗
学校内是否可以销售零食通常要看学校的政策和规定。一些学校可能允许在校园内的食堂或自动售货机中销售零食,但也可能会限制零食的种类和销售时间,以促进健康的饮食习惯。
学校通常会关注学生的营养和健康,所以政策可能会有所不同。最好咨询学校的管理部门或食品服务部门,了解他们的具体政策和规定。
此题答案:不能
法律分析:在中小学、幼儿园一般是不能售卖零食的。法律依据:《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 第二十条 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确有需要设置的,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并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
学校里面是否能卖零食需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
一方面,学校应该为学生提供健康的饮食环境,避免学生吃垃圾食品造成身体健康问题。
另一方面,学生可能需要在学习和活动中间吃些零食来补充能量。因此,学校可以考虑提供一些健康的零食,如水果、酸奶、坚果等,而非含糖高、油腻的垃圾食品。在销售零食时也需要限制,不能影响学生的正常饮食和学习。总之,学校可以卖零食,但需要考虑健康和合理性。
贵州校园内能开小卖部吗
走读类的学校不能开,寄宿类学校可以开,但需要许可证!但估计想开比较困难。2021年开始,省教育厅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校园超市、小卖部的监管,要求所有非寄宿制中小学、幼儿园原则上不得在校园内设置食品小卖部、超市。
已设置的要逐步退出,寄宿制中小学确需设置小卖部、超市的,必须取得许可,且只能售卖纯净水、矿泉水、预包装面包、牛奶等食品,有效杜绝高糖、高盐等不利于儿童青少年膳食营养的食品进入校园。
武汉江夏实验高中,食堂饭里有虫子,校长被免,怎么回事
刚刚看到这个消息,我实在有点吃惊。一个食堂,如果是偶尔在饭菜中发现了虫子,是可以谅解的。因为出现一点小的失误,这是谁都难以避免的。但是,如果食堂里反复出现这样的问题,特别是除了出现虫子之外,还有发霉的鸡蛋、铁丝、塑料。这就不是失误的问题,而是态度问题,就应该严肃处理了。
武汉市江夏区实验高中,5月6日学生复学以来,与一家公司签订合同,负责学生餐配送工作。出问题的饭菜,来自于该公司。
目前,实验中学校长已被免职,学生5月6日以来的就餐费全部退换,学校解除与该公司的合同。
对于这件事情,我认为:
01食品安全关系到师生健康,一定要严格把关
卫生不达标、质量有问题的企业,应该立即关闭。该事件中出现了发霉的鸡蛋,这明显是把卖不了的熟鸡蛋,反复加热卖出去的,这就是黑心商家了,不仅仅是一个态度问题。
02校长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出了问题难辞其咎
开学仅仅半个月时间,已经多次出现了食品安全问题,作为校长却未能解决,或者未能积极去解决,这就涉及到不作为的问题。
武汉是疫情重灾区,开学准备工作和预备措施理应高于其他省市。从这件事情来看,要么准备不充分,要么制定的预案和措施,就是为了应付检查,而不是为了实际应用。
发生这样的事情,校长难辞其咎,免职处分,既是对他本人的处理,又可以起到警示作用。
所以对于江夏区教育部门的处理决定,我非常赞同,同时也希望,各个学校的校长能够以此为鉴,重视食品安全,让师生能够吃到放心的饭菜。
真没想到有人在这个非常时刻还能如此利益熏心。
可以说,学校食堂是学校最难管的部门,一方面涉及学生饮食安全,工作和管理都繁琐,另一方面也容易引起利益之争,滋生腐败。
武汉江夏实验高中事件,在我看来既有该校相关人员渎职的问题,更令人怀疑这其中有利益关系。
从5月6日开学后,学生就一直在食物中吃出虫子、钢丝球等东西,还强制学生就餐,只是不知道学生所花的38元是一天的还是一餐的钱,即使是一天的也贵得很。
而学校在学生反映后不是想着改进,而是对这些学生进行通报批评。
直到22日主管部门才进行调查,并证实了这事的真实性。
试想如果不是此事在网络上传开了,学生们会被毒害到什么时候。这怎么能不让人怀疑这其中有猫腻呢?
正由于食堂是学校管理的难点,很多学校为了甩掉这个包袱,都选择了把食堂承包出去。
可这样做的结果是学校只是卸掉了自己的具体管理责任,但造成了对也承包企业更难管,而追求盈利是企业的特性,大大增加了学生的就餐成本。如果遇到了一良企业,甚至会造成恶劣的损害学生健康的事件。
不知这所学校的食堂是外包的还是自行管理,但至少这个送货企业有问题,而且问题很大。
不管哪种情况,最终处理都不应撤了校长的职了解,应该要深挖。
这里面肯定有事,不然现在不会有学校在学生食品安全上马虎,更不会在这非常时期能出这样的事。
做出这件事的人,你的良心痛不痛?赚了这个钱的人,你晚上做不做噩梦?
发霉的鸡蛋、“富含营养”的虫子,还有嚼不烂的塑料钢丝出现在学生的饭菜里,还要强制购买。反应问题的学生被批评,难道这么快就忘记了李文亮?伤疤还没好,就把痛给忘了。
好在被网络曝光后,相关部门组织联合调查,核实情况基本属实。对该校校长进行免职,对餐饮供应公司解除合同,退还餐饮费用,并进行立案调查。也算是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食品安全问题从来都没有小事情,关系到人们的身体健康。对于刚刚遭遇疫情重灾的武汉,还能出现这样的问题,真的让人很痛心。经历千辛万苦基本控制疫情,克服重重困难,迎来学生复课,目前的局面是很多人付出的结果,有些商家和个人仍然掉以轻心。
学校这片净土,也充满了铜臭的味道。强制要求学生花38元(早餐8元,中晚餐各15元)钱购买,提供的饭菜却质量有问题,这其中有没利益的输送。如果是开放的市场,有竞争谁还敢不注重质量,没有质量就没有生存空间,商家哪还敢这么嚣张。出现问题承诺整改,只是说说而已,后期还是问题不断。
我很难想象经历过这件事的学生会怎么想,这样的教育环境能教出什么样的学生,能培养他们什么样的是非观、人生观、价值观。还好有我们正义的学生和家长,敢于曝光这些丑陋的事情。
学校培养人的地方,老师是教书育人,学生却不知不觉成为了有些人敛财的“肥肉”,实在是可悲。
我是@山阳 俗眼看世界,佛心品人生。感谢您的阅读,欢迎关注和互动。
这个完全是大题小作了,只是一只虫子而已,并不涉及到食堂安全卫生的问题,即使我们在家里面做饭,可能也会遇到 这样的情况,何况是大锅饭,特别是对于蔬菜之类的,这样的情况真的无法完全避免的。因此对校长撤职完全是小题大作。
新闻事件:
5月23日,湖北武汉,网曝江夏区实验高中学生多次在菜中吃到虫子、钢丝球、塑料条、头发和发霉的鸡蛋,多次找学校反应未果。江夏区教育局通报称,配餐问题基本属实,免去郑小元江夏区实验高中校长职务,学生餐费全额退还,立案调查,依法处理,责成实验高中对师生公开道歉。
其实对于这件事我的看法是:
第一、出了这样的问题,作为学校肯定也是不愿意的,大多数学校和老师都是和学生一起就餐,没有什么区别,像我们这学期的因为疫情影响,原来是没有食堂的,现在必须修食堂,学生不能外出就餐,也出现过类似的一些现象。毕竟上千人的食堂,要清理到每一片疏菜叶子,那真不容易。
第二、当然如果经常性的出现这样的问题,那学样的责任就大了,特别是在安排菜谱方面更要注意这一点。可以换其它不容易出现这种情况的菜品,主要是操作工人容易清洗的菜品。
第三、确实有个别问题,值得重视,像我们这学期就出现有学生在菜里面吃出烟头来的情况,这种情况就必须进行严肃的调查处理,说明学校管理上有问题,食堂工人怎么可能在操作间吸烟呢,一方面不卫生,另一方面也容易发生意外事故。学校领导有监管不到位的作用,因此这种被免职或者辞职,我是积极 支持的。
第四、不仅涉及到菜里面虫子的问题,我们食堂工人有时候削皮的时候会用到美工刀,记得我的老爸原来单位食堂的时候,就一口咬到一片美工刀片,估计是食堂工人削皮的时候不小收掉了一小块,而没有及时清理出来,害得我老爸的一颗牙齿被切了一小块,因为一般不会想到菜里面有刀片,所以用力过猛,幸好没有伤到口腔中其它地方或者咽进肚里,不然就危险了。
不管怎么说,现在学校对食堂安全这一块还是非常重视的,都有专门的副 校长全权管理,这就从原材料的采购,食堂工人的操作等流程仔细一点,对于不容易清洗的菜尽量少安排,毕竟量很大,出现问题没什么,只要不是安全问题,及时改正,这才能让学生和老师们以及家长们放心。应该说作为学校的校长肩上的责任重大,就像前两天听到一个学校有两个孩子因为肚子不舒服,到医院看病,刚刚都碰到同一个医生,医生听说是同一个学校的,马上给疾病中心打电话,疾病中心立即到这所学校调查,取样当天的菜品,结果是虚惊一场 ,说明我们大爱都非常重视学校的食堂安全问题。这就需要我们人人都有责任感,尽可能的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服务和安全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