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几岁的年纪,生命中有过无数次的“第一次”,说说哪个“第一次”让你刻骨铭心
想想几十年过去了,那年刚刚开始做生意,那年那天,天上飘着雪,早上五点起床,来到车站到批发市场进货,货物都选好了后,坐车往回走。车上老板多收我两块钱,我跟车要了一百多里地,这件事让我记忆特别深刻,因为那时候的我两块钱对我很重要。
床上放钉子怎么回事
在床上放钉子是一种不寻常的行为,可能存在多种原因。首先,钉子通常用于固定物体,可能在床上放置钉子是为了方便挂起衣服或其他物品。然而,如果钉子未经适当处理或放置不当,这可能会带来安全风险,如扎伤或划伤使用者。因此,除非有明确的需求和目的,否则不建议在床上放置钉子。
除了实际用途外,在床上放钉子也可能是个人喜好或装饰的一部分。一些人可能认为钉子具有独特的美感或象征意义,可以增添房间的氛围或个性。然而,这通常需要与整体装饰风格相协调,否则可能会显得格格不入。
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在床上放钉子之前都应该考虑安全问题。确保钉子不会对皮肤造成伤害,并确保其放置稳固且不会意外倒塌。如果有任何疑虑或不确定,最好避免在床上放置钉子或寻求专业建议。
江西12岁男童全身伤痕惨死家中,是被自己父母家暴致死的吗
是被自己的亲生父母家暴致死的,他父母已经投案自首,目前正在接受调查。
江西上饶的男童康康今年12岁,一直和爷爷张永健相依为命,是爷爷将他带大的,父母一直在外地工作。
近日康康的舅舅发现孩子全身伤痕躺在家里的地上,就赶紧和张永健打电话,等爷爷回来的时候发现孩子全身冰冷,已经没有了呼吸,手腕上还有勒痕,便询问自己的儿子,也就是孩子的亲生父亲怎么回事,儿子回答夫妻俩把康康吊在那就死亡了,其他的不愿多说。
但是张永健认为是父母将孩子打死的,在事情逐渐要暴露的时候,康康父亲去当地派出所自首了,对自己打死亲生儿子的事供认不违。
我们传统文化都信奉“棍棒底下出孝子”,但是这已经超出了教育的范畴,属于家暴,是违法犯罪行为,所谓“虎毒不食子”他们怎么能对自己的孩子下如此毒手?
7月24号上午,张永健准备去儿子家看望孙子,当进家门之后,看见自己12岁的孙子,张某康身上到处都是伤,并且手腕上还有被吊起来之后的痕迹,张永健赶紧打电话给儿子张某辉,当张某辉赶回来之后,告诉自己的父亲是自己将12岁儿子,吊起来才死亡的,然后什么就不愿意说了。
爷爷张永健让儿子张某辉儿媳妇张某美去派出所报案,7月25号晚上十点多,张某辉,张某美来到了派出所门口,但是二人并没有进去报警,并且回去之后向家里人解释,是派出所民警叫他们明天再去报警。
等到第三天之后,张某辉才去派出所报警,民警经过调查之后,初步判断是张某辉将自己12岁的儿子虐打致死,目前已经被刑事拘留,是什么原因能让一个父亲生生打死自己12岁的儿子?
据了解张某康之前都是在爷爷家里生活的,爷爷照顾了他将近十年,这才和父亲生活没多长时间,就被虐打致死,张永健说:自己的儿子,儿媳妇成天打牌不沾家,可能是孙子张某康贪玩,所以被虐打致死。
就在记者采访张永健的时候,还有一条重要信息流露出来,就是张某辉可能存在卖掉自己儿子的嫌疑,因为几年前他们还有第二个儿子,
张永建说:以前儿媳妇张小美说过,经中介介绍把二儿子卖到了浙江省江山市,当时卖了四万块钱,但是自己只拿到了8000多,剩下的钱全部给了中介,不过目前这一个消息还没有得到证实,但我觉得是他爷爷张永健说的,所以真实性还是很强的,如果这个信息是真的,那么张某辉不光涉嫌殴打他人致死,还有卖掉自己儿子的罪名。
真的不能理解一个父亲,竟然将自己两个儿子,一个打死一个卖掉,这是有多么禽兽不如呀,虎毒还不食子呢,简直是枉为人父。
希望这种人渣尽快得到法律的制裁
男孩子本身就比女孩子要顽皮些,在教育这方面很多家长惯用的方法还是像以前一样,不听话就是打,下手也没个轻重。
但此事件的男童是长期都遭到家暴的,且父母都是嗜赌成性的人,自己在赌桌上输了钱,回去看到孩子不顺眼就拿来发泄。发起火来的父母在打孩子时是不知道控制力度的,更没考虑到孩子成不成受的住这样的鞭打,长期以往积累下来的瘀伤也会让血液不流通,这或许也是孩子死亡的原因。
村里的人都知道男童长期遭受到家暴,既没人出面制止也没有人报警,直到把人打死了,才知道事情的严重性。而且男童的父母居然也没有一丝内疚或伤心的表现,还想偷偷把孩子给埋了,企图掩饰他们对自己孩子家暴致死的过失罪责,试问这样的父母还配为父母、还配拥有孩子吗?
不愿意赡养就不要自私的生下来,生下来又不好好对待!虎毒都知道不食子,何况还是受过教育的人,这样奇葩恶毒的父母就应该受到制裁、被重判!
最后愿孩子在天堂不在有伤痛!轮回投胎到善良的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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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上饶12岁男童全身伤痕惨死家中,是被自己父母家暴致死的吗?
这个可怜的孩子叫康康,他有个幸运的弟弟被父母以四万元的价格卖了。爷爷曾经想过要把孩子找回来,又怕把自己儿子儿媳妇送进了监狱。
康康一直跟着爷爷奶奶在农村长大。由于要读书才去城里跟着爸爸妈妈。那晓得这就是他噩梦的开始。康康跟着父母时常全身是伤,他在死去的前几天还对爷爷奶奶说:不要让他回去,妈妈会打死他的。
在孩子死后,孩子的爷爷为了不让孩子枉死,选择报警。康康的父母投案自首。
两人交代康康的死因,是因为他们把康康绑着手吊起来。
有人说,一想到父母不需要考试就能上任就是一种悲哀。有的人天生不配为人父母。康康的妈妈肚子里居然还有一个孩子。
生而不养,不如意就打,虐待两年自己的亲生儿子并致其死亡。
江西12岁男孩全身是伤,惨死家中。是他的父母捆绑住孩子双手,吊起来,孩子去世的。
他的父母已经到当地派出所自首,承认是他们把孩子整死的犯罪事实。具体经过警方还在调查中。
这个孩子一出生就被父母交给爷爷奶奶抚养,他的爷爷说,孩子父母在外打工,没有陪伴孩子成长,也没有承担抚养教育的责任,十多年只给过老人两回钱,加起来才一千块钱。
这样的一对父母不教不养就罢了,再怎么说也不能把孩子家爆至死啊!
真是禽兽不如,禽兽不如!
既然生而不养,为何还生?
孩子纵然有千错万错,不至于家爆夺命!
一些成年人,既没人情味,也没有人性,枉披一身人皮,连自己的孩子都能下此毒手的人,希望受到法律的严厉打击和制裁!
这么严重的皮外伤,肯定是暴力所致,只是惋惜,如果爷爷奶奶在男孩的哀求下,不把男孩送回父母身边,如果爷爷奶奶能管制下男孩父母,兴许这起悲剧就不会发生。
而一起又一起的虐童事件,背后的原因更应该让引起人们的重视和深思。
第一,孩子的任何行为一定是对父母的模仿,这种模仿会一代又一代延续。
男孩的父母小时候一定也是在父母的棍棒底下成长的,所以打孩子、虐待孩子在他们的观念中,这是被允许的,并且正常的,甚至于还会变本加厉。
曾经看过一个视频,男孩从小在父亲的家暴下成长,长大结婚生子后,他的拳头也伸向了自己的妻子和孩子。虽然他一直很抗拒走父母的老路,可是他根本无法控制自己。
由此可见,所谓的“棍棒教育”、“棍棒底下出孝子”着实害人不浅,并且影响的不仅仅只是一代人。
第二,父母没有责任心,没有学会对孩子负责,那是他们的父母在他们小的时候或许也没有对他们有过责任心,教过他们要对自己的孩子负责。
很多孩子的童年中,父母缺席得太严重,很多人身边也比比皆是。
忙,工作没时间,把孩子往老人身边一甩,就啥也不管了,寄寄钱财,送送物资,好像父母的责任和义务就已经尽到了的样子。
老人负责孩子的日常起居,学校负责孩子的成长教育,父母就可以放心的什么都不用管,不用操心,但是,不接触孩子,不教育孩子,不管制孩子,父母对孩子的责任和意义又体现在哪里呢?
也许有人会说生活所迫,但是如果说是生活所迫,知道养个孩子负担重,那么一胎都没有能力带,二胎又是怎么回事?二胎生下来后,走的还是一胎的老路,这又何必?
生孩子不仅仅只是传宗接代,生孩子前,父母都要有清醒的认知,作为父母,自己有义务和责任好好养育好他、培养好他,而不是当一个只会给钱给物的甩手掌柜。
孩子的成长只有一次,错过的教育和人格塑造,是补不回来的。
目前已经确定这个被害的男童是被自己的父母家暴虐待致死的,看到这个新闻的时候,我们既为这个年仅12岁的孩子感到惋惜,也为这对蛇蝎心肠的父母感到气愤。
这个案子发生在2020年7月24号,孩子张某康的父母发现孩子死在了家中,直到7月26号,孩子的父亲张某辉张某美才到警局报案,经过公安机关调查发现,孩子经常造受到父母的虐待毒打,父亲张某辉,母亲张某美,只要生活一不如意的时候就拿孩子出气,大儿子因为经常被打,所以被爷爷接回家中抚养,而之后夫妻两个就开始毒打虐待小儿子,直至小孩子死在家中。经过法医鉴定,孩子全身上下有多处伤痕,其中有皮带鞭打的伤,还有一些利器的划伤,还有被拳脚打过的淤青,可想而知孩子生活在一个多么水深火热的家庭之中。
看到这个新闻的时候,大家一定会觉得孩子不是他们的亲生小孩,但经过鉴定,孩子确定无疑是他们两个人的亲生的。因为有句话老话说得好,虎毒不食子,可是没想到这对夫妻比老虎还要毒。据了解孩子很多时候是一个留守儿童,父两个经常在外面打工,但是每次回到家中,只要孩子做了不合他们意的事情,就对孩子拳脚相加,不是打就是骂,孩子的爷爷和舅舅也劝说过多次,但是父母每次都是口头答应,但过后还是背地里虐待孩子,夫妻两个7月24号就发现孩子死了家中,本想私自偷偷的把孩子埋了,但是后来由于害怕,还是选择了报警,最终警察查清是由于父母虐待毒打孩子,孩子本就身体虚弱,而且深受重伤导致了死亡。
可伶的孩子才12岁,就失去了生命,活着的时候也没有享受过父母的爱。整天都活在虐待和打骂之中,愿小孩在天堂没有痛苦,没有打骂。我也强烈谴责那些虐待孩子的父母,不要因为自己生活不如意,就拿孩子出气,孩子是无辜的。
北京一保安因为打呼噜被室友扎伤,你怎么看
谢邀:看到这个消息,我觉得挺少见的,然后我就去网上浏览了一下,了解一下事情始末。发现这样的事情层出不穷,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
在我看来,打呼噜影响室友的睡眠,这是毋庸置疑的。在我高中的时候,曾经有一次晚上,我和另一位室友睡的比较晚,当我们打算睡觉的时候,这时呢边的呼噜声就想起来了,声音很大,让人根本睡不着觉,让人很是心烦,我们俩就尝试去捏一下鼻子,让他用嘴呼吸顺便翻个身,这样就好多了,后面慢慢的我们才睡着。
这样的事情确实不好调节,毕竟打呼噜不受自己控制,唯一好的办法就是调换宿舍,或者打呼噜的人稍微晚点睡,不打呼噜的早点睡,买个耳机塞也可以。但是发生刺伤事件,未免有点小题大做了,只能说刺伤别人的这个人不能设身处地的为别人着想,自己想法过激,触犯到法律,何苦呢?
生活本身就是一锅粥,你何苦再往里面撒一把盐呢?愿我们都能被世界温柔以待。
打呼噜确实很烦,特别是睡得浅的人,有室友打呼噜很难入睡,但是因此而动手伤人导致死亡,这就太过了,不仅伤害了对方家庭,也对自己家庭带来伤害。
打呼噜其实是可以治,有打呼噜的一定要去医院治疗,不然对以后就业和成家都有影响,我们公司以前有个小伙子午睡经常打呼噜,大家意见很大,最后去医院治疗好了。
对于动手的保安来说,一时冲动导致身陷囹圄,事后应该很后悔吧!我们人呀,一定不要做情绪的奴隶,要学会控制情绪,否则会因为坏情绪给自己造成各种麻烦甚至是危险。
怎么说呢,其实我挺同情王某的,因为我和他一样,睡觉的时候是不能有呼噜声的,有呼噜声的话不仅仅是睡不着这么简单,随之而来的是特别严重的烦躁,简单来说就是负情绪的不短积累,直到爆发。但这件事却是完全可避免的。首先王某可以提醒一下李某,其次,王某可以买个隔音耳塞,效果还是不错的。最后,王某可以换寝室啊。对于李某,首先别人和你打了招呼了,你就也要为别人想想,要么去医院看看,要么平时注意的换个睡姿。呼吸道畅通就好了。
最后在这里告诉一下大家。事无大小,为人考虑就是为自己帮忙。
真可怕,这个社会怎么了,,我深深的感到这个世界的恶意。之前在校时有学校宿舍投毒案,出入社会又有保安打个呼噜被室友扎伤。。。冲动是魔鬼,吓得我都不敢与别人一起住了。。。怎么办???
首先,打呼噜不是人为可以自主控制的,打呼噜的人,他也不想打,不是故意所为,我们应该正确看待,如果呼噜声很重可以考虑看医生。
其次,被呼噜声吵得彻夜难眠,的确不好受,作为同室朋友要理解他的苦衷,切不可言语过激。
再次,年轻人遇事要冷静,动不动就动粗的方式处理问题,后果很严重!
这样的结果都是对方不愿看到的!
这是我的一点看法,共勉哦!
打呼噜被室友扎伤,可真够委屈的了!大家都知道的,呼噜本身是一种病,并不是谁故意要打出来的!动刀子扎人的保安心胸未免太狭窄了,凡事都要替别人着想的,这也太冲动了!一个呼噜大的事都弄成这样,以后谁还敢用你呢?打呼噜现象最平常了,过度疲劳、喝酒都容易在睡着之后出现这样的行为!只要轻轻碰一下打呼噜的人,呼噜声就能减轻不少的!
还是忠告一句吧:冲动是魔鬼
一起由打呼噜引发的血案,教训是深刻的,旁人来看,为了打呼噜这样的小事就动刀子伤人实在是有点小题大做,伤了别人,也害了自己,不值当,但在当事人看来,打呼噜早就不是一件小事了,而是上升到了关乎生死的大事。因为被呼噜声吵得人彻夜未眠的感觉真得会让人崩溃。
相信生活中大家都有和别人同住的经历,如果是不知道对方的底细,半夜被一声声的呼噜声震醒,自己困得不行,对方却呼呼大睡,伴随着阵阵的交响乐,那种想睡而无法安睡的滋味真的是能把人逼疯,但是我们一般人忍忍也就过去了,但倘若日日都要忍受呼噜声的干扰呢,估计恐怕很多人也就忍不了了。
事件中的当事人就是如此,原本自己就睡眠不好,没想到来了个呼噜大王,吵得自己根本没法入睡,没法入睡,心情糟糕,心情糟糕就会和对方产生矛盾,当事人也和对方商量过让对方换宿舍,结果却没有谈拢最终导致彼此冲突升级。酿成了最后的悲剧。
当然这样说并不是为伤人者开脱罪行,伤人就是伤人,是违法行为这点毋庸置疑,但是倘若他能换一种方式去处理这个问题,也许局面就是另一种了,另外就是对于伤者来说,也并非一点没错,打呼噜搅扰别人睡觉,这确实是不太好的行为,你至少要说声道歉或者和对方协商想想如何解决问题,而不是理直气壮得和对方争论,激化矛盾的结果就是自己身体受伤。
所以生活中人们相处要多一点谅解和宽容,尤其是朝夕相处的人,同住在一个房间内,应该彼此体谅,有矛盾有问题要心平气和的去解决问题,相信只要彼此开诚布公,真诚交流,总能找到解决的办法,而不是一不如意就用暴力解决问题。
发现小偷在家里偷窃,刺伤他犯法吗
我认为这么做有点过于鲁莽冲动,小偷在没有危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前提下,主人动刀刺伤实属故意或者过失伤害行为,这要吃官司的。也就是触犯法律的。另外值得注意⚠️是小偷跟惯盗犯罪有着本质上的区别,故不可混作一谈。
如何看待湖南邵阳某养老院内一九旬老汉将一81岁老太太砍死事件
话说湖南大邵阳,有个民办敬老院,院中老人一大帮,有老有少有女男。有是儿女工作忙,只好送其院里看,有是无儿无女单,无可奈何院中躺。本应同病惜相怜,谁知这日生惨案。
有个年逾九旬汉,突与老太起争端,不顾对方八十一,冲动如魔挥锄砍,而且劲道还很足,五锄接二又连三。最终老太地上躺,命赴黄泉见了阎。
事后老太家属怨,院方推责琴乱弹,说是平日俩相安,琐事争吵如此干,事发突然不好管,责任不大别纠缠。家属随后又报案,民警对此也为难。老头年过九十岁,不能逮捕不能关。
此事我是这样看,院方主责难推翻。人家把人送你院,那是天天付了钱,得人钱财要消灾,认真护理才恰当。既然出事要了难,不能推脱不相干。该当怎样就怎样,岂能自己护己短。如此没有责任心,不如趁早解了散。最后要向子女讲,老人最好家陪伴。生你养你不容易,你将有老这一天,带头做个好榜样,代代孝顺日子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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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湖南邵阳某养老院内,发生了一幕惨案,一名90多岁的老人将另一81岁老太太砍死,据死者家属介绍,被害老太头部被砍了7刀,其中最长的一处伤口达7厘米长。养老院方面称,两人没有什么太大矛盾,这就是因为琐事引发的。
结合案件的相关信息我来谈谈我的几点看法:
如果报道属实,老头用锄头向老太头部多次狂捶,并且将其残忍杀死的行为已经涉嫌故意杀人,犯罪手段极其残忍,性质极其恶劣,也造成了极大的社会影响,是一项重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根据我国《刑法》十七条之一:
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考虑到当事人已经年过九旬,年事已高,即使最终法院认定他故意杀人罪名成立,需要为此案件承担刑事责任,我想他大概率也不会受到死刑或者死缓之类的判决,顶多也就是在监狱里度过终生了。
我个人觉得,大家都忽略了一个问题,那就是高龄老人在发生脑萎缩后有可能会引发精神类的疾病,这需要专业的精神病医生介入才行。本人的老母亲95岁多了,住在养老院里,如果不用精神类的药物控制,就会出现幻觉,打胡乱说,那个养老院的医院里就有专门的精神科。我母亲的老同事也是九十多的老人(男的),一直不愿去养老院,平时就发现脾气变得暴躁了(其实是已经病了),年初疫情期间竟在家里发病后打人,后被社区工作人员和民警强制送进了精神病院,出院后去了养老院,由于有药物控制,现在老人的精神基本上恢复正常了。
天下无奇不有,奇案不断。近日在湖南邵阳某养老院91岁的老汉将81岁的老太砍死,两个同在养老院的高龄老头,竟然惹出命案,都八九十岁的人了,半身已入土,有什么深仇大恨?老人的子女为什么不管?养老院的人为何没有及时制止?我们且来看看这桩离奇的老人杀人案。
12月2日,在湖南邵阳,一个没有营业资质的养老院发生了一起杀人案件。因为81岁的老太太被一位91岁的老汉用锄头砍中头部当场死亡。事情发生后,养老院的老板说跟他没关系。
因此对这件事情他轻描淡写地带过,也没有告诉死者家属。受害老太太是在三个月前在亲戚的介绍下进入了这家养老院,平时她与杀人的老头,共用一个卫生间,可能因为这样而发生矛盾,产生了一点口角,据说当时被害人拿了杀人者的帽子。
事发时现场没有监控,仅有一个哑巴的老人在现场,养老院的工作人员没有一个在场。事发后,有人打120,是医生告诉死者家属,老人被砍身亡的。
死者家属来到医院看到极其恐怖的一幕,家属发现老人头上被砍了六刀,最长的一个伤口有七厘米。可见当时91岁老头是想置老太太于死地,才下如此重的手。
发生这样的事情,让我十分震惊,因为两人都是高龄老人,所以更加引发网友的关注。从事件的发生来看,两位老人均没有深仇大怨,有的只是生活的琐碎小事,可是积怨久了,就酿成了惨祸,整个过程主要责任自然是杀人的老头。
91岁的老人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杀人罪,现在老人已经被派出所带走。那么对于高龄老人,我国法律是如何定罪的?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凡年满75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年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手段特别残忍的除外。
这个案件中,老人已经91岁高龄,所以老人不会被判死刑,那么会被定罪为故意杀人罪,由于年事过高,担心其身体问题,往往会监外执行或者取保候审。
所以,不要以为老人年事高就没有杀人的能力,有人说不是好人变坏了,而是坏人变老了。这个老人相信平时脾气比较暴躁,性格可能有些固执,他才会如此盛怒,下了重手。
在这件案件中,养老院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养老院的老板却说这事跟他没关系,这显然是在推卸责任。养老院负责人错在以下几点:
回答:
一个九十多岁的老汉,
一个81岁的老太太,两人能有什么样的矛盾。
都是住在养老院,低头不见抬头见的。
养老院的工作人员说,两人是因为琐事而发生矛盾。
这两人的年纪,都比较大。
男的90多岁,女的81岁。
而且并不认识,属于陌生人。
住在养老院里的老人。
孤寡老人多,
子女没有时间照顾,把老人托付到养老院。
我们怎么看不重要,关键在如何总结教训,杜绝此类事情的发生。
从所知的报道来看,这次出事的某养老院是私营且没有资质,那为何能让它堂而皇之的公开经营且有关部门视而不见?建议对这些条件简陋、不具备资格的养老机构进行统一清理、关停并转。
该事件被报道后,引起种种猜测,甚至有些离谱的推测。我倒不以为然。人老了本身就像老小孩,那些在家养老的老两口还有的因琐事大打出手的呢,何况两个素不相识的陌生人?
我父亲在世时又找的那个老太太,父亲去世后我们出资把她送到了养老院,也是经常和同屋的人闹矛盾。这不上次我妹妹去看她时,和我妹妹讲,一屋住的那人东西丢了,怀疑她偷去了。我家老太太一气之下,楼上楼下骂了半天。(笑)
对这些老小孩们的管理确实需要专业的、心细的护理人员来做。不能只抓一日三餐、防病治病。像这个事件中的九旬老汉和八旬老太起初闹了口角,如果及时劝解、隔开,不给其矛盾激化的机会,还能发生惨剧吗?
所以建议这些养老机构不但要配备专业的医护人员、健康营养师等,还要对护工进到护理技术和心理学等方面的专业培训,平时工作中发现老人之间有纠纷苗头时要及时上报并分头做工作,把矛盾消灭在萌芽之中,让老人们健康欢乐的在一起交流沟通,共渡晚年。
2020年12月2日,湖南邵阳邵东两市一养老院内发生一起惨案,一名91岁的老人用锄头将另一名81岁的老太活活砍死,头部被砍七刀,最长的一处伤口7厘米,手段极其残忍。
到底是坏人变老了,还是人老了变坏了?
这么大年龄的两个人能有什么仇什么怨,导致其下如此狠手?据养老院方说,两个老人是在使用卫生间的时候发生口角,导致这样的悲剧发生,且现场没有监控,那么对于养老院的专业性是不是又要画上一个问号了?
试想,一个年龄那么大的人,手脚能有多快,在悲剧发生之前养老院的工作人员在何处?并且说是两个老人发生了口角,发生口角的时候没有任何一个人发现动静吗?可想而知养老院的工作人员平常对于老人们的照顾是什么样的,肯定不是无微不至的,这样的养老院应该关门大吉。
那么,91岁的老人最后肯定会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虽然法律对于75周岁以上的老人有宽待,但自己迟暮之年做出这样的事,良心何以安,他还能怎么安享晚年,估计也不得善终。